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_公司公告_华鑫股份:2024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1988年12月。

华鑫股份:2024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天职所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所在资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在履职方面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6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4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9,743.0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4,130.0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8,744.0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3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1,942.0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议案审议日止,下同),天职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职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根据公司2024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天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天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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