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在嘉定新城大厦(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向并表的光大安石中心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36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37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38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公司向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39号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40号公告。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