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同意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公告》)
同意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与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由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承租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青山南
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与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租赁期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43年6月5日止(其中装修免租期3个月),年租金为981.91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