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600550)_公司公告_保变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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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1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日期根据解释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变更对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主营业务成本+7,686,442.02+6,813,049.55
销售费用-7,686,442.02-6,813,049.55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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