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_公司公告_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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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扬2009年2010年2013年2018年2019年,签署淮河能源、东山精密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淮河能源、泰尔重工、文一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淮河能源、泰尔重工、文一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2009年2010年2013年2018年2019年,签署淮河能源、东山精密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淮河能源、泰尔重工、文一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淮河能源、泰尔重工、文一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
曾宪康2018年2010年2018年2018年2019年,签署淮河能源、鸿路钢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淮河能源、鸿路钢构、中潜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淮河能源、鸿路钢构公司、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暂未确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曾宪康2021年12月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事由: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 处理处罚情况:广东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监管局未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该事项已完结。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过协商,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达成一致,确定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确定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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