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600561)_公司公告_江西长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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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临2025-002号),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财务总监傅琳雁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傅琳雁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达3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董事长王晓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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