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马进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3-051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3-051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
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3-052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