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原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内容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亦同步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