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_公司公告_淮河能源: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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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庄孜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有关要求,以及《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安徽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关停拆除公司所属的新庄孜电厂#1、#2机组,容量合计30万千瓦。要求公司抓紧编制机组关停拆除方案,依法依规做好人员分流、职工安置等工作,尽快完成机组关停并与电网解列。2023年3月底前,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关停机组情况

(一)新庄孜电厂基本情况

1、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庄孜电厂

2、经营场所:淮南市八公山区新庄孜矿内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负责人:丁鹏飞

5、成立时间:2017年1月18日

6、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炉渣、炉灰销售,供热、供气、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

收电费,转供水,房屋租赁,污泥处理处置,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庄孜电厂总资产58,996.55万元,净资产-75,249.75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9,502.67万元,净利润-9,586.63万元。

8、发电量情况:新庄孜电厂2021年完成发电量11.64亿kwh,占公司控股电厂发电总量的9.98%;2022年1-9月份完成发电量10.31亿kwh,占公司控股电厂发电总量的11.70%。

(二)新庄孜电厂#1、#2机组基本情况

本次拟关停的新庄孜电厂#1、#2机组为两台15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由原2×135MW机组增容降耗改造而成,分别于2014年8月、2014年10月正式移交生产;而原2×135MW机组是在原有3×25MW机组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建而成,#1、#2机组分别于2010年6月、2010年2月正式移交生产。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49万千瓦(含本次拟关停的机组容量),本次拟关停机组装机容量占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12%。

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庄孜电厂固定资产(包括#1、#2机组等相关资产)原值83,844.44万元,累计折旧38,039.44万元,净值45,805.00万元。

目前,上述两台机组存在以下问题:

1、两台机组为循环流化床机组,机组容量小、发电效率低,发、供电标煤耗、厂用电率等指标相对较高,属于高能耗机组,成本费用支出较大。

2、电厂原设计为坑口电厂,受去产能影响新庄孜煤矿关停,燃煤成本大幅上升且均需通过汽车运输到厂,环保压力大。

综上,公司制定并上报了《新庄孜电厂#1、#2机组关停方案》,于2022年11月30日前对新庄孜电厂#1、#2机组进行关停;2023年3月底前,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三、关停机组对公司的影响及关停后续事项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关停新庄孜电厂的总资产为64,717.2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51%;2021年,新庄孜电厂营业收入38,185.2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8%;净利润-18,275.6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拟关停新庄孜电厂的总资产为58,996.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3.05%;2022年1-9月,新庄孜电厂营业收入39,50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的1.86%;净利润-9,586.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关停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减少小机组亏损,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实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

(二)机组关停后续事项

为确保新庄孜电厂平稳关停,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2机组关停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做好关停机组相关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机组关停后人员安置情况

按照新庄孜电厂关停拆除时间节点,统筹考虑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公司制定了《新庄孜电厂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并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五、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对本次新庄孜电厂#1、#2机组关停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庄孜电厂#1、#2机组关停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文件要求,关停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减少小机组亏损,改善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实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本次关停行为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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