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_公司公告_淮河能源: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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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7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津贴/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

2.独立董事津贴。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准为每月3000元/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管理职责、责任与风险大小及2022年度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增幅水平等因素,以总经理基本薪酬基准28万元、副总经理基本薪酬基准25万元,同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增幅确定。

2.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审计后的企业净利润,结合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标准。根据个人岗位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年度绩效薪酬基准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基准的70%。

绩效年薪计算公式:

绩效薪酬=基本薪酬×2.35×年度岗位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3.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在项目拓展、技术创新、改革攻坚等方面取得超预期效果,对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专项激励。其他薪酬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采用月度预付、年度考核结算制度。

(二)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薪酬方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薪酬方案,并将董事薪酬方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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