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东路 5 号天地大厦 600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7 人,亲自出席监事 6 人,余伟俊监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主席汤保国先生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天地科技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本半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天地科技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