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并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以自有资金结合银行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2,377,600股,并已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
(2)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4.2347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300股。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上,公司总股本从1,894,144,775股变更为1,891,767,4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94,144,775元变更为人民币1,891,767,475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414.47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176.747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当前的股本为 :总股本189414.4775万股,普通股189414.4775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当前的股本为 :总股本189176.7475万股,普通股189176.7475万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上述事项已经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