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迪南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会期半天(上午) 2、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3、出席对象: (1)2007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4)其他人员 4、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福州路89号三楼; (3)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5、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和地点将根据股东登记的实际情况另函通知;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办公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7、联系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395号五楼证券部 电话:021-62102651 传真:021-62267260 邮编:200050 联系人:周奕、高璞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