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_公司公告_淮河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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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共8个制度办法。

上述新修订的制度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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