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_公司公告_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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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2,622,403.30元,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补助原因或项目收到补助时间补助金额补助类型补助依据
1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4,071,734.00与收益相关合作协议
2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3,180,798.00与收益相关皖淮开管〔2018〕106号
3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2021年4月、2021年11月3,710,000.00与收益相关皖财建〔2020〕1327号 皖财建〔2021〕792号
4稳岗补贴2021年12月847,673.00与收益相关人社部〔2021〕15号 皖人社发〔2021〕29号
5国补抽排液压资产购置资金2017年12月485,267.39与资产相关发改投资〔2017〕744号
6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资金2021年9月276,000.00与收益相关淮商〔2021〕22号
7烟气脱硫过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2013年12月36,666.67与资产相关淮财经建〔2013〕211号
8污泥处置综合资源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14,264.24与收益相关财税〔2015〕78号
合计12,622,403.3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为12,100,469.24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521,934.06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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