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_公司公告_ST中珠: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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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2024年度期末,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解决,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20,220,648.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12,010,096.04元,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2,644,776,599.98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264,997,248.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度期末,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解决,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当年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及其他特殊事项发生),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并由董事会提出如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鉴于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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