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_公司公告_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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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4-19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会议无否决和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以公告方式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股东大会的公告》,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共有 3 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 113,812,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80,660,383.72 元人民币(其中母公司 281,113,046.32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8,111,304.63 元,余252,549,079.0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60,489,833.24 元,减去 2011 年度分配股利 10125 万元,2011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711,788,912.33 元。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11 年度末股本 22,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送红利 6 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5,000,000.00 元 , 利 润 分 配 后 结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为576,788,912.33 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4、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5、审议并通过了《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专业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1 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7、《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8、《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为 2012 年 4 日 1 日至 2014 年 4月 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13,812,01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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