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初步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接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通知,金隅股份于2010年9月15日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商委')出具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初步批复》(京商务资字[2010]758号),北京市商委初步同意金隅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通过,相关报批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