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何锋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为召集人。鉴于何锋先生受聘为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1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张智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李永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张智明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其中3次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2024年 1月4日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前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 |
2024年 3月12日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行阶段的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审计执行阶段关注的重要事项汇报。 |
2024年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议《浙数文化内部审计部2023年度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3月19日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工作报告》及《2024年浙数文化内审工作计划要点》。 |
2024年 3月20日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报告初稿的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双方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 |
2024年 3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数文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数文化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数文化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2024年 4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浙数文化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 7月9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2024年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7月22日 | 2024年第五次会议 | 构的议案》。 |
2024年 8月5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浙数文化内部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2024年 8月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 10月25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 审议《浙数文化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 11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 | 审议《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试行)》。 |
2024年 12月13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 12月23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试行)》要求,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选聘程序进行讨论。 |
2024年 12月30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浙数文化选聘2025-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的沟通会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浙数文化选聘2025-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充分沟通讨论并一致同意。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优势的基础上,与天健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保持了密切的联系,随时关注审计进度和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磋商。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选聘程序与公司进行充分地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浙数文化选聘2025-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文件》,同意文件内容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三)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2024年的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未发现存在重大错报、遗漏和不合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基本要求,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数文化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