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436,466,779.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8,908,879.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21,804,484.85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9,459,329.3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
45.70%,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依规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
鉴此,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淮河能源 | 600575 | 皖江物流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马进华 | 姚虎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 |
路北城水岸2号楼 | 路北城水岸2号楼 | |
电话 | 0553-5840528 | 0553-5840085 |
电子信箱 | mjh1270@139.com | whzqdb2010@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基础产业,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以及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具有不可或缺性。受能源资源禀赋影响,当前煤电仍是我国主体电源,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强、供应稳定、电源质量高,将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电网安全和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基石。同时,在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构建形成竞争充分、公开透明、开放活跃、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将为煤电灵活改造、更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提供舞台,为清洁能源和煤电和谐发展提供平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全资电厂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将进一步挖潜增效,提升机组经济化运行水平,根据其循环硫化床锅炉特性,通过掺杂、混配等方式,提供最经济合理的低热值煤,降低燃料成本;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作为煤电一体化企业,在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支出及效率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同时具有市场风险对冲的特性,公司将继续做好机组维护,控制煤耗,实现机组节能、高效运行。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以下统称“售电公司”)依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以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火力发电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目前已经形成以发电公司、淮沪煤电、售电公司为平台,主营电力生产和贸易业务的能源产业体系。
(二)物流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我国物流产业总体规模快速增长,物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加上我国支持发展产业供应链物流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并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环境,提高了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物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1.公司铁运分公司持续创新发展模式,改变传统单一的煤炭运输业务,推进向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延伸,努力实现“运输主业+维修辅业”同步发展、协调推进。
2.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以拓展煤炭市场份额为抓手,延伸煤炭物流上下游供应链,依托公司控股和参(均)股的煤炭、电力、港口和铁路基础设施,以及电燃公司销售网络等优势资源条件,拓展煤炭水运通道,初步形成了沟通煤炭资源区与消费区高效率的煤炭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稳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
(一)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其中发电公司产业实体包括: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和新庄孜电厂,均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所发电力按照国家有权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上网电价与售电
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二)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探索电能管理业务,通过建立“互联网+”智慧电能管理平台,采集相关电能数据,对线上大数据集中分析诊断,选定有电能管理需求,有一定节能空间的目标客户企业,在容改需、谐波治理、变频改造等项目上,为客户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电能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客户企业用电效率,降低客户企业用电成本。
(三)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铁运分公司开展。总设计运输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272.5公里。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铁运分公司主要根据过轨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其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态势。此外,铁运分公司全力推进“运输主业+维修辅业”同步发展,在铁路运输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努力实现维修业务创收增效。
(四)煤炭贸易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开展,主要从事煤炭的加工、批发、零售;主要利润来源为煤炭贸易价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18,421,172,144.61 | 17,622,591,033.37 | 4.53 | 17,097,771,30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864,708,198.32 | 9,648,552,163.47 | 2.24 | 9,544,608,462.22 |
营业收入 | 22,776,754,018.82 | 12,921,063,044.51 | 76.28 | 11,491,515,94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6,466,779.23 | 475,477,299.52 | -8.20 | 880,204,43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3,497,166.23 | 343,797,194.03 | -5.90 | 148,308,58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261,432.21 | 1,315,621,473.58 | 23.54 | 1,130,381,048.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7 | 4.97 | 减少0.5个百分点 | 9.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2 | -8.33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2 | -8.33 | 0.1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467,542,635.71 | 5,562,187,476.83 | 6,701,574,804.49 | 6,045,449,10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7,190,543.69 | 96,234,542.17 | 103,228,604.00 | 59,813,08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7,999,229.27 | 71,133,088.14 | 60,261,828.31 | 44,103,02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91,153.08 | 879,281,303.82 | -4,190,419.13 | 577,979,394.4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28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84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200,093,749 | 56.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258,875,405 | 6.66 | 0 | 质押 | 186,502,805 | 国有法人 | |
冯春保 | -250,000 | 56,132,745 | 1.44 | 0 | 未知 | 未知 | ||
国都证券-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国都创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453,719 | 15,453,719 | 0.40 | 0 | 未知 | 未知 | ||
余迪春 | -8,300,000 | 10,000,000 | 0.26 | 0 | 未知 | 未知 |
马明仁 | 6,420,200 | 10,000,000 | 0.26 | 0 | 未知 | 未知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7,654,500 | 9,941,526 | 0.26 | 0 | 未知 | 未知 | |
包春花 | -445,000 | 9,000,000 | 0.23 | 0 | 未知 | 未知 | |
袁友巧 | 1,059,300 | 8,261,500 | 0.21 | 0 | 未知 | 未知 | |
UBS AG | 7,208,249 | 7,208,249 | 0.19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7.77亿元,利润总额6.36亿元,净利润5.38亿元。完成铁路货运量5030.59万吨;完成煤炭贸易量2128.83万吨;累计完成发电量116.66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56.43亿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累计发电量60.23亿度;累计完成交易电量62.37亿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