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21,260,065.50元(含税)调整为20,960,065.50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导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397,337,700股。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417,726.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1,432,3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0,06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公司回购账户合计持有股份31,432,300股,扣减上述不参与现金分红的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397,337,7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60,065.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4.66%。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