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600633)_公司公告_浙数文化:浙数文化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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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2-00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公

司将留存收益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

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9,424,040.08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730,5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1,258,441.8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625,426.97元比例为19.60%。

2.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的发展目标,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在历经多轮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创新转型后,目前公司主业全面聚焦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两大产业领域,行业正处于产业升级或创新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但同时,新冠疫情的持续和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也给全球经济持续带来巨大挑战,全球各国以及各行各业都不同程度上受到双重影响,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阶段性放大。当前,居民消费力大幅下降,企业停工停产,互联网业务线下市场拓展艰难,使得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加大线上营销力度的投入,加快研发投入和创新商业模式,寻求新的发展路径。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形势,公司积极应对、抢抓机遇、整合资源、汇聚优势,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科技产业,巩固核心产业竞争优势,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催生新业务新模式。

数字文化板块,公司正在推动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边锋网络”)围绕休闲游戏整合与社交业务突破进行布局,一方面继续深耕国内互联网休闲游戏领域,稳增长,另一方面,坚持探索布局海外市场,布局数字文娱产业多元发展路径,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浙报艺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产业”)将以拍卖业务为核心,持续探索“互联网+艺术”和教材发行业

务,谋求艺术产业新突破。数字科技板块,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稳步增长,业绩正在逐步释放,后续将继续建设运营北京益园项目和杭州大江东项目,进一步扩大数据中心销售和运营体量,全力走稳走实全国化拓展步伐。数字智治方面,公司也将继续积极抢抓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机遇,着力培育数字技术在政务、媒体、医疗、文旅等方面的应用。同时,公司在杭州市拱墅区智慧网谷小镇投资建设的浙数文化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计划于2023年投入使用,将有效实现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人才引进开发和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公司上下力量,坚定不移向建设成为“浙江及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产业集团”这一全新的战略目标奋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盈利水平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394.29万元,同比下降13.4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62.54万元,同比增长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485.54万元,同比下降46.67%。

2.公司资金需求

根据经营发展规划,2022年,边锋网络将加大市场推广投入和研发投入,持续深耕国内互联网休闲游戏产业领域,探索培育海外市场和新业务模式。艺术产业将进一步加大“艺术融媒体”等APP研发投入,优化完善“互联网+艺术”的商业模式,扩大线上业务份额,同时探索短视频、书法教学和教材推广等新商业模式、培育新业态。富春云公司将加大力度推进北京益园数据中心和杭州大江东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化布局,其中北京益园项目2022年拟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约需投入2.98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大江东项目已初步完成整体规划,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投入资金。数字智治板块将在已有的业务基础上,继续着力扩大市场份额。创业投资方面,公司也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择机投资布局,为新一轮的产业创新发展赋能。此外,浙数文化数字科技产业园预计总投资额不超过

8.60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3.06亿元,2022年力争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公司将根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资金。

(四)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等因素,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的基础上,兼顾了满足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投资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后续安排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将年度留存收益继续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更好的长期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中小股东,公司董事会在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同时做出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5,730,5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258,441.8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60%。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使用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分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18.63亿元(不含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兼顾企业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持续对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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