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上航(600591)_公司公告_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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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10-31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称'本季度报告')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本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针对本季度报告的编制,除以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没有其他应当发表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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