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2、地点:天地大厦 600 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6,743,9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2.34% 4、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金华先生主持。 5、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范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修 改 《 公 1 756,743,958 100% 0 0 0 0 是 司 章 程》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煤 科 工 能 源 投 资(陕 西)有 限 公 司 与 2 陕 西 756,743,958 100% 0 0 0 0 是 益 秦 集 团 签 署 崔 家 沟 煤 矿 改 制 重 组 框 架 协 议 其中议案一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颜羽律师和王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