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称'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和《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