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伟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张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张伟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5年5月7日 | 2026年11月14日 | 工作调整 | 否 | 无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函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伟先生在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