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和《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总额为零。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力群、侯江涛、李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