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胡善亭主持会议,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天地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天地科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单位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天地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天地科技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全文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天地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