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暨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 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1、 审议《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 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 审议《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方案》; 7、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资金改变投向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个别条款修改的议案》; 9、 审议《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委贷2亿元人民币给公司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更换个别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至9项议程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其余议程见本次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区(具体地点视参会人数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http://www.shanghai-air.com及寄发参会股东的《会议通知》上另行通知)。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截至2004年5月19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 2、已作参会登记而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及公司律师。 (五)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登记和信函方式登记,凡符合参会登记条件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见附件1),并附登记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以确认登记。 2、登记凭证: ①个人股东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如委托,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登记时间: 200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请携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登记凭证前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一层上海航空售票大厅办理现场登记手续;也可将填妥的《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登记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向参会股东邮寄《会议通知》,并告知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4、登记确认:现场登记以收到《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和登记凭证为准;传真方式登记以公司收到《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和登记凭证为准;信函方式登记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须在2004年5月21日之前) 5、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编:200041 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参会登记传真:021-62728870 咨询电话:021-62552072;62558888转6720、6721、6722、6723 6、交通方式: 公交15、21、24、41、927、933路、地铁二号线(石门一路站下)可达。 七、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重组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请完整准确填写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您能及时收到《会议通知》;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