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年(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能够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