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_公司公告_关于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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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公告日期:2014-07-01
关于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14〕0050号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作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拉电子”)第二大股东,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自公司股改限售期结束至2014年6月3日,你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752,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你公司未在减持法拉电子股份达到5%时及时履行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22条和第3.1.6条和11.9.1条等有关规定,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希望你公司积极整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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