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4证券代码:400153/420153
证券简称:海创A5/B5主办券商:山西证券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2,464,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267,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董事廖虹宇先生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魏亭先生因公务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聘请的法律服务顾问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戴佳磊律师、顾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写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90,399,7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1%;反对股数2,06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情况和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90,399,7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1%;反对股数2,06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9,795,162.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03,421,969.65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0 元,因此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请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2,199,9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66%;反对股数10,264,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7,372,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40%;反对股数5,092,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7,372,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40%;反对股数5,092,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34,500 | 17.2146% | 10,264,847 | 82.7854% | 0 |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佳磊、顾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