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_公司公告_法拉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时间:

法拉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厦门  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7-00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  知,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所述。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2016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4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 √6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补充确认 2015 年度委托理财事项的议  √ 案》8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9.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9.01 严春光  √9.02 林晋涛  √9.03 陈宇 √9.04 陈国彬  √9.05 王文怀  √9.06 余峰 √1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10.01 孟林明  √10.02 沈艺峰  √10.03 程文文  √11.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11.01 刘跃智  √11.02 李海萍  √11.03 林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2、 特别决议议案:无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0、11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63 法拉电子 2017/5/3(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 联 系 电 话 :( 0592 ) 0592-6208778 、 6208600 邮 编 : 361022 传 真 :(0592)6208555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00 至 3:00。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 99 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六、 其他事项会期壹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1  《2016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3  《2016 年度财务报告》;4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5  《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6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7  《关于补充确认 2015 年度委托理  财事项的议案》8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  案》;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9.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9.01  严春光9.02  林晋涛9.03  陈宇9.04  陈国彬9.05  王文怀9.06  余峰1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10.01 孟林明10.02 沈艺峰10.03 程文文11.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11.01 刘跃智11.02 李海萍11.03 林芳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4.02 例:赵××  0  100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