信司函〔2021〕1号
信达投资关于同达创业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的复函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2021年1月4日《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的询证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司确认: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函复。
2021年1月4日
抄送:资产经营部联系人:郜一霖 电话:010-62157346信达投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