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_公司公告_长电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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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

目录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5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议案2: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1议案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2议案4: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8议案5: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9议案6: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1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3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4议案9: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6议案1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8议案11:关于独立董事即将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2议案12:关于董事即将退休离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日10:0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年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D3二楼会议室(江阴市长山路

号)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会议规则》。

三、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

四、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00、关于独立董事即将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1.01、关于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董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董事即将退休离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2.01、关于选举彭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七、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八、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依法召集。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月9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3、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也可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本次会议共审议

项议案,均为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其中第1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2项议案需累积投票。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4、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需在听取各项议案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采用互联网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进行网络投票表决。

5、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确认表决结果

1、本次现场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拟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结果统计》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一)行业情况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为6,270亿美元,同比增长19%。

(二)公司经营业绩

2024年,得益于存储器、人工智能与高性能计算等热门应用驱动,半导体行业步入新的上行周期,公司有效应对市场变化,聚焦高性能先进封装,强化创新升级,推进经营稳健发展,实现了显著的经营增长。董事会积极支持经营团队坚持国际化发展、大力拓展先进封装的经营思路,持续在产品、技术、服务及精益生产上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9.6亿元,同比增长2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1亿元,同比增长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5.5亿元,同比增长17.02%。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并出席会议,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关联交易、制度制定、改选部分董事等重大事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无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收购资产事项2024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管理”)以现金方式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的股权,收购对价约62,400万美元(最终价格将根据交割前后的现金、负债和净营运资金等情况进行惯常的交割调整)。

2024年9月,本次交易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交易双方完成交割,标的公司成为长电管理控股子公司。

3、董事会改组

本报告期,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4,288,9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磐石润企(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企”)并完成过户登记;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将其持有的228,833,9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磐石润企并完成过户登记;磐石润企持有公司403,122,9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董事会改组,公司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磐石润企,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改选部分董监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由股东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逐项落实执行。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审计、薪酬考核等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宝贵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其中:

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为具备行业、财务、审计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本着独立、审慎规范的原则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专业的意见;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

(五)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董事会聚焦“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不断完善体系制度,明晰权责,强化监督机制,有效发挥董事会核心职能和董事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优化完善企业内部信息传递机制,简化创新各模块流程,压实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责任,明确总负责人为内部信息传递第一责任人及报告义务人,并将内部报告时点、流程、各类台账标准化,以便各部门及时准确报告。公司通过权责明晰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创新的落地管控模式以及内外部的监督制衡机制,形成了有制度安排、有机制制约、有长远保障的公司治理良好格局,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精益求精探索创新

公司不断加强董事会能力建设,精益求精,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荣获“2024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之“公司治理奖”、公司董事会获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最佳董事会”、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这不仅是表彰我们在规范公司治理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是对公司促进董监高规范履职,助力提升治理水平的肯定。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持续提升董事履职效能,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积极在战略引领、风险防范、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谨记“四个敬畏”,牢守“四条底线”,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所聚焦的公司治理核心点,持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营水平,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推动公司治理提升根据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过渡期安排及配套修改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及业务发展要求,逐步修订、废止、完善相关治理层制度,并适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战略决策、审计监督等职能,为依法科学决策、规范公司治理提供坚实基础,推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

(二)加强内控风控建设,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发展状况、外部环境变化状况等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定期自查自纠,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的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有效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2025年4月2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议案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主要变化分析,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概况

1、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情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3,596,167.992,966,096.0921.24
净利润161,203.01147,024.47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57.54147,070.56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4,762.53132,257.1417.02
总资产5,405,982.834,257,947.182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0.829.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60.7416.22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情况: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40.60亿元,相比上期末增加114.80亿元,同比上升26.96%。主要变化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579,536.42418,480.4038.49
应收款项融资7,547.773,841.2496.49
预付款项15,432.1210,412.5848.21
其他流动资产58,266.7837,528.2555.26
在建工程285,571.03105,327.21171.13
商誉392,410.48224,758.297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74,019.6336,394.06103.38

主要变动及原因:

(1)应收账款相比上期末上升38.49%:主要系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碟半导体”)并表及四季度客户订单上升,带来应收账款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相比上期末上升96.49%:主要系收到客户票据类货款。

(3)预付账款相比上期末上升48.21%: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相比上期末上升55.26%: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金增加。

(5)在建工程相比上期末上升171.13%:主要系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汽车电子”)厂房基建、装修及新增设备投资。

(6)商誉相比上期末上升74.59%:主要系收购晟碟半导体产生的商誉。

(7)递延所得税资产相比上期末上升103.38%:主要系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2、负债情况: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245.17亿元,相比上期末增加80.89亿元,同比上升49.24%,主要变化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付票据54,442.0522,281.44144.34
应付账款705,910.08478,243.8547.60
合同负债31,779.2518,534.4071.46
应交税费36,397.7016,736.61117.47
其他应付款53,591.1435,343.5451.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9,656.72149,135.12161.28
长期应付款97,363.42-不适用
递延收益53,059.4938,444.6938.02
递延所得税负债24,850.12-不适用

主要变动及原因:

(1)应付票据相比上期末上升144.34%: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应付账款相比上期末上升47.60%:主要系应付供应商货款和设备款增加。

(3)合同负债相比上期末上升71.46%:主要系客户预收款增加。

(4)应交税费相比上期末上升117.47%:主要系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

(5)其他应付款相比上期末上升51.63%:主要系晟碟半导体并表。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相比上期末上升161.28%:主要系长期应付晟碟半导体交割款和长期借款转入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长期应付款相比上期末新增:主要系长期应付晟碟半导体交割款。

(8)递延收益相比上期末上升38.02%:主要系收到的资产类政府补助增加。

(9)递延所得税负债相比上期末新增:主要系收购晟碟半导体80%股权所进行的交割日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股东权益情况: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95.43亿元,相比上期末增加33.91亿元,同比增长12.97%,主要变化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专项储备56.4430.4785.22
少数股东权益192,406.248,553.922,149.3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主要变动及原因:

(1)专项储备相比上期末上升85.22%:主要系计提安全生产费。

(2)少数股东权益相比上期末上升2,149.34%:主要系晟碟半导体并表致股东权益增加,叠加收到合资公司长电汽车电子股东缴款。

4、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62亿元,与上期相比上升21.24%,营业成本312.66亿元,与上期相比上升22.08%。主要变化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变动比例(%)
投资收益-306.10163.34-287.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283.461,771.95-228.87
信用减值损失-335.71-493.59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364.91890.50-140.98
营业外收入172.79917.39-81.16
营业外支出401.93684.33-41.27
少数股东损益245.46-46.08不适用

主要变动及原因:

(1)投资收益相比上期下降287.40%:主要系投资联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减少,同时已结算的银行理财收益减少。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相比上期下降228.87%:主要系报告期未结算的远期结售汇为损失,去年同期为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客户信用减值准备。

(4)资产处置收益相比上期下降140.98%:主要系报告期长期资产处置损失,去年同期为收益。

(5)营业外收入相比上期下降81.16%:主要系去年清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6)营业外支出相比上期下降41.27%:主要系对外捐赠及长期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7)少数股东损益变动主要系报告期晟碟半导体产生的净利润所对应的少数股东损益变动,而去年为合资公司长电汽车电子产生的管理费用。

5、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同比变动比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404.73443,669.86139,734.873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791,885.463,098,734.21693,151.252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3,208,480.722,655,064.35553,416.3720.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6,202.33-99,774.41-526,427.92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1,792,953.231,824,370.71-31,417.48-1.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2,419,155.561,924,145.12495,010.442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442.29141,142.37100,299.9271.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1,134,489.83918,630.46215,859.372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893,047.54777,488.09115,559.4514.86
四、汇率变动的影响3,056.712,177.95878.7640.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701.41487,215.77-285,514.36-58.60

主要变动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相比上期上升31.50%:主要系业务上升,日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主要系支付晟碟半导体交割款,购买银行理财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相比上期上升71.06%:主要系收到长电汽车电子股东缴款。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相比上期上升40.35%: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比上期下降58.60%:主要系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6.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2024年资产负债率为45.35%,流动比率为1.45,速动比率为1.16;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38.58%,流动比率为1.82,速动比率为1.44。

(2)营运能力指标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7.13次,存货周转次数为8.95次;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7.44次,存货周转次数为8.07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4: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发展规划和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按照公司年度融资预算安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及保理、各类票据业务、保函、金融衍生产品、国内及国际信用证相关业务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签署上述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及协议;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分配可启用综合授信额度。

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单位申请办理的业务均为有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5: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相关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仅能在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安慰承诺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账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业务等。具体额度如下:

1.对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2.对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

3.对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4.对JCETSTATSCHIPPACKOREALIMITED(JSCK)担保不超过人民

币4亿元;

5.对STATSCHIPPACPTE.LTD.(SCL)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6.对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

7.对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8.对STATSCHIPPACMANAGEMENTPTE.LTD.(SCPM)担保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各子公司的申请,在上述时间及额度内视各子公司资金情况及业务需求予以安排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方式、期限、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金额、担保协议条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配使用担保额度。在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6: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2025年度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注册、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另可附最长不超过5年(含)的延期选择权。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结合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进行市场化定价。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8、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各类资本性支出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

3、具体执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575,410.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921,246.07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3,452,856.52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789,414,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共分配红利214,729,748.40元(含税),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行权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具体调整并披露。

公司所处半导体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子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生产线技改扩能及新产品研发投资,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二、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5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9: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六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第十六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第三十四条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1/2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后及时公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删除。
修订前修订后
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新增。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规定,删除了需要独立董事强制发表意见的具体事项,修改完善了部分条款的表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以及对全资子公司长电管理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改选部分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所有股东大会,列席部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时发表意见,对公司运作及决策情况进行合规监督,维护和保障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法、有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任职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及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变更进行核查和监督,监事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认真地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对公司期权激励实施情况的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期权激励实施情况认真地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的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做好监督检查,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风控管理体系,推进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议案11:关于独立董事即将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石瑛女士、李建新女士自2019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石瑛女士、李建新女士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选举后卸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郑建彪先生、董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选举。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建彪,男,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副主任、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郑建彪先生在证券、审计及并购重组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董斌,男,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衍生品研究所所长。曾任南京南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董斌先生在经济、金融领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主持完成多个经济领域科研项目。

议案12:关于董事即将退休离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罗宏伟先生将在2025年5月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拟在公司股东大会完成非独立董事选举后卸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彭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选举。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庆,男,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历任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总裁、助理总经理和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彭庆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及半导体行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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