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600561)_公司公告_江西长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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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肖征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成员由张云燕独立董事和张小平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2/3,并由财务与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以及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的说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公司2023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提交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在对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大会计处理事项、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并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在与年审会计师就本次业绩预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后,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和主要子公司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商誉减值测试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政府补助、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期后事项等。通过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三)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监察审计部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监督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四)2024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4年8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与《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2024年10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24年1 月就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计划、重大会计处理事项、年度审计重点等提出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和主要子公司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商誉减值测试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政府补助、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期后事项等。通过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及监督,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分别召开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

2024年8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

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2024年4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审计部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持续提升内部审计成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肖征山张云燕张小平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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