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现金收购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80%股权,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文旅产业资源,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定价方式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3.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力群 侯江涛 李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