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A股)
2025年8月22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张坚 | 公务原因 | 徐华翔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24年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还包括了某些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一些通常或特别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不明朗因素,受此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任何人需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该等前瞻性陈述与承诺和保证之间的差异,并审慎考虑上述及其他因素,不可完全依赖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此外,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或联系人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半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集团经营发展情况及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描述,请投资者查阅和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和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乃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5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11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
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本公司已将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 | 指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 |
报告日 | 指 |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获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5年8月22日。 |
同比 | 指 | 与2024年同期相比。 |
本公司、公司、深高速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证监会 | 指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市规则 | 指 |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以后期间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交通运输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能源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 指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深圳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圳交通局 | 指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深圳投控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国际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新通产公司 | 指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深广惠公司 | 指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晋泰公司 | 指 | Advance Great Limited(晋泰实业公司)。 |
招商局公路 | 指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路桥 | 指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云杉资本 | 指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皖通高速 | 指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国际(深圳) | 指 |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深投控国际 | 指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投控全资子公司。 |
深投控基建 | 指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
光明环境 | 指 |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贵深公司 | 指 | 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银行 | 指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昱公司 | 指 |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
基建环保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沥青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龙大公司 | 指 |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梅观公司 | 指 | 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京三桥公司 | 指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
清连公司 | 指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清龙公司 | 指 |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商务公司 | 指 |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 |
深长公司 | 指 |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 |
数字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深汕乾泰 | 指 |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
外环公司 | 指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物业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二环公司 | 指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沿江公司 | 指 |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阳茂公司 | 指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益常公司 | 指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云基智慧(原顾问公司) | 指 |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发展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发展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启振 | 指 | 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美华公司 | 指 | 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物流金融公司 | 指 | 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益常运营管理公司 | 指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梅观高速 | 指 | 深圳市梅林至观澜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免费路段是指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实施免费通行的梅林至观澜约13.8公里路段;梅观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
机荷高速 | 指 | 深圳市机场至荷坳高速公路,包括机荷东段(清湖至荷坳)和机荷西段(机场至清湖)。 |
机荷改扩建 | 指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
水官高速 | 指 | 深圳市水径村至官井头高速公路。 |
水官延长段 | 指 | 水官高速延长段,为清平高速(深圳市玉龙坑至平湖高速公路)的第一期路段。 |
外环项目 | 指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简称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其中,沙井至观澜段35.67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6公里合计约51公里(简称外环一期)已于2020年12月29日开通运营;外环一期龙岗段终点经坪地等至坑梓段约9.35公里(简称外环二期)已于2022年1月1日开通运营;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简称外环三期)于2023年年底开工建设。 |
沿江项目 | 指 | 广州至深圳沿江高速公路(简称沿江高速)深圳南山至东宝河(东莞与深圳交界处)段(亦简称沿江高速(深圳段)),其中,沿江高速(深圳段)主线及相关设施工程简称为沿江一期,沿江高速(深圳段)机场互通立交匝道桥及相关设施的工程简称为沿江二期。 |
龙大高速 | 指 | 深圳龙华至东莞大岭山高速公路,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龙大深圳段(即深圳龙华至南光高速匝道接入处)共计23.8公里的路段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并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龙大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松岗以北至莞佛高速公路约4.426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
清连高速 | 指 | 清远至连州的高速公路。 |
阳茂高速 | 指 | 阳江至茂名高速公路。 |
广州西二环 | 指 | 广州绕城高速小塘至茅山段,又称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
长沙环路 | 指 |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 |
南京三桥 | 指 | 南京市长江第三大桥。 |
益常项目 | 指 | 湖南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简称益常高速)及益常高速常德联络线。 |
四条路 | 指 | 南光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和龙大高速深圳段,已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 |
湾区发展 | 指 |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红筹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 |
深湾基建 | 指 |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
臻通实业 | 指 |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深珠公司 | 指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广深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已于2025年4月完成改制及组织机构变更登记。湾区发展间接持有广深珠公司45%股权。 |
广东公路建设 | 指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广深珠公司55%股权。 |
广深高速、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 | 指 | 京港澳高速公路(G4)广州至深圳段,北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立交,南至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全长约122.8公里。 |
西线高速 | 指 | 广州-珠海西线高速公路,包括广珠西线一期、二期和三期,北起广州市荔湾区海南立交,南至中山市坦洲镇月环互通立交,全长约98公里。 |
深中通道 | 指 | 广东省境内连接深圳市和中山市以及广州市的跨海通道。 |
深汕环境园项目 | 指 | 本集团承接的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项目。 |
贵龙项目 | 指 | 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大道一期采用带资开发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及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
龙里河大桥项目 (原朵花大桥项目) | 指 | 贵深公司采用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龙里鸡场至朵花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的主要工程为龙里河大桥。 |
贵州置地 | 指 | 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
贵州恒通利 | 指 | 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
龙里项目土地 | 指 | 本集团成功竞拍的贵龙项目及朵花大桥项目相关土地,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亩,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2,770亩,朵花大桥项目土地约269亩。 |
贵龙开发项目 | 指 | 本集团开展的贵龙项目中已获董事会批准的1,000余亩土地的自主二级开发项目。 |
梅林关更新项目 | 指 |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合置地公司,项目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 |
深水规院 | 指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1038。 |
德润环境 | 指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
重庆水务 | 指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58。 |
三峰环境 | 指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7。 |
南京风电 | 指 |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南风 | 指 | 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宁源 | 指 | 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包头宁翔 | 指 | 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包头宁风 | 指 | 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包头南传 | 指 | 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陵翔公司 | 指 | 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晟能科技 | 指 | 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金深新能源 | 指 | 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冀深新能源 | 指 | 平山县冀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鑫新能源 | 指 | 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新能源 | 指 | 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淮安中恒 | 指 |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福建公司 | 指 |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
南京安维士 | 指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 |
峰和能源 | 指 |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永城助能 | 指 |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32MW风电项目。 |
中卫甘塘 | 指 | 宁夏中卫甘塘49.5MW风力发电项目。 |
新疆木垒 | 指 | 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包括乾智、乾慧和乾新项目。 |
乾智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乾慧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乾新 | 指 | 新疆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樟树高传 | 指 | 江西省樟树市约20MW风力发电项目。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指 | 由本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的深圳市光明环境园项目。 |
蓝德环保 | 指 | 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利赛环保 | 指 | 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邵阳项目 | 指 | 湖南省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
联合电服 | 指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置地 | 指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
高乐亦 | 指 |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凤润玖 | 指 | 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BOT(模式) | 指 |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
EPC(模式) | 指 | 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
BIM | 指 |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通过建立虚拟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 |
ETC | 指 |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采用电子收费方式。 |
沿江货运补偿方案 | 指 | 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货运补偿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项目的 |
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 ||
ISCC | 指 |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 Carbon Certification)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 |
注:
、公司投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请参阅本报告“公司简介”之集团架构图的内容。
、
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项目的介绍,可参阅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深高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ZEW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恩利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桂萍 | 赵桂萍、林婉玲 | 龚欣、肖蔚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 ||
电话 | (86) 755-8669 8069;(86) 755-8669 8065 | ||
传真 | (86) 755-8669 8002 | ||
电子信箱 | secretary@sz-expressway.com |
注:因赵桂萍女士已满足联交所有关公司秘书的任职要求,林婉玲女士已于2025年8月22日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7年5月正式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http://www.sz-expressway.com H股市场网址: 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 |
电子信箱 | ir@sz-expressway.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A股)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境内: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境外: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高速 | 600548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 | 00548 | |
债券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SZEXPB2607 | 40752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1深高01 | 188451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2深高01 | 185300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G23深高1 | 240067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4深高01 | 241018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4深高02 | 241019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4深高03 | 242050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5深高01 | 242539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5深高Y1 | 242780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5深高Y2 | 242781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5深高Y3 | 242972 | |
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5深高Y4 | 242973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13公里;参与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产业金融类项目;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537,856,127股,其中,1,790,356,127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55%;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本公司最大股东为发起人之一的新通产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约28.79%股份;新通产公司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国际(股份代号:00152)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47.3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及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本架构图仅包含集团一、二级子公司及参股企业,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未列示。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918,555,340.74 | 3,756,892,301.30 | 4.30 |
利润总额 | 1,255,312,119.50 | 1,099,724,969.99 | 1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9,891,990.84 | 773,857,169.47 | 2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9,651,218.85 | 673,242,747.10 | 33.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4,978,990.73 | 1,760,822,084.42 | 11.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916,838,311.98 | 21,903,521,723.27 | 22.89 |
总资产 | 72,038,805,666.83 | 67,558,030,948.58 | 6.6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2 | 0.312 | 22.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2 | 0.312 | 22.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7 | 0.266 | 34.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4 | 3.68 | 增加0.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6 | 3.15 | 增加0.9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本期提前赎回了2020年发行的40亿元永续债,本期又发行了4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期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929.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1,547,024.22 |
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421,030.52 | 主要系持有参股公司股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59,496.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552,753.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9,096.14 | |
合计 | 60,240,771.9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概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除另有说明外) | |||||
指标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经重列) | 2021年 (经重列) | 2020年 (经重列) |
营业收入 | 9,246 | 9,295 | 9,373 | 10,890 | 8,027 |
其中:路费收入 | 5,053 | 5,375 | 4,978 | 5,893 | 4,387 |
息税前利润 | 2,781 | 4,105 | 3,597 | 4,419 | 3,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5 | 2,327 | 2,016 | 2,618 | 1,7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之现金流量入净额 | 3,717 | 4,095 | 3,369 | 3,757 | 1,059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69 | 3.42 | 3.16 | 4.05 | 3.16 |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441 | 0.982 | 0.839 | 1.115 | 0.805 |
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元) | 0.244 | 0.55 | 0.462 | 0.62 | 0.43 |
指标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经重列) | 2021年末 (经重列) | 2020年末 (经重列) |
总资产 | 67,558 | 67,507 | 69,205 | 72,312 | 67,073 |
总负债 | 40,356 | 39,509 | 41,841 | 40,772 | 36,837 |
总权益 | 27,202 | 27,999 | 27,364 | 31,539 | 30,236 |
资产负债率(%) | 59.74 | 58.53 | 60.46 | 56.38 | 54.92 |
总负债权益比率(%) | 148.36 | 141.11 | 152.90 | 129.28 | 121.83 |
净借贷权益比率(%) | 108.03 | 106.18 | 110.12 | 79.12 | 74.05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 8.21 | 8.42 | 7.96 | 9.89 | 9.22 |
注1:2020年完成融资租赁公司、物流金融公司以及龙大公司控股权收购、2022年完成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100%股权收购,于完成收购当年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上述企业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并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主要财务比率说明
息税前利润 | = | 净利润 + 所得税费用 + 利息支出 |
利息保障倍数 | = | 息税前利润 / 利息支出 |
资产负债率 | = | 总负债/ 总资产 |
总负债权益比率 | = | 总负债 / 总权益 |
净借贷权益比率 | = | (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总权益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集团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现阶段本集团最大的收入和盈利来源为收费公路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列示如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上半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下,我国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运行总体平稳。2025年上半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21.79万亿元,同比增长2.9%。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的需求。
以上数据来源:政府统计信息网站
1、收费公路业务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高速公路行业具有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交通需求较为刚性、现金流稳定等特点;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相比,高速公路具有通行能力大、出行迅捷、出行成本低、自由灵活度高等特点,尤其对短途或规模小的客货运输优势明显。报告期内,收费公路管理政策没有重大变化。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积极输出专业化的公路建管养能力,为深圳市近90%的高速路段提供运营管理服务。近年来,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已成功开发并上线运营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智能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四项软件著作权、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并被中国公路学会收编选入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持续优化中。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有关本集团行业地位情况请参阅下文“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2、大环保业务
本集团大环保产业主要聚焦于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
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加强固废资源化处理是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深化,行业规范不断完善,固废资源化已从单一处置转向“减量-循环-再生”的系统治理,通过政策刚性约束与技术产业协同,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核心支撑。2025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对垃圾填埋物及选址等进一步提出要求。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此外,2025年上半年,
全国多个省市也就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近年来,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在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现阶段已从高速发展转入质量提升与技术创新并重的新阶段,面临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投资回报空间收窄等挑战,需通过“管理降本+技术增值”双轨并行等手段不断寻求内生增长,全面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19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于2024年9月转商业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已于2025年2月转商业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3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另外,本集团下属企业深汕乾泰拥有电池梯次利用白名单资质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可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服务。本集团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多措并举提升精益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清洁能源行业:
2025年上半年,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能源市场法规,加快完善能源市场机制,通过制度约束与产业指引协同保障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目标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为能源转型提供法律框架,明确碳排放双控转型。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136号文”),要求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建立新能源发电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实施机制电价,明确各地不得要求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套建设储能装置等;同年3月,该两部委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创新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允许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直接向用电企业供电,并要求并网型直连项目新能源电量自用率不低于60%等。此外,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并提出“新增新能源发电2亿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国家能源局还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136号文是我国推动新能源产业全面转向市场化机制的核心政策文件,2025年上半年多个省市随后也就136号文政策的落实出台了相关细则,通过强制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和差价结算保障双轨制,推动新能源产业从补贴依赖转向市场竞争,各省出台的差异化细则反映了地方在能
源转型成本分担、消纳能力、产业竞争力间的平衡,短期内将加剧行业洗牌,长期将通过市场竞争引导新能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加强企业经营与管理能力,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已拥有13个标准风场,累计风电总装机容量达668MW,投资及间接参股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此外,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持续推动并购企业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运营效率,促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关键衔接节点。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导向,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多措并举提升生产效率,挖潜、提质、降本、增效,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报告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9.19亿元,同比增长4.30%。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24.49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7.50亿元、其他收入约7.19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62.51%、19.14%和18.35%。
(一)收费公路业务
1、 业务表现及分析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各收费公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如下:
收费公路 |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⑴ | 同比 |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 |
广东省 - 深圳地区: | ||||
梅观高速 | 161 | 2.2% | 414 | 0.9% |
机荷东段 | 314 | 5.8% | 1,847 | 5.6% |
机荷西段 | 229 | 9.3% | 1,516 | 6.8% |
沿江项目⑵⑶ | 213 | 18.5% | 2,050 | 22.5% |
外环项目 | 315 | 6.0% | 3,129 | 1.9% |
龙大高速 | 162 | -1.7% | 412 | -3.3% |
水官高速 | 256 | 1.3% | 1,675 | 1.3% |
水官延长段 | 53 | -8.8% | 173 | -8.1% |
收费公路 | 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⑴ | 同比 | 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 同比 |
广东省 - 其他地区: | ||||
清连高速 | 51 | 4.4% | 1,814 | 0.9% |
广深高速⑷ | 623 | 3.2% | 7,499 | -2.7% |
西线高速⑷ | 260 | 2.9% | 3,008 | -12.2% |
阳茂高速 | 56 | 1.7% | 2,112 | 0.4% |
广州西二环 | 90 | -1.2% | 1,318 | -0.3% |
中国其他省份: | ||||
长沙环路 | 90 | -3.1% | 676 | -3.5% |
南京三桥 | 38 | -0.6% | 1,489 | 0.6% |
益常项目⑸ | 46 | -14.9% | 956 | -9.4% |
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节假日免费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上表收入为不含税收入。⑵ 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
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该项协议已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履行完毕并不再延期,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沿江项目货车运输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的公告。⑶ 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30日开通运营,目前尚无法拆分沿江二期的车流量数据进行合并统计,因此上表中沿江项目的车流量数据仅为沿江一期车流量数据,不包含沿江二期车流量数据;沿江项目的路费收入数据包含沿江一期及二期。⑷ 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权益。⑸ 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收费公路项目所在区域总体天气状况较为良好,我国中东部地区春运期间寒潮影响较去年同期偏弱,上半年广东省降雨天数较去年同期台风及强降雨频繁的天数减少,有利于大众出行及物流运输,叠加沿江二期自2024年6月底开通带来增量收入等因素影响,本集团路费收入同比增长。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行业政策、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各区域收费公路项目的表现概述如下:
(1) 广东省–深圳地区
报告期内,深圳地区汛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有效降低了不利天气对交通出行的干扰;2025年,深圳持续强化促消费政策,通过汽车补贴、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根据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截至2025年6月底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9.01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加快带动了区域内高速公路交通量的增长。
报告期内,路网贯通也为本集团深圳区域路网带来正面协同效应,深中通道与沿江二期同步开通后,实现了深中通道、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深圳宝安机场、机荷高速的直接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深圳与珠江口东西两岸地区的深度融合,其核心交通枢纽效应持续释放,有效带动了沿江高速、机荷高速车流量的增长,但对外环项目和龙大高速产生一定分流,总体而言,对本集团路费收入产生正面影响;惠盐高速深圳段地面段改扩建工程于2025年1月实现左半幅全线贯通并通车,部分因为施工绕行的车辆恢复原路线,带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车流量的增长;外环二期坑梓东互通跨线段于2025年3月中正式开通,解决了外环项目与深汕西高速(暨沈海高速)的交通转换需求,实现片区道路与高速公路的快速衔接;2025年4月外环高速新围收费站开通运营,实现了外环高速与城市主干道龙澜大道的互通,上述两个关键转换枢纽的开通促进了外环高速与深圳东部及北部区域的互通互联,为区域车辆往来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路线选择,对外环项目营运表现产生积极作用。受益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深圳地区收费公路项目整体日均路费收入同比实现增长,其中,沿江高速日均路费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0%。
(2) 广东省–其他地区
报告期内,广东省汛期降雨量较上年减少,大众出行及物流运输需求增加,对本集团广东省内的收费公路项目营运表现造成正面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部分路段实施道路提升工程,对车流通行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清连公司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实施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等措施,尽力降低工程施工对道路通行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营运表现总体平稳。广深高速作为连接广州与深圳两大核心城市的重要交通动脉,沿线较为活跃的区域经济有助于其车流量的持续稳定;深中通道开通后,原通过虎门大桥或南沙大桥往返粤东与粤西的部分车辆改走深中通道,缩短了行走广深高速公路的里程,广深高速短途车流量增加但路费收入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其部分路段进入施工对其车流通行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广深高速日均车流量同比有所上升但日均路费收入同比略降。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2024年6月30日深中通道及中开高速(中山-开平)中山段的同步通车,以及相连路网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了西线高速短途车流量的增长,但对其原往返粤东和粤西等地区的长途车流产生一定分流。报告期内,西线高速日均车流量同比略升但日均路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阳茂高速受益于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以及完成改扩建后良好的通行环境对车流量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营运表现稳定。佛清从高速开通以及2025年4月8日零时起广和大桥终止收费,对广州西二环产生一定分流,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略有下降。
(3) 其他省份
长沙香炉洲大桥于2024年7月开通,对长沙环路造成持续分流,2025年1月及4月,长益北线观音岩收费站及与观音岩收费站连接的兴联路大桥主路先后开通,进一步对长沙环路造成分流,报告期内长沙环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有所下降。安徽省和江苏省分别于2025年4月和5月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调整,预计将对南京三桥车流量产生一定正面影响。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并不再合并益常项目公司报表,益常北线高速(益阳-常德)于2024年12月底通车运营,对益常高速部分车辆造成分流。
2、 业务发展
深圳外环高速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总里程约93公里,其中,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总里程长约77公里。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合计约51公里已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9.35公里已于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外环三期现已全线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20.2%工程形象进度。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约46.79亿元,为募投项目外环三期补充了建设资金。外环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线贯通后将与深圳区域的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外环三期建成后,一方面可以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完善路网布局,为本集团其他收费公路带来交通流量。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的公告中相关内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投入约192.3亿元建设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立体复合通道模式,建设工程将分地面层和立体层,均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成后可有效提升机荷高速现有交通线位的通行能力,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和珠三角一体化的交通需求,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截至报告期末,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约
12.1%工程形象进度。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6月1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的通函。本公司持股71.83%的湾区发展间接享有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45%权益。鉴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交通流量接近饱和状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已开始改扩建,分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穗莞段”)改扩建工程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其中,
穗莞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71.13公里,已于2023年获得政府核准并于2023年底开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多个标段的施工招标,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47.07公里,于2025年6月获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核准批复。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及湾区发展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有关湾区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5年中期报告。
(二)大环保业务
本集团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将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等大环保产业作为第二主业,力求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本集团已设立了环境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作为大环保产业的主要投资管理平台。
1、固废资源化处理
国家环保政策对有机垃圾处理行业给予支持,本集团“十四五”战略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努力在该领域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及规模优势的龙头。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300吨/日,其中,已进入商业运营有机垃圾处理项目18个(设计总规模5,126.5吨/日)。项目经营模式主要为BOT等方式,为政府客户提供有机固废和生活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本集团有机垃圾综合处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本公司间接控股92.29%的子公司蓝德环保主要依托高效厌氧反应工艺、MBR膜生物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对有机垃圾进行系统性综合处理。报告期内,蓝德环保旗下内蒙项目获批自2025年5月29日起转为商业运营项目。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19个,餐厨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600吨/日,其中已有15个项目(设计总规模3,426.5吨/日)进入商业运
营,4个项目处试运营阶段。2023年以来,本集团对蓝德环保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逐步收缩、终止亏损严重的EPC工程及装备制造业务,聚焦运营业务。报告期内,蓝德环保通过优化收运管理体系,加强对收运区域的整体监管,推动收运业务外包,上半年日均垃圾处置量及产油量均取得同比增长,并较大幅度降低了单吨收运成本;加强渣料资源化销售,在减少焚烧处置费的同时,可补充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推动技术工艺改造,上半年已完成2个项目的油脂生产线技改,可提高油脂产出能力;此外,报告期内,蓝德环保还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及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并取得一定效果。下一步,蓝德环保将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力度,推动2025年内满足调价条件的项目落实调价机制,进一步拓展油脂销售市场,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本公司持股100%的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为目前深圳市餐厨垃圾单体处理规模最大项目,具备处理有机垃圾1,000吨/日、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日、绿化垃圾100吨/日的处理能力,可同时进行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期初期定为10年,经考核合格及区政府批准后,特许经营期可延长5年。光明环境园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处理工艺,可解决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副产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实现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光明环境园项目自2024年5月起进入试运营阶段,自2025年2月6日起正式转入商业运营。报告期内,光明环境园项目已正常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间接控股70%的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服务区域为深圳市龙华区,协助处理部分福田区餐厨垃圾。利赛环保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商业运营,其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500吨/日。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邵阳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项目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邵阳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启动试运营,并已获批于2024年9月起正式转商业运营,特许经营期自2024年9月1日起30年。2025年1-6月,本集团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有机垃圾 | 有机垃圾处理量 (千吨) | 运营收入(人民币千元)⑴ | ||
项目 | 集团控股比例 | 收入合并比例 | 2025年1-6月 | 2025年1-6月 |
一、蓝德环保 | ||||
贵阳项目(含一期及改扩建项目) | 100% | 100% | 80.52 | 47,363.28 |
南宁项目(含一期、二期及三期改扩建项目) | 100% | 100% | 76.34 | 42,215.45 |
德州项目 | 100% | 100% | 49.15 | 16,077.48 |
泰州项目 | 100% | 100% | 37.14 | 20,501.98 |
自贡项目 | 84.57% | 100% | 26.30 | 22,596.52 |
诸暨项目 | 90% | 100% | 36.90 | 14,219.43 |
龙游项目 | 100% | 100% | 26.83 | 1,642.27 |
邯郸项目 | 90% | 100% | 26.28 | 9,461.78 |
黄石项目 | 70% | 100% | 15.40 | 6,456.04 |
上饶项目 | 100% | 100% | 15.83 | 7,784.83 |
新余项目 | 100% | 100% | 17.56 | 10,335.44 |
抚州项目 | 100% | 100% | 15.37 | 8,105.77 |
桂林项目 | 100% | 100% | 13.81 | 11,752.42 |
北海项目 | 90% | 100% | 7.60 | 3,085.28 |
内蒙项目⑵ | 51% | 100% | 45.78 | 22,771.31 |
滁州项目⑶ | 89.1% | 100% | 13.26 | 3,081.09 |
蓝德环保项目小计 | 504.08 | 247,450.37 | ||
二、利赛环保 | 70% | 100% | 80.22 | 56,727.88 |
三、邵阳项目 | 100% | 100% | 20.09 | 18,247.07 |
四、光明环境园 | 100% | 100% | 74.22 | 44,539.08 |
合计 | 678.61 | 366,964.39 |
附注:
⑴ 上表中运营收入包括按垃圾处理量计算的预计补贴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
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⑵ 内蒙项目获批于2025年5月29日起转为商业运营。⑶ 滁州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起转为试运营项目。
本公司间接持股63.33%的深汕乾泰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报告期内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及工信部电池梯次利用白名单资质,可提供燃油车报废回收处置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服务。在报废车拆解及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方面,受废金属市场价格下降及报废车回收规模受限、锂电材料价格持续承压等行业因素影响,该两项业务开展不达预期。报告期内,深汕乾泰主动收缩报废车拆解及电池综合利用业务,将业务重心聚焦于两轮车换电储能产品及工商业储能产品,逐步拓展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投运换电柜800余台,配置换电电池1.2万余组,电池利用率超过70%,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双重保障。
2、清洁能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和经营的已并网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约668MW,并拥有一个装机容量为3.40MW的自主开发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此外,集团参股企业南京安维士持有一个光伏项目40%权益。报告期内,包头南风风力资源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及弃风率有所下降,其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7%;新疆木垒受总体风资源低于上年同期及弃风率上升影响,其上网电量及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025年1-6月,本集团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清洁能源发电 | 上网电量(兆瓦时)⑴ | 发电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⑴ | ||
项目 | 集团控股比例 | 收入合并比例 | 2025年1-6月 | 2025年1-6月 |
一、风电项目 | ||||
包头南风 | 100% | 100% | 355,270.90 | 103,045.31 |
新疆木垒 | 100% | 100% | 355,749.54 | 157,800.94 |
永城助能 | 100% | 100% | 36,589.34 | 8,411.11 |
中卫甘塘 | 100% | 100% | 48,293.70 | 9,900.80 |
樟树高传 | 100% | 100% | 24,519.72 | 8,906.05 |
淮安中恒 | 20% | — | 123,544.64 | 60,115.09 |
二、光伏发电项目 | ||||
晟能乾泰 | 100% | 100% | 1,933.39 | 868.28 |
附注:
⑴ 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部分项目营业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
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3、水环境治理及其他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投资企业,旗下拥有在国内主板上市的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和三峰环境(股票代码:601827)等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等。重庆水务及三峰环境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本集团持有创业板上市公司深水规院(股票代码:301038)11.25%股权。有关深水规院业务发展情况可查阅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有关报告期内大环保项目的盈利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6及五\49的相关内容。
(三) 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
集团凭借多年来在公路建设和运营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续开展或参与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业务(亦称代建业务和代管业务);此外,本集团审慎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土地的建设和开发,以取得合理回报。
1、代建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正在建设的代建项目主要为深圳地区深汕环境园项目。报告期内,园区公共配套先行项目中的场平工程已基本完工,绿宝路工程(通港大道至化工园段)正在进行路基等工程施工,路网工程尚在进行前期报审工作;垃圾中转站工程正在积极推进各项招标工作。
2、代管业务
集团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主要开展公路运营、养护管理等业务。运营发展公司控股的工程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公路与市政道路养护和施工等公路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集团输出专业化、市场化养护技术与服务的实施主体。报告期内,工程发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东启振共承接了5个道路养护及基础设施工程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约1,537.1万元。报告期内各项委托管理业务的盈利和收支情况,请参阅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内容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6的相关内容。
3、土地项目开发与管理
集团自2012年起尝试与公路主业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调整带来的城市更新等业务类型,以盘活土地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
(1)贵龙区域开发项目
贵深公司在贵州龙里县自主二级开发的项目名称为“悠山美墅”。报告期内,贵深公司将悠山美墅项目与本集团下的康养机构进行合作,打造的避暑旅居康养项目“悠享公寓”已于2025年4月进入试运营阶段,运营效果基本符合预期。贵深公司通过推行“地产与康养相结合”的营销策略,力求提升悠山美墅项目的附加值并促进洋房销售。
(2)梅林关更新项目
本公司参股34.3%的联合置地主要业务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梅林关更新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和风轩、二期和雅轩及三期和颂轩的住宅均已销售完毕。该项目还有约19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及商务公寓综合建筑,截至报告期末均已完工;其中,办公物业除已向原回迁业主交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已启动对外销售;商业物业以自持运营为主,少量对外销售;商务公寓去化率约为41%。
(3)新塘项目
新塘项目是湾区发展在被本集团收购之前参与的广深高速沿线首个土地开发项目,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该项目15%权益。该项目系对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一处约19.6万平方米原广深高速的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其住宅工程分两期进行。截至报告期末,新塘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验收交付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期部分住宅已交付,剩余工程尚在建设中。有关新塘项目详情,请查阅湾区发展2025年中期报告。
4、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与管理
投资公司控股的光明康养项目包括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和凤凰玖龙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合称“光明两社区项目”),以及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报告期内,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已通过香港社会福利署审核,成为其“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认可服务机构,标志着光明区社会福利院在跨区域养老服务协作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可为粤港长者提供专业化的颐养服务,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康养资源互通与民生融合。
(四)产融结合
本公司持有贵州银行(股票代码:06199.HK)约3.44%股份,有关贵州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可查阅其2025年中期报告。集团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围绕集团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新签约2,456.68万元融资租赁项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已投放约24.42亿元。本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晟创基金”)45%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的实缴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1.35亿元。该基金已完成2个环保项目的投资。报告期内,鉴于该2个投资项目均触发退出条件,晟创基金已决定退出,退出方案正在落实中。本公司持有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约7.48%权益,该基金的总规模为
4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3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鲲鹏展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用事业领域,以及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其他业务
本公司分别持有云基智慧(原名“顾问公司”)22%股权,数字科技公司51%股权,联合电服10.2%的股权。受规模或投资模式所限,该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目前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很小。有关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情况,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2、13、46、49和附注五\50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
营及管理经验。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提升竞争优势。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
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拓展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集团双主业的营运表现注入活力;此外,本公司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土地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公路项目的综合盈利能力。综合集成管理能力: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建设到运营、养护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积极参与政府招标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
本公司一直注重创新发展,包括业务模式、合作模式、专业领域、专业技术等方面。公司近几年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良好的融资平台:
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959,892千元(2024年中期:
773,857千元),同比上升24.04%,主要为持有参股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等所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18,555 | 3,756,892 | 4.30 |
营业成本 | 2,470,334 | 2,315,667 | 6.68 |
销售费用 | 4,818 | 6,695 | -28.03 |
管理费用 | 168,509 | 170,719 | -1.29 |
财务费用 | 389,906 | 559,049 | -30.26 |
研发费用 | 14,842 | 13,799 | 7.56 |
投资收益 | 411,862 | 579,660 | -28.95 |
所得税费用 | 224,653 | 248,547 | -9.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4,979 | 1,760,822 | 1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0,360 | 365,15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1,205 | -1,878,35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环保板块精简人员及开支,相关费用同比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总体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利率下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及收到材料采购预付款退回。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净额增加、支付外环三期和机荷改扩建工程款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到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转回增加所致。有关上述科目变动原因详情请见下文各项分析。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⑴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918,555千元(2024年中期:3,756,892千元),同比增加
4.30%,主要系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项目 | 本期数 | 所占比例(%) | 上年同期数 | 所占比例(%) | 同比变动 (%) | 情况 说明 |
主营业务收入 – 收费公路 | 2,449,431 | 62.51 | 2,433,893 | 64.78 | 0.64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清洁能源发电 | 288,932 | 7.37 | 301,576 | 8.03 | -4.19 | (2) |
主营业务收入 – 固废资源化处理 – 餐厨垃圾处理 | 390,276 | 9.96 | 309,164 | 8.23 | 26.24 | (3) |
主营业务收入- 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 68,203 | 1.74 | 119,513 | 3.18 | -42.93 | (4)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环保业务 | 2,517 | 0.06 | 4,446 | 0.12 | -43.38 | |
其他业务收入 – 委托建设与管理 | 135,602 | 3.46 | 116,716 | 3.11 | 16.18 | (5) |
其他业务收入 – 房地产开发 | 8,486 | 0.22 | 7,807 | 0.21 | 8.70 | |
其他业务收入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 | 460,632 | 11.76 | 287,491 | 7.65 | 60.22 | (6)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 | 114,476 | 2.92 | 176,286 | 4.69 | -35.06 | (7) |
营业收入合计 | 3,918,555 | 100.00 | 3,756,892 | 100.00 | 4.30 |
情况说明:
(1) 收费公路收入增加0.64%,扣除益常公司从2024年3月2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影
响,同口径下集团路费收入同比增长4.31%,主要系深中通道、沿江二期去年6月底开通,带动沿江高速和机荷高速路费收入增长。报告期内各项目的经营表现分析,详见上文“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内容。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收入情况载列于下文“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2)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收入减少4.19%,主要系部分风力发电项目因弃风率上升、风资源减少
等影响发电收入有所减少。
(3) 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包括项目建设、运营和设备销售收入,本期增加26.24%,主要系光明
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开始试运营,今年2月正式运营,本期贡献增量收入及蓝德环保根据建设项目结算情况调整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等。
(4) 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收入减少42.93%,主要系乾泰公司相关业务量减少,收入同比减少。
(5) 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增加16.18%,主要系工程发展公司本期业务量同比增加。
(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外环三期、机荷改扩建及光明环境园等
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本期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增加。
(7) 其他业务收入下降35.06%,主要系沥青科技公司业务减少所致。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收费公路 | 2,449,431 | 1,241,552 | 49.31 | 0.64 | 2.97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清洁能源业务 | 288,932 | 144,393 | 50.03 | -4.19 | 7.29 | 减少5.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外环高速 | 566,425 | 186,496 | 67.07 | 1.32 | 0.48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机荷东段 | 334,370 | 107,777 | 67.77 | 5.01 | -19.67 | 增加9.90个百分点 |
机荷西段 | 274,349 | 52,994 | 80.68 | 6.20 | 12.03 | 减少1.00个百分点 |
沿江高速 | 371,093 | 211,764 | 42.94 | 21.80 | 30.31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 营业成本同比变动(%) | 毛利率同比变动(%) |
广东省 | 2,497,496 | 1,386,848 | 44.47 | 3.55 | 6.90 | 减少1.74个百分点 |
注: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仅列示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项目的情况。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毛利率总体为49.31%,同比减少1.15个百分点,主要系清连高速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变更单位摊销额及沿江二期2024年6月底完工通车,养护成本和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等影响。机荷东段本期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为机荷东段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变更单位摊销额,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有所减少所致。⑶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营业成本为2,470,334千元(2024年中期:2,315,667千元),同比增加6.68%,主要系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增加。有关营业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数 | 本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数 | 上年同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同比变动(%) | 情况 说明 |
主营业务成本–收费公路 | 人工成本 | 219,569 | 8.89 | 215,605 | 9.31 | 1.84 | |
公路维护成本 | 111,047 | 4.50 | 109,573 | 4.73 | 1.35 | ||
折旧及摊销 | 831,628 | 33.66 | 822,290 | 35.51 | 1.14 | ||
其他业务成本 | 79,308 | 3.21 | 58,231 | 2.51 | 36.20 | (1) | |
小计 | 1,241,552 | 50.26 | 1,205,699 | 52.07 | 2.97 | ||
主营业务成本 – 清洁能源发电 | 144,393 | 5.85 | 134,585 | 5.81 | 7.29 | ||
主营业务成本 – 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 341,591 | 13.83 | 320,010 | 13.82 | 6.74 | ||
主营业务成本 – 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 | 85,830 | 3.47 | 129,278 | 5.58 | -33.61 | (2) | |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环保业务 | 6,077 | 0.25 | 7,182 | 0.31 | -15.39 | ||
其他业务成本 – 委托建设与管理 | 122,980 | 4.98 | 104,846 | 4.53 | 17.30 | (3) | |
其他业务成本 – 房地产开发 | 7,163 | 0.29 | 7,005 | 0.30 | 2.26 | ||
其他业务成本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 | 442,637 | 17.92 | 287,491 | 12.42 | 53.97 | (4)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数 | 本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数 | 上年同期数占总成本比例(%) | 同比变动(%) | 情况 说明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 | 78,111 | 3.16 | 119,571 | 5.16 | -34.67 | (5) | |
营业成本合计 | 2,470,334 | 100.00 | 2,315,667 | 100.00 | 6.68 |
情况说明:
(1)主要系部分附属收费公路专项费用有所增加。
(2)主要系乾泰公司业务量减少所致。
(3)主要系工程发展公司本期受托建设管理项目增加,相应委托建设管理成本有所增加。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外环三期、机荷改扩建及光明环境园等项
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本期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增加。
(5)主要系沥青科技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所致。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收费公路的销售客户为非特定对象。除通行费收入外,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41,523万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10.60%;其中无关联方销售。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77,147万元,占本集团年度采购总额47.88%;其中无关联方采购。
2、 费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费用为4,818千元(2024年中期:6,695千元),同比减28.03%,主要为环保板块精简人员及开支,相关费用同比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管理费用为168,509千元(2024年中期:170,719千元),同比减少1.29%,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为389,906千元(2024年中期:559,049千元),同比减少30.26%,主要为集团融资利率下降使得利息支出减少,以及人民币小幅升值使得汇兑损益有所增加等。
有关财务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利息支出 | 441,661 | 581,844 | -24.09 |
减:资本化利息 | - | 9,487 | -100.00 |
利息收入 | 41,895 | 43,167 | -2.95 |
加:汇兑损失 | -16,281 | 24,825 | 不适用 |
其他 | 6,420 | 5,035 | 27.52 |
财务费用合计 | 389,906 | 559,049 | -30.26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为14,842千元(2024年中期:13,799千元),同比增加7.56%,主要为研发项目增加。所得税费用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224,653千元(2024年中期:248,547千元),同比减少9.61%,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转回增加所致。
3、 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411,862千元(2024年中期:579,660千元),同比减少28.95%,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本期联合置地计提存货减值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1、应占联/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 |||
联/合营收费公路企业合计 | 281,372 | 273,785 | 7,587 |
联合置地 | -18,121 | -302 | -17,819 |
德润环境 | 87,693 | 81,834 | 5,859 |
其他注 | 42,237 | 64,830 | -22,594 |
小计 | 393,180 | 420,147 | -26,967 |
2、处置子/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49,336 | -149,336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32 | 5,347 | 7,685 |
4、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50 | - | 5,650 |
5、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337 | -4,337 |
6、其他 | - | 493 | -493 |
合计 | 411,862 | 579,660 | -167,798 |
注:其他为应占云基智慧、贵州银行、晟创基金、贵州恒通利、淮安中恒、凤润玖、峰和能源等的投资收益。
4、 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1,954,979千元(2024年中期:1,760,822千元),同比增加194,157千元,主要为附属公司收到材料采购预付款退回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等。此外,报告期内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项目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流
注为215,005千元(2024年中期:107,154千元),同比增加107,851千元,主要系湾区发展所投资合营企业分配股利早于上年同期。
注: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指来自本公司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的现金流分配(含利润分配)。按照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章程约定,在该等公司满足现金流分配条件时向股东分配现金流。根据收费公路行业特点,该等收回投资现金为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提供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数,希望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集团源于经营和投资活动的经常性现金流量的表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4,600,360千元(2024年中期:-365,153千元),同比增加4,965,512千元,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净额增加、上年同期收到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款及本期支付外环三期和机荷改扩建工程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4,391,205千元(2024年中期:-1,878,358千元),同比增加6,269,563千元,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及借贷净流入、上年同期为借贷净流出等影响。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及不同摊销方法下的差异本集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即摊销额按照单位使用量基准,以各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占收费经营期限内之预计总交通流量比例计算确定。集团对该预计交通流量进行定期检讨和调整,以确保摊销额的合理。一般在收费公路营运的前期阶段,按车流量法计提的摊销额比按直线法的摊销额低。报告期内,按本公司权益比例计算的两种摊销方法下的摊销差异为1.95亿元(2024年中期:1.20亿元)。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收费公路项目现金流并不产生影响,从而也不会影响各项目的估值水平。
5、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于2025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72,038,806千元(2024年12月31日:67,558,031千元),较2024年年末增加6.63%,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6月30
日,集团有息负债总额为32,344,279千元(2024年12月31日:32,057,208千元),同比增加约
0.90%。
资产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617,162 | 6.41% | 2,908,582 | 4.31% | 58.74%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34,093 | 4.07% | 129,823 | 0.19% | 2,160.07% | (2) |
应收票据 | 6,359 | 0.01% | 1,390 | 0.00% | 357.36% | (3) |
预付款项 | 146,314 | 0.20% | 245,482 | 0.36% | -40.40% | (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34,582 | 1.30% | 435,993 | 0.65% | 114.36% | (5) |
长期预付款 | 1,823,291 | 2.53% | 1,312,579 | 1.94% | 38.91%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8,279 | 1.57% | 1,936,717 | 2.87% | -41.74% | (5) |
合同负债 | 83,998 | 0.12% | 61,713 | 0.09% | 36.11% | (7)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3,792 | 2.14% | 3,053,377 | 4.52% | -49.44% | (8) |
租赁负债 | 11,096 | 0.02% | 15,896 | 0.02% | -30.19% | (9) |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
(2)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
(3) 收到的票据增加。
(4) 收到退回的材料采购预付款。
(5) 贵深公司代建的龙里河大桥项目于本期竣工验收通车,根据相关投资合作协议,本期将该
项目对应的相关应收款自“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项目。
(6) 预付机荷改扩建项目工程款增加。
(7) 预收客户货款及房屋销售款增加。
(8) 发行中期票据及公司债置换超短期融资券和中长期借款。
(9) 支付租赁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16,348(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8%。境外资产主要为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持有的部分贵州银行H股股份和美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小。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如下: | |||||
截至报告期末有担保贷款余额的受限资产情况 | |||||
资产 | 类别 | 担保受益人 | 担保范围 | 报告期末担保贷款余额 (亿元) | 期限 |
清连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 总额度28.39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20.63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沿江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10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0.29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水官高速收费权 | 质押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总额度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1.15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资产为蓝德环保多家子公司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及生产设备等 | 质押、抵押 | 多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 | 担保范围为多个项目总金额13.93亿元的银行贷款本息 | 8.25 | 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 |
乾智、乾慧、乾新公司100%股权 | 质押 | 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总额度不超过6.09亿元的并购贷款本息 | 1.91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光明环境和利赛项目和邵阳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 | 质押 | 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邵阳分行 | 总额度10.51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6.25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永城助能项目电费收费权 | 质押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总额度1.8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 | 1.48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木垒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 | 质押 | 建行乌鲁木齐支行 | 18.43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 12.69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陵翔公司、包头宁源、包头宁翔、包头宁风、包头南传项目电费收益权质押 | 质押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 11.81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 | 8.84 | 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 |||||
受限资金类型 | 受限金额(亿元) | ||||
项目委托工程管理专项账户资金 | 0.75 | ||||
保证金 | 0.23 | ||||
诉讼冻结款 | 1.04 | ||||
合计 | 2.02 |
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 有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情载列于本期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22。
4、 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
公司注重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以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评级和稳健的财务状况。本报告期集团主要偿债指标优于上年期末数或上年同期数,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利息支出减少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等影响。基于集团稳定的经营现金流以及良好的融资及资金管理能力,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财务杠杆比例处于安全水平。
主要指标 |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 55.27% | 59.74% |
净借贷权益比率((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 86.67% | 108.03%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净借贷/EBITDA ((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 9.94 | 10.33 |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 3.95 | 2.93 |
EBITDA利息倍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 6.60 | 4.91 |
5、 资金流动性及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集团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期末净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增加。集团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对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和发债额度,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增减金额 | |
净流动资产 | -157 | -6,531 | 6,3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415 | 2,670 | 1,745 |
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 75,623 | 65,822 | 9,801 |
未使用的债券注册额度 | 4,700 | 8,000 | -3,300 |
6、 资本开支计划
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本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外环项目、机荷改扩建、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等工程建设支出以及向广深珠公司的增资支出等。预计到2027年底,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总额约为191.79亿元。本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以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目前能够满足各项资本支出的需求。集团2025年下半年-2027年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5年下半年 | 2026年 | 2027年 | 合计 |
一、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 | ||||
外环项目(一、二期及三期) | 471,979 | 1,759,524 | 2,003,233 | 4,234,736 |
沿江二期 | 5,342 | - | - | 5,342 |
机荷改扩建 | 2,924,364 | 4,500,000 | 5,000,000 | 12,424,364 |
蓝德环保餐厨项目 | 81,837 | 51,813 | 51,012 | 184,662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90,905 | 93,759 | 10,927 | 195,591 |
清连高速停车区建设项目及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 141,636 | 147,790 | 614 | 290,040 |
利赛环保技改项目 | 3,657 | 10,780 | - | 14,437 |
二、股权投资 | ||||
广深珠公司增资 | 295,000 | 696,000 | 832,000 | 1,823,000 |
投资并购尾款 | - | 6,475 | - | 6,475 |
合计 | 4,014,720 | 7,266,141 | 7,897,786 | 19,178,647 |
注1:投资并购尾款最终支付金额及时间取决于协议约定先决条件的达成。
7、 财务策略与融资安排
报告期内,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股权融资、银行贷款、债券资金等满足经营及投资支出、债务偿还等资金需求;利用市场有利时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等进行债务置换及补充营运资金;利用利率下行时机争取条件更优的银行贷款进行置换;签订长期贷款合同储备项目建设资金等。公司将结合内外部资金环境、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资本开支计划,适时调整财务策略,优化债务结构。集团无逾期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本息。截至报告期末,具体借贷结构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评级继续维持最高的AAA级,国际评级方面均保持投资级别。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集团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约965.30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756.23亿元;集团债券额度人民币150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债券额度47亿元。
8、 或有负债
集团报告期或有负债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
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有关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
借贷结构(于2025年6月30日) | |
信用69.96%1年以内22.25%固定51.36%人民币87.11%金融机构52.12%担保30.04%1-2年23.23%浮动48.64%外币12.89%债券47.88%2-5年40.53%5年以上13.99%信用类别还款期息率货币类别来源类别 |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大非股权投资支出主要为机荷改扩建、外环高速、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沿江二期建设支出等,共计约21.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及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有关投资支出。其中,主要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 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外环项目(一期、二期及三期) | 71.2% | 831,179 | 7,919,749 | 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经营情况,请参见上文有关外环高速主营业务分析的内容,沿江二期于上年6月底正式通车,光明环境园项目于本年2月初正式运营,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已正式运营,机荷改扩建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 |
沿江二期 | 99.9% | 5,795 | 991,398 | |
机荷改扩建 | 12.1% | 1,027,754 | 3,052,520 | |
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 | - | 50,534 | 1,688,547 | |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 99.9% | 53,084 | 730,588 | |
合计 | - | 1,968,345 | 14,382,803 |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备注 |
其他 | 970,911 | 69,110 | - | - | - | -23,268 | - | 1,016,753 | (1) |
其他 | - | 4,270 | - | - | 2,800,000 | - | - | 2,804,270 | (2) |
其他 | 129,823 | - | - | - | - | - | - | 129,823 | (3) |
合计 | 1,100,735 | 73,379 | - | - | 2,800,000 | -23,268 | - | 3,950,845 |
备注:
(1)主要为持有深水规院、联合电服、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
(2)主要为结构性存款。
(3)主要为应收业绩对赌补偿款。
(4)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2025年6月30日 | 2025年中期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外环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建设及运营。 | 8,611,759 | 9,845,768 | 8,064,430 | 757,025 | 347,066 |
清连公司 | 子公司 | 建设、经营管理清连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 | 3,361,000 | 5,363,702 | 2,968,693 | 331,927 | 24,562 |
清龙公司 | 子公司 | 水官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 324,000 | 932,885 | 607,432 | 304,521 | 11,180 |
深长公司 | 子公司 | 长沙绕城高速西北段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 200,000 | 445,620 | 374,304 | 126,489 | 60,066 |
投资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实业及工程建设。 | 1,000,000 | 3,062,201 | 1,586,613 | 18,877 | -17,737 |
环境公司 | 子公司 | 餐厨垃圾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 6,550,000 | 10,521,702 | 5,860,480 | 365,278 | -34,163 |
新能源公司 | 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 2,619,441 | 5,849,777 | 3,154,233 | 279,158 | 74,924 |
深投控基建 | 子公司 | 深投控基建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湾区发展主要持有广珠西线高速、广深高速、臻通实业股权。 | 美元641,076 | 17,038,414 | 4,124,263 | 371,759 | 57,177 |
德润环境 | 参股公司 | 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环境企业,旗下控股两家A股主板上市公司重庆水务以及三峰环境,其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设备成套和运营管理,以及环境修复等。 | 1,000,000 | 66,613,282 | 18,674,620 | 6,440,040 | 438,46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并范围变更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汇率风险
本集团目前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除H股股息支付外,本集团的经营收入和主要支出以人民币结算。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存在以外币计价的负债主要包括:3亿美元债券和22.20亿港币借款,本集团并未就此作出任何外币对冲安排。报告期内因汇率波动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16,281千元,对本集团的影响不大。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的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与国家行业政策及经济环境变化关联度较高,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仍未出台,未来可能面临特许经营期调整、费率管制等政策变化;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受地方补贴政策及财政支付效率的影响较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标志着新能源行业告别“保价保量”时代,全面迈入市场化竞争的新阶段,可能引发市场价格波动,增加新能源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经济环境变化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对收费公路的通行量、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量以及清洁能源的上网电量均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本集团盈利表现。此外,本集团还可能面临投资项目的经营发展不及预期风险、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风险等。本集团将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将风险管理融入公司战略、决策、运营、财务等各个环节。有关本集团风险管理的重点关注及应对措施与本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没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本集团积极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集团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着力提质增效,夯实发展基础
2025年上半年,集团坚持以做强主业为核心发展战略,紧扣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稳步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精益化运营管理,推进生产经营任务的落实。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9亿元,同比增长4.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亿元,同比增长24.04%。在收费公路业务板块,报告期内,集团全力推进机荷改扩建、外环三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改扩建等重大工程建设,上述项目是公司未来二十年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建成后一方面可以提升本集团核心公路资产规模、巩固本集团于收费公路行业的核心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路网布局、提升现有交通线位的通行能力,有助于发挥路网贯通效应,为集团实现更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5年上半年,各项公路建设工程推进顺利。集团通过系统梳理各项目重点工作清单,精心编制工作计划,建立分级调度机制,推行网格化责任划分,并应用BIM建设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实现施工进度实时追踪与预警,同时以“零事故、零隐患”为目标,严控质量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在公路运营方面,集团深入开展公路精益运营管理,持续优化各标准化营运管理流程,做好高峰车流疏导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用先进技术赋能运营管理,提升道路运行管控、智慧养护能力,不断改善道路的通行环境和效率;同时,对于改扩建项目合理组织交通和施工安排,尽量降低工程施工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持续优化路产管养水平,提升综合管养项目服务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向社会输出高品质的综合管养等服务。在大环保业务板块,报告期内,集团重点开展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和业务整合。对于固废处理业务板块,继续深入实施结构调整,退出亏损严重的EPC工程及装备制造业务,聚焦运营业务,同时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体系,通过推动技术工艺改造,积极尝试油脂开发、废渣资源化利用业务机会,加强内部管理及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报告期内蓝德环保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加强深汕乾泰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力度,谨慎开拓新型业务机会。对于清洁能源板块,加强现有项目的精细化运营和降本增效工作,寻找优质风电场、光伏电场的投资机会,继续探索与高速公路收费场站和产业园区等资源相结合的清洁能源项目开发。2025年上半年,通过上述举措,集团持续促进主业发展质量的提升,为公司长远发展夯实基础。有关报告期内集团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可参阅本报告本章节上文“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二)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上半年,集团基于“十四五”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紧紧围绕企业战略目标,结合各业务板块发展需求及行业特点,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业务赋智为核心,扎实推进公路建设及运营、餐厨环保及清洁能源的智慧化建设和创新应用。在工程建设方面,继续推进BIM建设管理平台在机荷改扩建项目中的应用,助力提升建设施工管理质量及效率。在公路运营方面,应用路网信息系统平台对深圳区域路网进行监测,为收费及运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推进以AI大模型应用为核心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全路段升级项目;报告期内,集团自主开发的深圳e交通平台用户规模持续增长,注册用户超246万人,准自由流收费试点运行良好,提升了注册车辆的通行效率。在智慧管养方面,继外环高速外,在沿江高速、机荷高速等路段开展BIM综合管养系统的深化应用,通过业务数据综合分析辅助决策,实现养护业务在线作业和闭环管理、业务数据综合分析等功能,提升养护管理数字化、专业化和智慧化水平;此外,报告期内,集团已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健康监测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同时持续推进环保业务板块的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开发与优化,以及财务、人力资源、审计、行政等各职能板块的数字系统建设及应用。
2025年上半年,集团和环境公司分别获批“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集团已获批1个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主式道路交通系统自组织运行技术项目)、1个省级创新载体(广东省锂电循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1个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城市有机垃圾燃料生物转化关键技术研发),此外,2个创新运营模式项目已入选中国公路学会2024年运营管理代表案例。集团通过积极推进智慧化建设和创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生产运营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为经营发展赋能提效。
(三)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坚持稳定的分红派息政策。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已明确,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五。经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完成A股定增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计算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244元(含税)的现金股息,共计约6.19亿元,2024年度权益分配将于2025年8月25日前实施完成。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连续28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150.56亿元。过去十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比例在40%~65%之间,过去三年平均为58.5%。公司以实际行动持续践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的发展理念,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四)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照证券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利,2025年上半年,公司发布了2份定期报告及60余份临时公告。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组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分析师交流会、现场路演、电话会议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良好互动。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深圳和香港分别召开了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会议,同时采取了网络视频直播、网络远程方式、电话接入方式,便于广大投资者参加,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及相关管理层均有出席。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后,公司亦召开了网上业绩交流会,与投资者直接沟通与交流。上半年,公司通过网站、电话和电邮方式回复投资者查询约40余次,共接待投资者调研11批20余人次,与投资者、券商分析员和媒体记者约400余人次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持续传递公司价值。此外,公司还通过投资者关系顾问采用问卷和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反馈调查报告,及时向公司传达市场声音。
(五)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已按新规要求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公司4名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提供了良好的监察和平衡作用。2025年上半年,公司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治理文件,后续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做好履职保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将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则、指引、函件或通知发送给“关键少数”,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化其合规意识,确保履职规范。公司重视董事会规范建设,通过提供履职信息支持,组织专题培训、现场沟通等方式,支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规范履职。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季度向董监事发送《经营活动分析报告》2份,按月向董监事发送《经营信息月报》,并组织了1场外部董事线上预沟通会,协助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管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组织董监高人员11人次参加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安排董事及高管6人次参加上交所组织的专业资格培训,此外,还组织董监高4人次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及专题讲座,为董监高履职提供了专业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公司薪酬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司的市值表现、经营业绩等指标与管理层的薪酬绩效挂钩,激发管理层的创造力与活力,保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 前景计划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外部政策和经营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主要风险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是本集团“十四五”战略实施收官及“十五五”发展战略布局之年,公司将对“十四五”战略实施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与检讨,深刻总结“十四五”战略期转型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创新趋势、产业发展态势以及自身资源禀赋及能力,科学务实谋划发展思路,制定集团“十五五”发展战略,明确集团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方向和策略,推动集团经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5年下半年,本集团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收费公路业务:全力推动重大工程建设,统筹做好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外环三期项目的建设施工;积极开拓委托运营管理业务,高水平完成收费站运营管理和道路综合管养项目;推动智慧化创新发展,加强数字科技在重大项目建设、收费管理、道路运维管养等具体业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关注优质项目投资并购机会,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巩固提升收费公路主营业务;利用公路扩建、改造等契机推动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收费公路整体投资效益。大环保及其他业务:优先做好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和业务整合。关注优质风电场、光伏电场的资源获取,探索与高速公路收费场站和产业园区等资源相结合的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固废资源化处理板块深入实施结构调整,全力推进智慧系统升级工作,探索油脂深化加工业务和渣料资源化销售业务。加强储能项目的开发与应用,努力开拓报废车资源和退役电池资源,扩大处理规模,持续推进标准制定与创新研发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加快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搭建一体化财务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与数据支撑能力。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金策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落实公司章程修订、监事会改革、董事会授权体系完善等工作。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晓艳 | 董事 | 离任 |
戴敬明 | 董事 | 离任 |
徐恩利 | 董事 | 选举 |
伍燕凌 | 董事 | 选举 |
张坚 | 董事 | 选举 |
陈云江 | 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变动情形 |
李晓艳 | 辞任。因工作变动原因,李晓艳女士于2025年1月9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即时生效。 |
戴敬明 | 辞任。因年届退休,戴敬明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即时生效。 |
徐恩利 | 新任。经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徐恩利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伍燕凌 | 新任。经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伍燕凌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张坚 | 新任。经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张坚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陈云江 | 新任。经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陈云江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披露的本公司董事、监事的资料更改情况
董事陈云江已经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拟担任董事,其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经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增发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244元(含税)的2024年年度末期现金股息,共计619,236,894.99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5年8月25日前实施完毕。
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权益情况
1、 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被授予股权激励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作出的管理人员权益披露
于2025年6月30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中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统称“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深圳国际普通股的好仓:
姓名 | 于2025年6月30日所持普通股数目 | 报告期内 变动情况 | 所持普通股数目约占深圳国际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 | 权益 性质 | 身份 |
廖湘文(4) | 23,332 | +1,812 | 0.001% | 家属权益 | 实益拥有人 |
于深圳国际购股权的权益:
姓名 | 权证 | 于2025年6月30日 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数目(1)(2)(3) |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 权益 性质 | 身份 | |||
报告期内调整 | 报告期内获授予 | 行使 | 失效 | |||||
廖湘文(4) | 购股权计划1(1) | 332,000 | - | - | - | - | 家属 权益 | 实益拥有人 |
购股权计划2(2) | 249,000 | - | - | - | - | |||
购股权计划3(3) | 249,000 | - | - | - | - |
附注:
⑴ 购股权计划1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⑵ 购股权计划2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⑶ 购股权计划3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7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⑷ 董事廖湘文配偶所拥有之权益。除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6月30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上文定义之权益或淡仓。
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董事会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及A股市场的相关规定,制订了本公司的《证券交易守则》,作为规范董事、监事及相关员工买卖公司证券的书面指引。本公司的《证券交易守则》已包含并在一定程度超越了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订立的标准。在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报告期内均有遵守上述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四、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积极履行对口帮扶责任,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已选派4名人员前往汕尾陆丰市大安镇安北村与厦饶村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与此同时,公
司通过向贫困地区采购帮扶产品的方式,助力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增强乡村经济内生动力,推动可持续乡村振兴。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向贫困地区采购帮扶产品123.18万元。在教育帮扶方面,公司自2012年进驻贵州省龙里县投资以来,始终将支持教育事业作为重要社会责任。持续十三年开展“星光工程助学公益行动”,将关爱源源不断地传递给偏远地区留守儿童,用爱心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未来,本公司将继续坚持长期帮扶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帮扶模式,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力量,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深圳国际/深国际 (深圳) | 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情可参阅承诺方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 2007年10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国际 | 1、继续履行上述于2007年10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的承诺。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国际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 2010年12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深圳投控 | 为避免同业竞争,深圳投控作出承诺: 1、承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本集团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本集团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 2010年12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投控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特定情况除外。 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 |||||||||
承诺函 | 其他 | 深圳国际 |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国际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1年 6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对于深圳国际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国际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将该等资产注入到本公司,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 是 | 自作出承诺起5~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函 | 其他 | 深圳投控 | 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投控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深圳投控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1年5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对于深圳投控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投控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到本公司,从而消除深投控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 是 | 自作出承诺起5~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 | 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 | 1997年 1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 | 其他 | 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本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下述事项作出承诺:深高速及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若深高速存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三次修订稿)》中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深高速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3年 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 | 其他 | 深圳国际 |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深高速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深高速利益; 3、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 | 2023年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承诺切实履行深高速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深高速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新通产公司 | 新通产在与本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 新通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标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执行。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新通产本次认购的标的股票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新通产并作出如下承诺: 确认在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的情形,并承诺从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深高速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7月 | 是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新通产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之认购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新通产公司认购深高速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深高速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10%,认购金额不超过15.10亿元,且本次发行后深圳国际合计间接持有的深高速股份比例不低于45.00%,认购价款将由新通产公司以货币支付。 | 2024年7月 | 是 | 本次发行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 | 其他 | 深广惠公司/晋泰公司 | 深广惠公司及晋泰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进一步作出股份锁定承诺: 确认在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的情形,并承诺从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深高速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4年7月 | 是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本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2023年 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4、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注:2023年7月14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向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书面承诺。2024年1月25日及2024年8月30日,分别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分别作出了调整,相应对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分别进行修订,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书面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未发生破产重组事项,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完结的或报告期内有后续进展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如下文(二)内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新清环境”) | 南京风电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50,743.2(反诉52,426.93) | 是 | 二审判决,执行中 | 2023年8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1)确认解除双方未履行部分合同;(2)双方应付金额相抵后,南京风电支付新清环境3,917.84千元;新清环境开具银行质量保函等。2024年11月5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南京风电已支付款项,其它事项尚在执行中 | 执行中 |
环境公司 | 施军营、施军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 | — | 仲裁 | 未实现承诺业绩,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业绩补偿 | 344,334.1 | 否 | 仲裁中 | 2023年7月,环境公司请求裁决施军营等被申请方按照协议约定向环境公司无偿转让蓝德环保股份19,534,720股(每股价值按5.06元计算),并支付损失补偿金额71,156.42千元。2024年11月,环境公司申请变更原仲裁请求,请求裁决被申请方向环境公司无偿转让蓝德公司股份19,534,720股,支付损失补偿金额244,638.39千元及律师费等。 | 仲裁中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电建”) | 南京风电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63,974.9(反诉91.3) | 是 | 一审判决 | 2025年7月,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南京风电向江西电建支付补贴损失、修复叶片费用等合计约61,802.01千元;江西电建向南京风电支付违约金等合计约91.32千元。 | 一审判决 |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施军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公司 | — | 仲裁 | 股权转让纠纷 | 129,727.2 | 否 | 仲裁中 | 2023年10月,水气蓝德等申请方请求裁决:(1)变更其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比例为1%;(2)环境公司返还已补偿的2,264万股股份(每股价值按5.73元计算)或等额现金。 | 仲裁中 |
融资租赁公司 | 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许鑫风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仲裁 | 合同纠纷 | 129,931.9 | 否 | 仲裁审结,执行中 | 2025年1月24日,融资租赁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等合计121,520.2千元。 | 执行中 |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南京风电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24,923.5 | 否 | 一审中 | 2024年8月16日,南京风电请求判决连云港中复承担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和各项损失合计约124,923.5千元。 | 一审中 |
南京风电 |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欠款纠纷 | 106,000.2 | 否 | 一审中 | 2024年8月16日,南京风电请求判决淮安中恒支付欠款及利息等合计约106,000.2千元。 | 一审中 |
南京风电 | 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62,521.5 | 否 | 一审判决,已生效 | 2025年7月1日,一审判决:(1)中装新能源向南京风电支付货款59,200.4千元及违约金;(2)驳回原告南京风电的其他诉讼请求。 | 待执行 |
基建环保公司 | 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公司 | — | 诉讼 | 股权转让纠纷 | — | 否 | 一审中 | 2024年9月26日,基建环保公司请求判决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8.02%的股权,并办理前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一审中 |
中铁建南方投资公司 | 基金公司 | — | 仲裁 | 合伙协议纠纷 | 152,590.3 | 否 | 仲裁中 | 2024年10月9日,基金公司收到中铁建就其自基础设施基金退伙及退还其投资款事项的仲裁通知。 | 仲裁中 |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风电、环境公司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96,140 | 否 | 一审中 | 2025年1月15日,南京风电收到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因延迟交货而遭受损失相关事项的民事起诉状,请求支付损失96,140千元,环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一审中 |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樟树高传、南京风电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6,098.6(反诉59,892.4) | 是 | 二审上诉中 | 2025年6月11日,一审判决:樟树高传支付中国电建江西院工程款、鉴定费等合计13,421.6千元及相应利息,南京风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5年6月24日,南京风电向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上诉中 |
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风电 | — | 诉讼 | 合同纠纷 | 124,244.8 | 否 | 一审中 | 2025年5月15日,淮安中恒请求判决南京风电赔偿案涉项目风机组设备及叶片修理更换费用、检测维修费用及发电量损失,合计124,244.8千元。 | 一审中 |
南京风电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电建”) | — | 仲裁 | 合同纠纷 | 43,094 | 否 | 一审中 | 2024年12月3日,南京风电就案涉项目已完成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请求裁决江西电建返还履约保证金。 | 一审中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贵州置地(1) | 控股子公司 | 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客户 | 323.86 | 2016-01至2025-06间 | 按揭贷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 | 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生效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按揭贷款 | -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0.8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23.86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50.88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356.8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680.7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3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443.1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443.1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请参阅下文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⑴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已先后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置地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现更名为深高速·悠山美墅)”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计划不超过10亿元。报告期内,贵州置地为3名客户累计提供了3.42百万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前期间已提供的34.21百万元阶段性担保已于报告期内被解除,截至报告期末,贵州置地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86百万元。⑵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蓝德环保及湾区发展为其子公司实际提供合计602.71百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归还借款而解除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745.84百万元,此外,蓝德环保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7.75百万元担保已于报告期内被解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56.88百万元。⑶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授权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授权
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授权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开立保函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金额上限 | 实际 担保债务本金余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 类型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逾期 |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
蓝德环保注1 | 抚州蓝德、桂林蓝德、北海中蓝、诸暨蓝德、邯郸蓝德、黄石蓝德、四川蓝昇、泰州蓝德及广西蓝德 | 1,292.03 | 797.46 | 2021/9/15~2025/4/17 | 2021/9/15~2025/4/1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投资公司注1 | 深高乐康 | 36.26 | 23.67 | 2023/5/11 | 2023/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湾区发展注1 | 深湾基建 | 1,798 | 1,500 | 2022/11/8 | 2022/11/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湾区发展注1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 1,094.34 | 446.86 | 2024/6/24 | 2024/6/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金额上限 | 实际 担保债务本金余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 类型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逾期 |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
湾区发展注1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 2,000 | 565.41 | 2025/6/19 | 2025/6/1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蓝德环保 | 本公司收购蓝德公司前,其所投资的多个项目子公司注2 | 11.25 | 11.25 | 2015/11/30 – 2017/3/9 | 2015/11/3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湾区发展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注3 | 1,941.76 | 1,012.26 | 2020/3/2– 2020/7/14 | 2020/3/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合计 | / | 4,356.88 | / | / | / | / | / | / | / |
注1:根据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授权及/或董事会的批准,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有关担保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12月22日、12月24日、12月30日,2022年11月8日,2023年1月6日、5月11日、5月12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25日,2024年6月7日、6月28日、8月30日、11月22日,2025年4月17日及6月19日的公告。注2: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债务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25万元。注3: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债务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101,226.45万元。资产抵押、质押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之“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5/3/12 | 470,282.00 | 467,923.65 | 470,282.00 | 不适用 | 119,147.86 | 25.46 | 119,147.86 | 25.46 | 0 | ||
合计 | 470,282.00 | 467,923.65 | 470,282.00 | 不适用 | 119,147.86 | 25.46 | 119,147.86 | 25.46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项目深圳段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57,693.21 | 108,917.43 | 108,917.43 | 23.80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 | 偿还有息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0,230.44 | 10,230.44 | 10,230.44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股票 | 负债 | |||||||||||||||
合计 | / | / | / | / | 467,923.65 | 119,147.86 | 119,147.86 | / | /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本集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263,576,794.8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报告期末,以募集资金置换本集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1,020,548,856.87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5/3/21 | 300,000 | 2025/3/28 | 2025/7/31 | 18,000 | 否 |
2025/5/16 | 2026/2/10 | 40,000 | 否 | ||
2025/5/19 | 2026/2/13 | 40,000 | 否 | ||
2025/6/26 | 2025/9/24 | 20,000 | 否 | ||
2025/6/25 | 2026/3/20 | 100,000 | 否 |
其他说明经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个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协定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4笔保本
保证收益型的七天通知存款交易和4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为50亿元,报告期内收回七天通知存款28.2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管理产品仍存续5笔、金额合计为21.8亿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融资事项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A股股票共357,085,801股,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236,514.71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180,770,326股增加至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H股747,500,000股。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9月20日,2024年1月25日、5月22日、7月26日、8月30日、9月20日、11月8日、12月13日、2025年3月18日、3月28日的相关公告、披露文件和2023年8月24日、2024年8月23日的通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资料,以及本报告“股本及股东情况”相关内容。
2. 发行中期票据
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10亿元和5亿元,期限均为3年,票面利率均为1.7%,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6日和1月9日的公告。
3. 发行公司债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23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29%,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和3月12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完成了共20亿元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5%;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20%,均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及4月16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完成了共20亿元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5%;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为2.18%,均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5月8日和5月13日的公告。
4.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1.64%,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5年4月15日和4月16日的公告。重大投资及交易事项2025年1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广深珠公司的议案。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间接拥有45%利润分配权益的合营企业广深珠公司按股权比例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用于广深珠公司所持有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委托理财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7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和1笔大额存单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29.8亿元,其中包括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购的4笔共计20亿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关详细可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6月23日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32.4亿元,本报告期未收到委托理财收益,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在公司治理实践方面需要遵守两地适用法律以及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于报告期,本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全面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守则条文,未出现重大偏离或违反的情形。本公司努力实现更佳的公司治理实践,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处&投资者关系部相关人员参与了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形式:
? 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设立网站投资者留言栏目,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查询。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网站、电话和电邮方式回复投资者查询约40余次。? 妥善安排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要求。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接待投资者调研11批20余人次,
以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直接对话的机制。? 开展各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包括举办业绩说明会、网上交流会、路演等活动以及参加各类投资者交流会/论坛,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与投资者、券商分析员和媒体记者约400余人次进行了交流。? 定期发送有关集团经营发展的信息和资料。2025年上半年,公司编制和发放《电子资讯》及业绩推介材料共10余份,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环境、营运表现和发展计划,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本公司通过上交所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搭建的“e互动”平台,及时关注和回复投资者的留言,并按月上传投资者互动记录。员工、薪酬及培训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员工7,080人,其中管理及专业人员1,882人,收费及其他一线作业人员5,198人。本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企业绩效、员工的综合绩效等情况厘定。本集团遵照法定要求,参加了由当地政府部门统筹或组织的职工退休福利计划(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并为在职员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保障计划。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此外,本公司还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定期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有关员工薪酬和福利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28及附注五/37。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建立了基于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培训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组织实施了涉及综合管理、营运管理以及专业技能等多项培训课程。此外,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跨区域培训需求,实现培训全员覆盖,公司借助移动学习平台开展培训。报告期内,集团共实施线上、线下培训281项,参训人数约10,174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风险管理、工程安全管理、综合职业素养等。中期业绩审阅2025年中期财务资料及2024年同期比较数据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同时遵循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半年度报告,有关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其他合约及事项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亦未签署其他托管、承包、租赁或担保方面的重大合同,也没有前期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此类重大合同。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357,085,801 | 0 | 0 | 0 | 357,085,801.00 | 357,085,801 | 14.0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357,085,801 | 0 | 0 | 0 | 357,085,801.00 | 357,085,801 | 14.07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80,770,326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180,770,326 | 85.93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33,270,326 | 65.72 | 0 | 0 | 0 | 0 | 0 | 1,433,270,326 | 56.4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747,500,000 | 34.28 | 0 | 0 | 0 | 0 | 0 | 747,500,000 | 29.45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2,180,770,326 | 100 | 357,085,801 | 0 | 0 | 0 | 357,085,801 | 2,537,856,127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本次发行”)。本次增发A股股票共357,085,801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180,770,326股增加至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5%;H股747,5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5%。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⑴ | 0 | 0 | 75,930,144.00 | 75,930,144.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 2026年9月27日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⑴ | 0 | 0 | 242,976,461.00 | 242,976,461.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 2025年9月27日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⑴ | 0 | 0 | 38,179,196.00 | 38,179,196.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 | 2025年9月27日 |
合计 | 0 | 0 | 357,085,801 | 357,085,801 | / | / |
注:
(1) 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A股股票357,085,801股,其中,新通产、云杉资本、皖通高速分别认购了75,930,144股、242,976,461股及38,179,196股,该等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通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826 |
其中:A股股东 | 19,591 |
H股股东 | 23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⑵ | +75,930,144 | 730,710,144 | 28.79 | 75,930,14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HKSCC NOMINEES LIMITED⑴ | +298,000 | 730,277,242 | 28.78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⑵ | - | 411,459,887 | 16.21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⑶ | +242,976,461 | 242,976,461 | 9.57 | 242,976,461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⑷ | - | 91,092,743 | 3.59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8,481,928 | 43,466,862 | 1.71 | -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38,179,196 | 38,179,196 | 1.50 | 38,179,196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23,977 | 32,694,935 | 1.29 | - | 未知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AU SIU KWOK | - | 11,000,000 | 0.43 | - | 未知 | - | 境外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96,332 | 8,052,232 | 0.32 | - | 未知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⑴ | 730,277,242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730,277,242 |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⑵ | 654,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780,000 | ||||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⑵ | 411,459,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459,887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1,092,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92,743 |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3,466,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66,86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694,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94,935 | ||||
AU SIU KWOK | 11,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1,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052,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2,232 | ||||
张萍英 | 7,738,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8,56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27,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7,26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为同受深圳国际控制的关联人。 根据公开信息,招商公路持有皖通高速超过20%股份,并且其一名在任董事亦兼任皖通高速董事,该两个国有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上述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附注:
⑴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 2024年7月,新通产、深广惠及深圳国际之全资子公司晋泰实业公司(Advance Great Limited)就本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作出股份锁定承诺:从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⑶ 根据云杉资本给本公司的书面函件,截至2025年6月30日,云杉资本持有本公司242,976,461股A股,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本公司23,016,000股H股,合计持有本公司265,992,4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8%。⑷ 根据招商公路给本公司的书面函件,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商公路持有本公司91,092,743股A股,招商公路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合共持有本公司114,852,000股H股,合计持有本公司205,944,7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1%。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42,976,461 | 2025年9月27日 | 0 | 认购A股增发股票,锁定6个月 |
2 |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75,930,144 | 2026年9月27日 | 0 | 认购A股增发股票,锁定18个月 |
3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38,179,196 | 2025年9月27日 | 0 | 认购A股增发股票,锁定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25年3月27日 | -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3月27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2025年3月云杉资本和皖通高速因参与认购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而成为前十名股东,限售期均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9月27日。 |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作出的股东权益披露
于2025年6月30日,按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所有人士(包括或不限于持有或视作持有本公司任何种类股份权益5%或以上人士等,但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A股: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数目 | 占已发行A股 股本的百分比 |
深圳国际⑵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⑶ | 1,142,170,031(L) | 63.79%(L) |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⑷ | 1,142,170,031(L) | 63.79%(L) |
深圳投控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⑷ | 1,142,170,031(L) | 63.79%(L)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⑺ | 所控制法团权益 | 242,976,461(L) | 13.57%(L) |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⑹ | 实益拥有人 | 242,976,461(L) | 13.57%(L) |
H股: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有本公司 H股股份数目 | 占已发行H股 股本的百分比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⑸ | 57,918,000 (L) | 15.05%(L)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⑸ | 54,556,000(L) | ||
深圳国际⑵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⑶ | 52,612,000(L) | 7.03%(L) |
深圳投控 | 所控制法团权益⑷ | 52,612,000(L) | 7.03%(L) |
注释:(L) - 好仓,(S) - 淡仓,(P) - 可供借出的股份。有关定义详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附注:
(1) 本公司A股股份均在上交所主板上市,H股股份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2) 深圳国际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3) 根据深圳国际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5年6月30日,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730,710,144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深广惠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Advance Great Limited实际持有本公司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
(4) 深圳投控分别作为实益拥有人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深圳国际约0.015%及
43.323%的股份,合共约43.338%。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投控被视为于深圳国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5) 根据招商局公路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5年6月30日,招商局公路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91,092,743股A股;招商局公路以实益拥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60,296,0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佳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556,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15.36%。
(6) 根据云杉资本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5年6月30日,云杉资本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
242,976,461股A股;云杉资本以实益拥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23,016,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3.08%。⑺ 云杉资本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江苏交控被
视为于云杉资本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据本公司所知,截至2025年6月30日,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36条规定需披露之其他人士。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1深高01 | 188451.SH | 2021/07/23 | 2021/07/27 | - | 2026/07/27 | 10 | 3.35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 | 22深高01 | 185300.SH | 2022/01/18 | 2022/01/20 | 2027/01/20 | 2029/01/20 | 15 | 3.18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专业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付一起支付。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23深高1 | 240067.SH | 2023/10/16 | 2023/10/18 | - | 2026/10/18 | 5.50 | 2.88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4深高01 | 241018.SH | 2024/5/23 | 2024/5/27 | - | 2027/5/27 | 5.50 | 2.25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第一期)(品种一)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4深高02 | 241019.SH | 2024/5/23 | 2024/5/27 | - | 2034/5/27 | 9.50 | 2.70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4深高03 | 242050.SH | 2024/11/28 | 2024/12/2 | - | 2029/12/2 | 10 | 2.20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第二期)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5深高01 | 242539.SH | 2025/3/10 | 2025/3/12 | - | 2030/3/12 | 23 | 2.29 | 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 25深高Y1 | 242780.SH | 2025/4/14 | 2025/4/16 | - | 2028/4/16 | 10 | 2.05 | 发行人不行使利息递延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期)(品种一)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5深高Y2 | 242781.SH | 2025/4/14 | 2025/4/16 | - | 2030/4/16 | 10 | 2.20 | 发行人不行使利息递延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25深高Y3 | 242972.SH | 2025/5/9 | 2025/5/13 | - | 2028/5/13 | 10 | 2.05 | 发行人不行使利息递延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第二期)(品种一)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25深高Y4 | 242973.SH | 2025/5/9 | 2025/5/13 | - | 2030/5/13 | 10 | 2.18 | 发行人不行使利息递延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 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是否为专项品种债券 | 专项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 | 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42050.SH | 24深高03 | 否 | / | 10 | 0 | 0 |
242539.SH | 25深高01 | 否 | / | 23 | 0 | 0 |
242780.SH | 25深高Y1 | 是 | 可续期公司债券 | 10 | 0 | 0 |
242781.SH | 25深高Y2 | 是 | 可续期公司债券 | 10 | 0 | 0 |
242972.SH | 25深高Y3 | 是 | 可续期公司债券 | 10 | 0 | 0 |
242973.SH | 25深高Y4 | 是 | 可续期公司债券 | 10 | 0 | 0 |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实际使用情况(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金额 | 偿还公司债券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金额 |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资产收购涉及金额 | 其他用途金额 |
242050.SH | 24深高03 | 0.136 | / | / | 0.136 | / | / | / |
242539.SH | 25深高01 | 23 | 23 | / | / | / | / | / |
242780.SH | 25深高Y1 | 10 | 10 | / | / | / | / | / |
242781.SH | 25深高Y2 | 10 | 10 | / | / | / | / | / |
242972.SH | 25深高Y3 | 10 | 10 | / | / | / | / | / |
242973.SH | 25深高Y4 | 10 | 10 | / | / | / | / | / |
(2).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其他有息债务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偿还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 | 偿还其他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 |
242539.SH | 25深高01 | / |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242780.SH | 25深高Y1 | / | 用于偿还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永续类债务 |
242781.SH | 25深高Y2 | / | 用于偿还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永续类债务 |
242972.SH | 25深高Y3 | / |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242973.SH | 25深高Y4 | / |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3).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
242050.SH | 24深高03 | 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
(4). 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项目进展情况 | 项目运营效益 | 项目抵押或质押事项办理情况(如有)等 | 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披露的事项 |
240067.SH | G23深高1 | 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5年2月转商业运营。 | 本期净利润-773万元。 | 无 | 无 |
报告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 □是 √否
报告期末项目净收益较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内容下降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的重大不利事项:□是 √否
(5).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适用 √不适用
(6). 临时补流
□适用 √不适用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含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和合规变更后的用途)是否一致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是否合规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
188451.SH | 21深高01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归还公司有息债务。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 是 | 是 | 是 |
185300.SH | 22深高01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2.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是 | 是 |
240067.SH | G23深高1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5.30亿元用于置换“G20深高1”回售本金中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部分;0.20亿元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的项目建设。 | 5.30亿元用于置换“G20深高1”回售本金中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部分;0.20亿元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的项目建设 | 是 | 是 | 是 |
241018.SH | 24深高01 | 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是 | 是 | 是 |
241019.SH | 24深高02 | 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是 | 是 | 是 |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存在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被处罚处分
□适用 √不适用
242050.SH | 24深高03 | 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与补充流动资金。 | 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与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是 | 是 |
242539.SH | 25深高01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是 | 是 | 是 |
242780.SH | 25深高Y1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 用于偿还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永续类债务 | 是 | 是 | 是 |
242781.SH | 25深高Y2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 用于偿还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永续类债务 | 是 | 是 | 是 |
242972.SH | 25深高Y3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是 | 是 | 是 |
242973.SH | 25深高Y4 |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 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与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是 | 是 |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240067.SH |
债券简称 | G23深高1 |
专项债券类型 | 绿色公司债券 |
募集总金额 | 5.5 |
已使用金额 | 5.5 |
临时补流金额 | 0 |
未使用金额 | 0 |
绿色项目数量 | 17(含置换的G20深高1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的绿色项目16个) |
绿色项目名称 | 1、达茂旗满都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 2、达茂旗飓能风电场49.5MW项目 3、达茂旗宁风风电场49.5MW项目 4、达茂旗高传风电场49.5MW项目 5、淮安中恒99MW风电项目 6、中卫甘塘风电场三道湍49.5MW风电项目 7、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8、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9、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BOT项目 10、邯郸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 11、龙游县青垅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2、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 13、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14、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15、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16、抚州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17、光明环境园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承诺用途或最新披露用途一致 | √是 □否 |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变更 | □是 √否 |
变更后用途是否全部用于绿色项目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履行的程序 | / |
变更事项是否披露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公告披露时间 | / |
报告期内闲置资金金额 | 0 |
闲置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计划情况 | /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概述、所属目录类别,项目所处地区、投资、建设、现状及运营详情等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放6个风力发电项目,11个餐厨垃圾处理回收项目,均已正式运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项目名称 | 所处地区 | 项目核准资金规模(万元) | 项目进展 | 所属目录类别 | |||
达茂旗满都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 | 内蒙古包头市 | 40,858.21 | 运营 | 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要求,属于“三、清洁能源产业—3.2清洁能源—3.2.2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3.2.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风力发电项目属于“3清洁能源产业—3.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 |||
达茂旗飓能风电场49.5MW项目 | 35,527.43 | 运营 | |||||
达茂旗宁风风电场49.5MW项目 | 36,270.61 | 运营 | |||||
达茂旗高传风电场49.5MW项目 | 36,659.45 | 运营 | |||||
淮安中恒99MW风电项目 | 江苏淮安市 | 100,000.00 | 运营 | ||||
中卫甘塘风电场三道湍49.5MW风电项目 | 宁夏中卫市 | 42,077.00 | 运营 | ||||
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山东德州市 | 15,424.00 | 运营 | 对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属于“一、节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3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1.5.3.1城乡生活垃圾。” | |||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贵州贵阳市 | 12,000.00 | 运营 | ||||
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BOT项目 | 广西桂林市 | 48,485.00 | 运营 | ||||
邯郸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 | 河北邯郸市 | 13,770.00 | 运营 | ||||
龙游县青垅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浙江杭州市龙游县 | 4,890.00 | 运营 | 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属于“1节能环保产业-1.7资源循环利用-1.7.3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 | |||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 | 广西南宁市 | 12,098.23 | 运营 | ||||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 15,318.87 | 运营 | |||||
泰州市餐厨废弃 | 江苏泰 | 22,293.33 | 运营 |
物处理项目 | 州市 | ||
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浙江诸暨市 | 23,340.84 | 运营 |
抚州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 江西抚州市 | 8,944.00 | 运营 |
光明环境园项目 | 广东深圳市 | 95,810.00 | 运营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及是否会对偿债产生重大影响(如有) | 无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所遴选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的标准、方法、依据和重要前提条件
电量,风电因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可间接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中公布的火力发电单位发电量污染物排放计算,募投项目每年SO2、NOx、颗粒物减排量。 (2)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环境效益 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主要为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部分项目配套沼气发电构筑物,利用处理过程中生产的沼气驱动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计算公式如下: 1)碳减排效益分析 参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 CO2=ωg×αi 式中: CO2: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单位:吨二氧化碳/年; ωg:项目年发电量,单位:兆瓦时; αi: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区区域电网的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单位:吨二氧化碳/兆瓦时;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采用UNFCCC《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5.0版)》中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组合边际排放因子,组合边际排放因子(CombinedMargin,CM)=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peratingMargin,OM)×50%+容量边际排放因子(BuildMargin,BM)×50%。 与同等火力发电相比,测算募投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 2)标煤节约量 式中: E--替代化石能量,单位:吨标准煤; Pa--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液体)的产量,单位为:吨; βa--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液体)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千克。 Nj--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气体)的产量,单位为:万立方米; Ni--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气体)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Wf--项目年发电量,单位:万千万时; WZ--项目年自用年量,单位:万千万时; Qf--项目年蒸汽产量,单位:吉焦; | ||
3m1n110)(10)()10()(?=???+???+??+?=??gzfgzfjjjaaqQQwwNPE??? | ||
Qz--项目年自用蒸汽量,单位:吉焦。 βg--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供电煤耗,单位为:千克/千瓦时; qg--集中供热锅炉房平均供热煤耗,单位千克标煤/吉焦。 与同等火力发电相比,测算募投项目每年节能量(替代标煤量)。 3)其他污染物减排效益分析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结合《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中公布的火电供电标准煤耗及火力发电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同等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测算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的运行每年SO2、NOx、颗粒物减排量。 |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预期与/或实际环境效益情况(具体环境效益情况原则上应当根据《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对于无法披露的环境效益指标应当进行说明) | G23深高1募集资金所投向的项目2024年度项目运营数据为:上网电量85,720.43万kWh、固废处理量:66.73万吨、渗沥液处理量6.25万吨。按照G23深高1募集资金占对应项目总投资比例进行折算,与同等发电量的火电相比,G23深高1投放项目的运营可实现每年节能量(替代标煤量)2.46万吨,每年减排CO2(当量) 5.98万吨、SO2 7.00 吨、NOx 11.31 吨、颗粒物1.38吨,年处理固体废物6.37万吨,年处理垃圾渗沥液0.60万吨。 |
对于定量环境效益,若存续期环境效益与注册发行时披露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变动幅度超 15%)需披露说明原因 | 2024年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的绿色项目定量环境效益与发行前预期环境效益相比,部分指标降幅超过15%,主要原因为:评估测算环境效益使用的方法学因子进行了调整,同时2024年光明环境园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实际运营效果暂未达到发行前预计水平。 |
募集资金管理方式及具体安排 |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执行情况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执行。 |
公司聘请评估认证机构相关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认证内容及评估结论
金已投放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领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17〕第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62号)、《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第1号)、《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相关要求。 | |
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如有) | 无 |
其他事项 | 无 |
3、 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242780.SH |
债券简称 | 25深高Y1 |
债券余额 | 10.00 |
续期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率跳升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息递延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强制付息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 | 是 |
其他事项 | 无 |
债券代码 | 242781.SH |
债券简称 | 25深高Y2 |
债券余额 | 10.00 |
续期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率跳升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息递延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强制付息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 | 是 |
其他事项 | 无 |
债券代码 | 242972.SH |
债券简称 | 25深高Y3 |
债券余额 | 10.00 |
续期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率跳升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息递延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强制付息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 | 是 |
其他事项 | 无 |
债券代码 | 242973.SH |
债券简称 | 25深高Y4 |
债券余额 | 10.00 |
续期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率跳升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利息递延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强制付息情况 | 相关条款在报告期内未触发及执行 |
是否仍计入权益及相关会计处理 | 是 |
其他事项 | 无 |
4、 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8、 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9、 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0、 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1、 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元;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元
(2).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 √否
(3). 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2、 负债情况
(1).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 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201.11亿元和207.38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3.12%。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
已逾期 | 1年以内 (含) | 超过1年 (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25.00 | 129.85 | 154.85 | 74.67 | |
银行贷款 | 7.44 | 45.09 | 52.53 | 25.33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 - | - | - | |
其他有息债务 | - | - | - | - | |
合计 | 32.44 | 174.94 | 207.38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78.5亿元,境外债券余额3亿美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55亿元。
1.2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20.57亿元和323.44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0.90%。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
已逾期 | 1年以内 (含) | 超过1年 (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 | 25.00 | 129.85 | 154.85 | 47.88 |
银行贷款 | - | 46.97 | 121.62 | 168.59 | 52.12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 - | - | - | - |
其他有息债务 | - | - | - | - | - |
合计 | 71.97 | 251.47 | 323.44 | - |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78.5亿元,境外债券余额3亿美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55亿元。
1.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3亿元美元,其中1年以内(含)到期本金规模为0亿元美元。
(2).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违反规定及约定情况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以及相关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深圳高速MTN001 | 102381220.IB | 2023-05-22 | 2023-05-24 | 2026-05-24 | 10 | 2.89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3深圳高速MTN002 | 102382388.IB | 2023-09-04 | 2023-09-06 | 2028-09-06 | 10 | 3.0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4深圳高速MTN001 | 102484463.IB | 2024-10-18 | 2024-10-21 | 2027-10-21 | 5 | 2.16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5深圳高速MTN001 | 102580113.IB | 2025-1-8 | 2025-1-9 | 2028-1-9 | 10 | 1.7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5深圳高速MTN002 | 102580114.IB | 2025-1-8 | 2025-1-9 | 2028-1-9 | 5 | 1.7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5深圳高速SCP001 | 012580917.IB | 2025-4-15 | 2025-4-16 | 2026-1-11 | 15 | 1.64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询价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3]MTN42号,该文号下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
1.70%,债券期限为3年,有关25深圳高速MTN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9日的公告。
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3]MTN37号,该文号下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
1.70%,债券期限为3年,有关25深圳高速MTN002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9日的公告。
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5]SCP26号,该文号下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0日。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5深圳高速SCP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1.64%,债券期限为270天,有关25深圳高速SCP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6日的公告。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0.99 | 0.54 | 83.33 | 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 |
速动比率 | 0.90 | 0.46 | 95.65 | 同上 |
资产负债率(%) | 55.27 | 59.74 | 减少4.47个百分点 | 同上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899,651,218.85 | 673,242,747.10 | 33.63 | 主要系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等影响。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9 | ||
利息保障倍数 | 3.95 | 2.93 | 34.81 | 主要系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等影响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23 | 3.99 | 56.14 | 同上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60 | 4.91 | 34.42 | 同上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4,617,162,150.64 | 2,908,582,010.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2,934,092,636.28 | 129,822,937.64 |
应收票据 | 6,359,105.38 | 1,390,389.45 | |
应收账款 | 五、3 | 985,588,761.79 | 957,468,799.75 |
预付款项 | 五、4 | 146,314,030.15 | 245,482,362.49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772,097,629.34 | 834,685,738.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25,108,051.92 | 135,000,000.00 | |
存货 | 五、6 | 1,082,583,810.05 | 1,095,373,567.67 |
合同资产 | 五、7 | 337,716,688.17 | 370,627,842.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8 | 934,581,996.30 | 435,993,394.13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9 | 670,230,434.46 | 664,411,813.9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86,727,242.56 | 7,643,838,856.74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预付款项 | 五、10 | 1,823,291,200.43 | 1,312,579,150.71 |
长期应收款 | 五、11 | 3,584,699,962.19 | 3,200,026,120.96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2 | 19,876,275,719.05 | 19,755,383,217.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五、13 | 1,016,752,677.93 | 970,911,383.44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14 | 20,886,498.58 | 21,555,137.78 |
固定资产 | 五、15 | 7,164,995,501.93 | 7,400,304,937.58 |
在建工程 | 五、16 | 92,293,682.49 | 84,895,316.16 |
使用权资产 | 五、17 | 26,717,053.07 | 32,059,636.65 |
无形资产 | 五、18 | 24,450,284,434.97 | 24,843,637,234.03 |
开发支出 | 7,249,786.18 | 6,261,136.18 | |
商誉 | 五、19 | 202,893,131.20 | 202,893,131.20 |
长期待摊费用 | 13,354,476.43 | 16,591,623.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20 | 144,105,632.24 | 130,376,684.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21 | 1,128,278,667.58 | 1,936,717,382.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552,078,424.27 | 59,914,192,091.84 | |
资产总计 | 72,038,805,666.83 | 67,558,030,948.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3 | 2,672,929,873.16 | 2,573,849,184.4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五、24 | 191,646,201.31 | 197,664,719.66 |
应付票据 | 五、25 | 614,462,888.44 | 870,678,402.08 |
应付账款 | 五、26 | 2,199,553,664.17 | 2,987,806,080.65 |
预收款项 | 526,999.22 | 787,138.81 | |
合同负债 | 五、27 | 83,998,384.61 | 61,712,837.98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8 | 273,655,361.88 | 358,646,437.71 |
应交税费 | 五、29 | 343,827,287.19 | 357,520,856.69 |
其他应付款 | 五、30 | 1,511,229,815.17 | 1,169,000,291.23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695,583,275.81 | 85,013,326.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31 | 3,208,457,206.04 | 2,544,252,549.95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32 | 1,543,792,329.60 | 3,053,377,031.15 |
流动负债合计 | 12,644,080,010.79 | 14,175,295,530.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33 | 12,164,204,003.49 | 13,912,273,334.21 |
应付债券 | 五、34 | 12,985,936,898.94 | 10,194,223,064.28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五、35 | 11,096,437.86 | 15,896,203.85 |
长期应付款 | 五、36 | 387,586,715.85 | 387,586,715.8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37 | 115,649,911.45 | 115,649,911.45 |
预计负债 | 五、38 | 254,076,238.25 | 242,043,881.88 |
递延收益 | 五、39 | 253,065,469.95 | 297,036,753.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20 | 840,798,237.80 | 859,181,851.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7,272,392.24 | 157,272,992.2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169,686,305.83 | 26,181,164,708.79 | |
负债合计 | 39,813,766,316.62 | 40,356,460,239.19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40 | 2,537,856,127.00 | 2,180,770,3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五、41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五、42 | 8,703,760,155.75 | 4,392,194,420.15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43 | (704,699,755.39) | (762,550,544.98) |
盈余公积 | 五、44 | 3,897,801,487.94 | 3,506,925,959.18 |
未分配利润 | 五、45 | 8,482,120,296.68 | 8,586,181,562.9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6,916,838,311.98 | 21,903,521,723.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5,308,201,038.23 | 5,298,048,986.12 | |
股东权益合计 | 32,225,039,350.21 | 27,201,570,709.39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2,038,805,666.83 | 67,558,030,948.58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73,511,048.13 | 794,946,519.1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04,269,698.64 | - | |
应收账款 | 十五、1 | 110,057,559.50 | 75,279,449.66 |
预付款项 | 3,311,637.18 | 5,680,684.6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2 | 3,042,577,905.73 | 3,793,798,079.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21,300,000.00 | 431,020,860.00 | |
存货 | 583,166.36 | 593,459.50 | |
合同资产 | 103,257,828.17 | 113,565,166.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24,174,784.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37,568,843.71 | 4,808,038,142.84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预付款项 | 1,288,343,075.54 | 779,727,076.20 | |
长期应收款 | 304,175,000.00 | 304,17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3 | 36,287,608,107.63 | 35,323,723,539.5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8,486,641.60 | 914,697,766.50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32,130.64 | 8,919,992.76 | |
固定资产 | 2,017,681,684.15 | 2,066,123,244.83 | |
在建工程 | 9,105,425.24 | 9,381,711.70 | |
使用权资产 | 10,308,119.01 | 13,210,490.61 | |
无形资产 | 2,689,058,171.33 | 2,706,621,666.63 | |
开发支出 | 7,249,786.18 | 6,261,136.18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7,272.02 | 3,037,238.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057,356.02 | 24,057,356.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3,973,362.47 | 387,124,463.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001,056,131.83 | 42,547,060,683.12 | |
资产总计 | 52,438,624,975.54 | 47,355,098,825.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3,992,946.25 | 134,640,937.92 | |
应付票据 | 299,809,874.44 | 423,600,694.25 | |
应付账款 | 113,102,110.30 | 493,126,985.19 | |
合同负债 | 61,577,525.54 | 60,739,625.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257,804.04 | 136,991,167.02 | |
应交税费 | 34,805,153.56 | 23,242,869.14 | |
其他应付款 | 4,803,458,609.23 | 4,404,954,338.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619,125,147.12 | 3,911,111.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4,869,675.67 | 905,242,173.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18,567,584.19 | 3,029,402,207.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51,441,283.22 | 9,611,940,998.1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08,443,160.00 | 6,023,653,160.00 |
应付债券 | 12,985,936,898.94 | 10,194,223,064.28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5,473,355.84 | 8,823,827.27 | |
长期应付款 | 387,586,715.85 | 387,586,715.8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9,919,951.40 | 69,919,951.40 | |
预计负债 | 58,634,463.48 | 57,613,555.38 | |
递延收益 | 122,788,111.17 | 144,657,812.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3,042,733.06 | 231,093,972.2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361,825,389.74 | 17,117,572,058.95 | |
负债合计 | 27,213,266,672.96 | 26,729,513,057.08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2,537,856,127.00 | 2,180,770,32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6,196,583,293.97 | 1,878,291,070.83 | |
其他综合收益 | 926,596,759.81 | 910,912,836.61 | |
盈余公积 | 3,897,801,487.94 | 3,506,925,959.18 | |
未分配利润 | 7,666,520,633.86 | 8,148,685,576.26 | |
股东权益合计 | 25,225,358,302.58 | 20,625,585,768.8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2,438,624,975.54 | 47,355,098,825.96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五、46 | 3,918,555,340.74 | 3,756,892,301.30 |
减:营业成本 | 五、46 | 2,470,334,125.34 | 2,315,667,184.54 |
税金及附加 | 26,096,900.87 | 20,488,569.53 | |
销售费用 | 4,817,879.86 | 6,694,678.30 | |
管理费用 | 五、47 | 168,509,154.09 | 170,719,020.68 |
研发费用 | 14,841,823.89 | 13,799,253.10 | |
财务费用 | 五、48 | 389,905,591.92 | 559,049,217.95 |
其中:利息费用 | 441,660,805.41 | 572,283,598.21 | |
利息收入 | 41,894,579.99 | 43,094,156.29 | |
加:其他收益 | 12,432,026.20 | 7,178,791.38 | |
投资收益 | 五、49 | 411,862,144.79 | 579,660,369.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五、49 | 393,180,168.95 | 420,147,326.0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五、50 | 76,421,030.52 | (29,341,842.39)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五、51 | (74,645,559.96) | (88,799,659.86)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五、52 | (17,511,953.61) | (44,317,275.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54,929.89) | (95,131.08) | |
二、营业利润 | 1,252,552,622.82 | 1,094,759,629.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44,917.82 | 6,710,540.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5,421.14 | 1,745,199.49 | |
三、利润总额 | 1,255,312,119.50 | 1,099,724,969.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53 | 224,652,990.20 | 248,547,036.0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0,659,129.30 | 851,177,933.9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1,030,659,129.30 | 851,177,933.9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9,891,990.84 | 773,857,169.47 | |
2.少数股东损益 | 70,767,138.46 | 77,320,764.51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5,725,357.25 | (176,002,069.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7,850,789.59 | (161,659,791.9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7,850,789.59 | (161,659,791.9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五、43 | 17,499,568.54 | (840,357.03)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五、43 | 40,351,221.05 | (160,819,434.91)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874,567.66 | (14,342,277.55)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06,384,486.55 | 675,175,864.4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7,742,780.43 | 612,197,377.5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8,641,706.12 | 62,978,486.9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2 | 0.31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2 | 0.312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717,669,954.77 | 724,296,653.94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248,126,962.32 | 324,417,491.18 |
税金及附加 | 9,327,366.82 | 3,235,772.90 | |
管理费用 | 103,550,821.39 | 92,337,365.79 | |
财务费用 | 249,892,635.86 | 196,448,054.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8,568,638.11 | 217,894,038.63 | |
利息收入 | 53,591,518.78 | 38,803,727.39 | |
加:其他收益 | 1,285,908.28 | 1,178,506.63 | |
投资收益 | 十五、5 | 420,355,202.19 | 659,665,198.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6,921,467.17 | 131,922,640.7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71,327,028.49 | (54,290,769.8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45,645.19) | 21,125.53 | |
二、营业利润 | 599,694,662.15 | 714,432,031.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768.42 | 680,00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9,594.70 | 1,661.17 | |
三、利润总额 | 599,325,835.87 | 715,110,370.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537,521.19 | 37,468,453.62 | |
四、净利润 | 581,788,314.68 | 677,641,916.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 581,788,314.68 | 677,641,916.5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83,923.20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83,923.20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83,923.20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97,472,237.88 | 677,641,916.54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49,724,187.39 | 3,537,686,188.7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306,905.85 | 5,684,938.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1) | 213,490,900.38 | 79,317,306.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0,521,993.62 | 3,622,688,433.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3,714,346.88 | 658,655,513.6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6,081,053.33 | 577,662,656.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1,596,195.02 | 405,503,860.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1) | 164,151,407.66 | 220,044,318.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5,543,002.89 | 1,861,866,349.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五、55(1)1 | 1,954,978,990.73 | 1,760,822,084.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402,591.68 | 1,855,876,793.0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1,105,617.62 | 116,232,115.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370.99 | 64,735.8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1,274,641,161.0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2) | 9,912,961.04 | 454,240,774.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471,541.33 | 3,701,055,580.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1,440,316.20 | 990,700,787.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51,105,046.00 | 2,345,202,27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2) | 10,285,883.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62,831,245.20 | 3,335,903,057.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0,359,703.87) | 365,152,522.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02,919,999.17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918,849,695.58 | 10,211,106,941.7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3) | - | 19,671,833.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21,769,694.75 | 10,230,778,775.0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570,754,009.91 | 11,161,423,131.3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7,815,073.58 | 769,412,594.7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55,627,214.99 | 1,265,26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4(3) | 4,041,995,985.15 | 178,301,130.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30,565,068.64 | 12,109,136,856.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1,204,626.11 | (1,878,358,081.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30,054.53) | (79,195,315.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五、55(1)2 | 1,744,593,858.44 | 168,421,210.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0,493,652.96 | 1,955,220,227.3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55(1)2 | 4,415,087,511.40 | 2,123,641,437.66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1,741,646.43 | 590,095,022.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876,399.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47,109.88 | 13,912,799.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188,756.31 | 604,884,221.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1,755,125.76 | 45,356,571.7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625,814.54 | 146,871,213.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150,143.63 | 70,324,629.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641,716.52 | 47,754,603.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172,800.45 | 310,307,018.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015,955.86 | 294,577,203.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962,454.75 | 1,195,600,879.1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9,322,417.31 | 420,265,785.9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457.42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1,397,449,491.5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782,809.95 | 1,268,512,947.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8,108,139.43 | 4,281,829,103.8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4,333,379.34 | 119,755,577.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00,000,000.00 | 6,642,593,2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487.5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44,414,866.84 | 6,762,348,777.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6,306,727.41) | (2,480,519,673.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02,819,999.17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26,434,463.69 | 8,124,342,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534,230.93 | 527,968,599.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40,788,693.79 | 8,652,310,599.5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990,599,829.54 | 5,175,4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758,140.40 | 307,566,116.1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4,002,926.04 | 878,468,907.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10,360,895.98 | 6,361,445,023.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0,427,797.81 | 2,290,865,576.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98.15) | 1,743.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79,135,228.11 | 104,924,849.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672,285.68 | 525,515,187.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71,807,513.79 | 630,440,037.27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92,194,420.15 | (762,550,544.98) | 3,506,925,959.18 | 8,586,181,562.92 | 21,903,521,723.27 | 5,298,048,986.12 | 27,201,570,709.3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92,194,420.15 | (762,550,544.98) | 3,506,925,959.18 | 8,586,181,562.92 | 21,903,521,723.27 | 5,298,048,986.12 | 27,201,570,709.3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7,085,801.00 | - | 4,311,565,735.60 | 57,850,789.59 | 390,875,528.76 | (104,061,266.24) | 5,013,316,588.71 | 10,152,052.11 | 5,023,468,640.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7,850,789.59 | - | 959,891,990.84 | 1,017,742,780.43 | 88,641,706.12 | 1,106,384,486.5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7,085,801.00 | - | 4,311,565,735.60 | - | - | - | 4,668,651,536.60 | (5,319,746.53) | 4,663,331,790.07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357,085,801.00 | - | 4,322,150,713.71 | - | - | - | 4,679,236,514.71 | 100,000.00 | 4,679,336,514.71 |
2.股东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5,419,746.53) | (5,419,746.53) |
3.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4,000,000,000.00 | (3,858,490.57) | - | - | - | 3,996,141,509.43 | - | 3,996,141,509.43 |
4.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 | (4,000,000,000.00) | - | - | - | - | (4,0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0) |
5.其他 | - | - | (6,726,487.54) | - | - | - | (6,726,487.54) | - | (6,726,487.5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390,875,528.76 | (1,063,953,257.08) | (673,077,728.32) | (73,169,907.48) | (746,247,635.8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390,875,528.76 | (390,875,528.76)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673,077,728.32) | (673,077,728.32) | (73,169,907.48) | (746,247,635.8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7,856,127.00 | 4,000,000,000.00 | 8,703,760,155.75 | (704,699,755.39) | 3,897,801,487.94 | 8,482,120,296.68 | 26,916,838,311.98 | 5,308,201,038.23 | 32,225,039,350.21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89,338,761.93 | (542,304,991.67) | 3,218,191,232.88 | 9,112,002,127.97 | 22,357,997,457.11 | 5,640,684,528.01 | 27,998,681,985.1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89,338,761.93 | (542,304,991.67) | 3,218,191,232.88 | 9,112,002,127.97 | 22,357,997,457.11 | 5,640,684,528.01 | 27,998,681,985.1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320,755.56) | (161,659,791.94) | 288,734,726.30 | (807,323,458.38) | (680,569,279.58) | (68,962,836.27) | (749,532,115.8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61,659,791.94) | - | 773,857,169.47 | 612,197,377.53 | 62,978,486.96 | 675,175,864.4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320,755.56) | - | - | - | (320,755.56) | (30,409,109.58) | (30,729,865.14)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2.股东减少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30,409,109.58) | (30,409,109.58) |
3.其他 | - | - | (320,755.56) | - | - | - | (320,755.56) | - | (320,755.56)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288,734,726.30 | (1,581,180,627.85) | (1,292,445,901.55) | (101,532,213.65) | (1,393,978,115.2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88,734,726.30 | (288,734,726.30)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1,292,445,901.55) | (1,292,445,901.55) | (101,532,213.65) | (1,393,978,115.2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4.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4,389,018,006.37 | (703,964,783.61) | 3,506,925,959.18 | 8,304,678,669.59 | 21,677,428,177.53 | 5,571,721,691.74 | 27,249,149,869.27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8,291,070.83 | 910,912,836.61 | 3,506,925,959.18 | 8,148,685,576.26 | 20,625,585,768.8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8,291,070.83 | 910,912,836.61 | 3,506,925,959.18 | 8,148,685,576.26 | 20,625,585,768.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7,085,801.00 | - | 4,318,292,223.14 | 15,683,923.20 | 390,875,528.76 | (482,164,942.40) | 4,599,772,533.7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5,683,923.20 | - | 581,788,314.68 | 597,472,237.8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7,085,801.00 | - | 4,318,292,223.14 | - | - | - | 4,675,378,024.1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7,085,801.00 | - | 4,322,150,713.71 | - | - | - | 4,679,236,514.71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4,000,000,000.00 | (3,858,490.57) | - | - | - | 3,996,141,509.43 |
3.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 | (4,000,000,000.00) | - | - | - | - | (4,000,000,000.00)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390,875,528.76 | (1,063,953,257.08) | (673,077,728.3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390,875,528.76 | (390,875,528.7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673,077,728.32) | (673,077,728.32) |
(四)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7,856,127.00 | 4,000,000,000.00 | 6,196,583,293.97 | 926,596,759.81 | 3,897,801,487.94 | 7,666,520,633.86 | 25,225,358,302.58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永续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3,257,038.28 | 892,136,387.81 | 3,218,191,232.88 | 8,333,925,552.55 | 20,498,280,537.5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3,257,038.28 | 892,136,387.81 | 3,218,191,232.88 | 8,333,925,552.55 | 20,498,280,537.5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88,734,726.30 | (903,538,711.31) | (614,803,985.0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677,641,916.54 | 677,641,916.5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2.其他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288,734,726.30 | (1,581,180,627.85) | (1,292,445,901.55)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88,734,726.30 | (288,734,726.3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1,292,445,901.55) | (1,292,445,901.55) |
(四)其他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80,770,326.00 | 4,000,000,000.00 | 1,873,257,038.28 | 892,136,387.81 | 3,506,925,959.18 | 7,430,386,841.24 | 19,883,476,552.51 |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A股及H股股票分别于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大环保业务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实际控制方分别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22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及本公司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7,352,768.23元及人民币413,872,439.51元,本集团预计未来一年内支付的资本性承诺金额合计人民币3,843,436,793.89元。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分别为人民币75,623,213,588.02元及人民币54,318,462,280.00元,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由于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除房地产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EPC”)建造业务及代建业务以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PPP/EPC建造业务以及代建业务的营业周期从项目开发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0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本期实现的收入、净利润(若亏损以绝对值计)或期末资产总额中任一项目金额大于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的5% |
重要的联合营企业 | 对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余额占本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的5%以上或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若亏损以绝对值计)占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5%以上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
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8、 合营安排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8.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期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
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
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
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
(3)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
(4)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1.4.1.2.1),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
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
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的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负债,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
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2.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一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的应收票据 |
组合二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低的银行的应收票据 |
组合三 | 国内企业承兑的应收票据 |
12.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承兑人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应收票据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3.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以下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客户的性质等。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一 | 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
组合二 | 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
组合三 | 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
组合四 | 应收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
13.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组合二、组合三和组合四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13.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应收账款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低风险组合、正常风险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类别等。
14.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14.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其他应收款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1.1 存货类别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等。
房地产开发物业包括持有待售物业、开发中的物业和拟开发的物业。持有待售物业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中的物业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目的的物业;拟开发的物业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已完工开发物业的土地。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已完工开发物业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维修备件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5.1.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1.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3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动力电池、房地产存货和其他组合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合同价格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6.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16.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合同资产分为以下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客户的性质等。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一 | 政府及关联方 |
组合二 | 风机销售行业客户(应收质保金) |
组合三 | 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
组合四 | 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
16.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组合三和组合四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16.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合同资产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7、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7.2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与持续经营损益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集团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列报。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8.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8.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8.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8.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8.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
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停车位和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估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停车场车位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 固定资产
20.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估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0 | 5.00 | 3.17-4.75 |
交通设备 | 直线法 | 5-11 | 0.00-10.00 | 8.18-20.00 |
机械设备 | 直线法 | 5-20 | 4.00-5.00 | 4.75-19.2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20.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1、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
建筑安装工程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交工验收合格 |
其他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交工验收合格 |
22、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3、 无形资产
23.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收费公路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及办公软件及其他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餐厨垃圾处理和收费公路等PPP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
1997年1月1日国有股股东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911号文确认的评估值入账;机荷高速公路西段的土地使用权系本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改制时以业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1996年6月30日的重估价值作为其对本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机荷高速公路东段和梅观高速的土地使用权系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产公司”)原作为其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荷东公司”)和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观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按合作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价计价。
(1) 特许经营权
(a) 收费公路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是各授予方授予本集团向收费公路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以及所获得的与特许经营权合同有关的土地使用权。
收费公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下简称“单位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每期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复核。每隔3至5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较大差异时,本集团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期间的单位摊销额,以确保相关特许经营权可于经营期满后完全摊销。
各收费公路的营运期限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列示如下:
项目 | 营运期限(注4) | 单位摊销额(人民币元) |
梅观高速 | 1995年5月~2027年3月 | 0.53 |
机荷西段 | 1999年5月~2027年3月 | 0.35 |
机荷东段 | 1997年10月~2027年3月 | 1.73 |
清连高速(注1) | 2009年7月~2034年7月 | 48.87 |
水官高速 | 2002年3月~2026年1月 | 5.66 |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长沙环路”) | 1999年11月~2029年10月 | 2.91 |
沿江高速 | 2013年12月~2038年12月 | 7.09 |
外环高速一期(注2、3) | 2020年12月开始运营 | 4.20 |
外环高速二期(注3) | 2022年1月开始运营 | 1.11 |
龙大高速 | 2005年10月~2027年10月 | 0.25 |
注1:清连高速本期特许经营权账面原值增加,单位摊销额从人民币47.82元调整为人民币48.87
元。
注2:外环高速一期本期特许经营权账面原值增加,单位摊销额从人民币3.95元调整为人民币
4.20元。
注3:外环高速的营运期限尚未获得批准,按暂估25年的营运期限计算单位摊销额。
注4:营运期限未包含各收费公路因2020年初免费79天而按各地政策延长的收费期限。
(b)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本集团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2)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 | 合同约定的年限 | - |
专利使用权 | 直线法 | 5-10 | 合同约定的年限/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土地使用证规定的使用年限 | - |
合同权益 | 直线法 | 10 | 合同约定的年限 | -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直线法 | 2-10 | 预计更新周期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24“长期资产减值”。
23.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旅、交通和通讯费用等。本集团以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24、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以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6、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7、 职工薪酬
27.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7.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三个组成部分。这些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如下:
项目 | 计量方法 |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 | 预计未来运营成本的现值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 | 预计项目后续支出的现值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以历史保修支出比率计算预计后续支出 |
未决诉讼或仲裁 | 预计的赔偿支出 |
29、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归类为金融负债。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如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计量金额。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30、 收入
30.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如下:
(1) 本集团从事公路通行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收入。
(2) 本集团销售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商品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本集团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
(4) 本集团的房地产销售,在房地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5) 本集团的公路受托运营管理及养护服务,按直线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确认收入。
(6) 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参与收费公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业务。建造期间,本集团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建造收入。正式商业运营期间,垃圾处置服务收入在垃圾处置服务完成时,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电力销售收入在电力已经生产并上网时,按上网电量及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油脂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实际油脂销售量及协议约定单价计算确认。
30.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31、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1.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
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1.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1.3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2、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设备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32.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税费返还和政府奖励资金,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33.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3.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3.1.3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
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3.1.4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1.5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3.1.6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33.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适用 □不适用
33.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3.2.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3.2.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2.2.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3.2.3 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3.2.4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 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
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3.2.5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4.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4.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交易时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期间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4.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6、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 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之摊销
如附注三、23.1(1)(a)所述,本集团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当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将对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管理层对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作出定期复核。若存在较大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时,本集团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以确定适当的调整。
(2) 特许经营权减值
在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计算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针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该计算的关键假设包括垃圾处理单价标准、生产/处理量、经营年限、营运开支成本、必要报酬率在内的因素。
在上述假设下,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本期内无需对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复核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3)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结合违约风险敞口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坏账准备。管理层主要从客户的信用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经营现状综合判断和估计。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
如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与原估计有差异时,该差异将会于未来期间内影响本集团相关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注1) | 13% |
房地产开发收入 | 9% | |
应税广告营业收入 | 6% | |
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及其他 | 6% | |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 | 3%(简易征收) | |
有形动产租赁收入 | 13% | |
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收入 | 6% | |
建造收入 | 9% | |
电力销售收入 | 13% | |
垃圾处理运营收入(注1) | 6% | |
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 | 5%(简易征收)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广告业务营业额 | 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除下表所列子公司之外,25%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
注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20年9号)的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
率;专业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增值税税率;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 (注2) | 16.5% |
Wilberforce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Wilberforce”) (注2) | |
捷豪(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豪”) (注2) | |
深圳投控湾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管理”) | |
深圳投控湾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服务”) | |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融资”) | |
合和广珠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广珠高速”) | |
冠佳(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佳”) (注2) | |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中国发展”) |
注2:该公司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注册成立,并且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适用香港所得税税率
1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 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陵翔”)、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传风力”)、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源风力”)、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翔风力”)、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风风力”),上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新公司”)、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智公司”)、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卫”)、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助能”)为风力发电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b) 增值税超三即退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c)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该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贝尔蓝德”)、
邵阳深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深高环境”)和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赛环保”)符合《目录》中4.1和5.1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生物油销售收入、生物质破碎料销售收入、沼气发电收入、垃圾处理补贴收入和污泥处置劳务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抚州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蓝德”)符合《目录》中2.9、4.3和5.1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沼气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蓝昇”)符合《目录》中4.1、4.3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生物油、生物质破碎料收入和沼气发电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d) 养老、托育机构提供的养老、托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深高速深高乐康健康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乐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能科技公司”)和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环公司”)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2020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环公司2020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运营外环高速并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晟能科技公司2024年7月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4年至2026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7年至2029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邯郸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蓝德”)、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蓝德”)、上饶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蓝德”)、新余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蓝德”)、抚州蓝德、四川蓝昇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至202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4年至2026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德”)、内蒙古城环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城环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邵阳深高环境、滁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蓝德”)、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中蓝”)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至2025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6年至2028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f) 少数民族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联合实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7]11号)的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免征本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地方分享部分(含省级和市县级),即企业所得税减免
40%,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系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注册的公司,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g)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蓝德”)、桂林蓝德、四川蓝昇、北海中蓝、内蒙古城环蓝德及贵阳贝尔蓝德为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h) 养老、托育机构提供的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深高乐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i)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6897),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乾泰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数字科技”)2024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7020),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高速数字科技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j) 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昆山贝尔蓝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环保”)、南京深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陆环保”)、龙游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蓝德”)、深圳高速蓝德环保技术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环保技术”)和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k)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晟能科技公司、昆山环保、深陆环保、龙游蓝德、蓝德环保技术和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深新能源”)、深高乐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l)房产税免征三年的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
本公司和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深高乐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境外公司居民企业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51号),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公司”)、高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公司”)以及Jade Emperor Limited (以下简称“JEL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自2008年度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深税税居告[2020]4号、深税税居告[2022]1号),丰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投资”)及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金融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丰立投资自2020年度起执行,物流金融公司自2022年度起执行。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48,288.86 | 6,291,155.12 |
人民币 | 5,630,728.24 | 6,271,063.52 |
港币 | 17,315.09 | 19,869.28 |
其他 | 245.53 | 222.32 |
银行存款: | 4,570,158,589.11 | 2,843,044,967.28 |
人民币 | 4,420,053,354.90 | 2,637,251,943.13 |
港币 | 149,147,623.64 | 204,831,032.40 |
美元 | 957,610.57 | 961,991.75 |
其他货币资金: | 40,927,772.67 | 59,245,888.03 |
人民币 | 40,912,366.86 | 59,230,250.90 |
港币 | 15,405.81 | 15,637.13 |
应收利息: | 427,500.00 | - |
合计 | 4,617,162,150.64 | 2,908,582,010.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12,359,982.76 | 229,348,598.23 |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受限资金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诉讼冻结款 | 103,994,303.76 | 132,452,631.73 |
工程管理专项账户 | 74,531,852.03 | 64,697,174.94 |
保证金 | 23,120,983.45 | 40,938,550.80 |
合计 | 201,647,139.24 | 238,088,357.4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34,092,636.28 | 129,822,937.64 |
其中: | ||
应收业绩对赌补偿 | 129,822,937.64 | 129,822,937.64 |
结构性存款 | 2,804,269,698.64 | - |
合计 | 2,934,092,636.28 | 129,822,937.64 |
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39,764,880.95 | 639,854,184.00 |
其中:1年以内 | 539,764,880.95 | 639,854,184.00 |
1至2年 | 201,131,838.02 | 62,312,442.63 |
2至3年 | 79,577,582.39 | 104,869,539.05 |
3年以上 | 447,594,433.63 | 416,388,273.94 |
合计 | 1,268,068,734.99 | 1,223,424,439.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380,440,020.34 | 30.00 | 192,541,411.15 | 50.61 | 187,898,609.19 | 380,440,020.34 | 31.10 | 192,541,411.15 | 50.61 | 187,898,609.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7,628,714.65 | 70.00 | 89,938,562.05 | 10.13 | 797,690,152.60 | 842,984,419.28 | 68.90 | 73,414,228.72 | 8.71 | 769,570,190.56 |
其中: | ||||||||||
组合一 | 423,239,143.04 | 33.38 | 48,888,797.90 | 11.55 | 374,350,345.14 | 375,368,849.23 | 30.68 | 43,671,317.57 | 11.63 | 331,697,531.66 |
组合二 | 18,580,797.82 | 1.47 | 13,768,454.49 | 74.10 | 4,812,343.33 | 18,620,895.01 | 1.52 | 1,768,454.49 | 9.50 | 16,852,440.52 |
组合三 | 57,973,673.06 | 4.57 | 20,549,327.67 | 35.45 | 37,424,345.39 | 54,643,273.37 | 4.47 | 24,161,922.45 | 44.22 | 30,481,350.92 |
组合四 | 387,835,100.73 | 30.58 | 6,731,981.99 | 1.74 | 381,103,118.74 | 394,351,401.67 | 32.23 | 3,812,534.21 | 0.97 | 390,538,867.46 |
其中:汽车拆解及动力 电池行业客户 | 66,024,086.09 | 5.21 | 6,731,981.99 | 10.20 | 59,292,104.10 | 67,796,036.85 | 5.54 | 3,449,480.14 | 5.09 | 64,346,556.71 |
合计 | 1,268,068,734.99 | 100.00 | 282,479,973.20 | 985,588,761.79 | 1,223,424,439.62 | 100.00 | 265,955,639.87 | 957,468,799.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41,998,000.00 | 17,582,080.00 | 12.38 | 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126,049,250.00 | 69,546,071.52 | 55.17 | 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35,492,465.65 | 35,492,46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28,364,000.00 | 28,36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26,250,000.00 | 21,000,000.00 | 80.00 | 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8,840,500.00 | 8,84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6,611,795.32 | 6,611,795.3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3,459,021.43 | 1,729,510.72 | 50.00 | 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2,940,000.00 | 2,9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 | 434,987.94 | 434,987.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80,440,020.34 | 192,541,411.15 |
组合一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与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一 | 期末余额 |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 11.55 | 423,239,143.04 | 48,888,797.90 | 374,350,345.14 |
合计 | 423,239,143.04 | 48,888,797.90 | 374,350,345.14 |
组合二、组合三和组合四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二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年以上 | 18,580,797.82 | 13,768,454.49 | 74.10 |
合计 | 18,580,797.82 | 13,768,454.4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三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560,731.40 | 113,802.53 | 0.50 |
1至2年 | 869,147.96 | 4,623.83 | 0.53 |
2至3年 | 6,929,439.41 | 1,435,795.04 | 20.72 |
3年以上 | 27,614,354.29 | 18,995,106.27 | 68.79 |
合计 | 57,973,673.06 | 20,549,327.6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四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3,321,400.15 | 398,923.39 | 0.16 |
1至2年 | 139,714,862.16 | 5,565,080.83 | 3.98 |
2至3年 | 2,140,534.40 | 121,021.68 | 5.65 |
3年以上 | 2,658,304.02 | 646,956.09 | 24.34 |
合计 | 387,835,100.73 | 6,731,981.99 |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期初余额 | 73,414,228.72 | 192,541,411.15 | 265,955,639.87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本期计提 | 19,063,861.43 | - | 19,063,861.43 |
本期转回 | (2,539,528.10) | - | (2,539,528.10) |
其他变动 | - | - | - |
期末余额 | 89,938,562.05 | 192,541,411.15 | 282,479,973.20 |
(3). 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2,541,411.15 | - | - | - | - | 192,541,411.15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3,414,228.72 | 19,063,861.43 | (2,539,528.10) | - | - | 89,938,562.05 |
合计 | 265,955,639.87 | 19,063,861.43 | (2,539,528.10) | - | - | 282,479,973.20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不存在单项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形。
(4).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 | 405,648,890.00 | 155,683,406.60 | 561,332,296.60 | 21.57 | 87,240,071.52 |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5,730,162.40 | 58.59 | 84,392,898.54 | 34.38 |
1至2年 | 51,147,439.09 | 34.96 | 154,987,870.65 | 63.13 |
2至3年 | 3,692,445.71 | 2.52 | 2,421,899.10 | 0.99 |
3年以上 | 5,743,982.95 | 3.93 | 3,679,694.20 | 1.50 |
合计 | 146,314,030.15 | 100.00 | 245,482,362.49 | 100.00 |
(2). 预付款项按性质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材料款 | 112,675,749.77 | 210,759,285.04 |
其他 | 33,638,280.38 | 34,723,077.45 |
合计 | 146,314,030.15 | 245,482,362.49 |
于2025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由于工程或项目尚未结算,该款项未进行结清。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非关联方 | 76,604,101.80 | 1年以内、1至2年 | 52.36 |
5、 其他应收款
5.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5,108,051.92 | 135,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746,989,577.42 | 699,685,738.81 |
合计 | 772,097,629.34 | 834,685,738.81 |
5.2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珠高速”) | - | 135,000,000.00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108,051.92 | - |
合计 | 25,108,051.92 | 135,000,000.00 |
5.3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50,386,555.38 | 392,879,473.35 |
其中:1年以内 | 450,386,555.38 | 392,879,473.35 |
1至2年 | 207,216,057.58 | 155,882,846.23 |
2至3年 | 5,759,584.70 | 7,087,778.53 |
3年以上 | 242,960,523.70 | 259,100,027.74 |
小计 | 906,322,721.36 | 814,950,125.85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59,333,143.94 | 115,264,387.04 |
合计 | 746,989,577.42 | 699,685,738.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 464,029,817.13 | 471,062,690.72 |
预分配少数股东利润款 | 201,000,000.00 | 128,500,000.00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附注十一、6(1)) | 88,937,149.70 | 91,465,827.87 |
押金及保证金 | 70,251,758.20 | 57,695,063.33 |
员工预借款 | 6,449,197.60 | 3,696,883.46 |
应收代垫款项 | 4,603,952.73 | 8,925,258.03 |
行政备用金 | 1,408,077.00 | 1,456,954.00 |
其他 | 69,642,769.00 | 52,147,448.44 |
合计 | 906,322,721.36 | 814,950,125.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115,264,387.04 | - | - | 115,264,387.04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4,515,901.25 | - | - | 44,515,901.25 |
本期转回 | (447,144.35) | - | - | (447,144.35) |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期末余额 | 159,333,143.94 | - | - | 159,333,143.94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5,264,387.04 | 44,515,901.25 | (447,144.35) | - | 159,333,143.9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99,134,040.82 | 44.04 | 应收外环高速一期和二期工程合作方暂未到位的出资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
客户二 | 201,000,000.00 | 22.18 | 子公司预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
客户三 | 88,331,191.80 | 9.75 | 应收联营企业往来款 | 3年以上 | 70,664,953.44 |
客户四 | 41,200,000.00 | 4.55 | 押金及保证金 | 3年以上 | 41,200,000.00 |
客户五 | 27,429,043.00 | 3.03 | 其他 | 3年以上 | - |
合计 | 757,094,275.62 | 83.55 | 111,864,953.44 |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拟开发的物业(注1) | 258,790,747.84 | - | 258,790,747.84 | 257,148,356.32 | - | 257,148,356.32 |
开发中的物业(注2) | 120,612,545.22 | - | 120,612,545.22 | 116,351,386.31 | - | 116,351,386.31 |
持有待售物业(注3) | 595,745,181.79 | 50,513,916.31 | 545,231,265.48 | 597,974,602.88 | 50,513,916.31 | 547,460,686.57 |
原材料 | 219,685,177.89 | 137,319,117.00 | 82,366,060.89 | 226,220,613.48 | 139,287,249.66 | 86,933,363.82 |
在产品 | 172,742,570.99 | 130,274,199.84 | 42,468,371.15 | 173,424,057.57 | 130,274,199.84 | 43,149,857.73 |
库存商品 | 114,708,294.44 | 83,983,223.99 | 30,725,070.45 | 126,473,192.23 | 84,344,861.21 | 42,128,331.02 |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 2,389,749.02 | - | 2,389,749.02 | 2,201,585.90 | - | 2,201,585.90 |
合计 | 1,484,674,267.19 | 402,090,457.14 | 1,082,583,810.05 | 1,499,793,794.69 | 404,420,227.02 | 1,095,373,567.67 |
注1: 存货中的拟开发的物业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置地”)的悠山美墅项目二期第三阶段和三期第二阶段、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高投”)和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丰瑞置业”)尚未开发部分的土地。
注2: 开发中的物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公共面积 | 120,612,545.22 | 116,351,386.31 |
合计 | 120,612,545.22 | 116,351,386.31 |
注3: 持有待售物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悠山美墅一期 第一阶段工程 | 2016年12月 | 11,176,877.24 | - | - | 11,176,877.24 | - |
悠山美墅二期 第二阶段工程 | 2019年4月 | 46,251,723.77 | - | - | 46,251,723.77 | - |
悠山美墅三期 第一阶段工程 | 2020年11月 | 3,987,702.61 | - | - | 3,987,702.61 | - |
悠山美墅三期 第三阶段工程 | 2022年9月 | 536,558,299.26 | 4,988,185.69 | 7,217,606.78 | 534,328,878.17 | 50,513,916.31 |
合计 | 597,974,602.88 | 4,988,185.69 | 7,217,606.78 | 595,745,181.79 | 50,513,916.31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9,287,249.66 | 4,637,936.25 | - | 6,606,068.91 | - | 137,319,117.00 |
在产品 | 130,274,199.84 | - | - | - | - | 130,274,199.84 |
库存商品 | 84,344,861.21 | 4,201,450.99 | - | 4,563,088.21 | - | 83,983,223.99 |
持有待售物业 | 50,513,916.31 | - | - | - | - | 50,513,916.31 |
合计 | 404,420,227.02 | 8,839,387.24 | - | 11,169,157.12 | - | 402,090,457.1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计入存货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零(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零),用于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零(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零)。于2025年6月30日,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2,848,407.22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884,598.12元)。
7、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 | 976,753,627.28 | - | 976,753,627.28 | 1,763,574,756.21 | - | 1,763,574,756.21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220,842,901.29 | 3,304,869.42 | 217,538,031.87 | 241,717,412.68 | 3,304,869.42 | 238,412,543.26 |
应收质保金 | 69,156,423.88 | 343,019.88 | 68,813,404.00 | 69,156,423.88 | 343,019.88 | 68,813,404.00 |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 50,250,569.39 | 16,471,364.68 | 33,779,204.71 | 59,741,874.06 | 16,471,364.68 | 43,270,509.38 |
应收其他业务款项 | 17,586,047.59 | - | 17,586,047.59 | 20,131,385.79 | - | 20,131,385.79 |
小计 | 1,334,589,569.43 | 20,119,253.98 | 1,314,470,315.45 | 2,154,321,852.62 | 20,119,253.98 | 2,134,202,598.64 |
减: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 | 976,753,627.28 | - | 976,753,627.28 | 1,763,574,756.21 | - | 1,763,574,756.21 |
合计 | 357,835,942.15 | 20,119,253.98 | 337,716,688.17 | 390,747,096.41 | 20,119,253.98 | 370,627,842.43 |
注: 参见附注五、21。
(2). 本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 | (798,245,134.61) | 本期按照工程结算情况结转至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20,874,511.39) | 本期按照工程结算情况结转至应收账款 |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 (9,491,304.67) | 本期按照工程结算情况结转应收账款 |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04,869.42 | 0.25 | 3,304,869.42 | 100.00 | - | 3,304,869.42 | 0.15 | 3,304,869.4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1,284,700.01 | 99.75 | 16,814,384.56 | 1.26 | 1,314,470,315.45 | 2,151,016,983.20 | 99.85 | 16,814,384.56 | 0.78 | 2,134,202,598.64 |
其中: | ||||||||||
组合一 | 1,194,291,659.15 | 89.48 | - | - | 1,194,291,659.15 | 2,001,987,299.47 | 92.94 | - | - | 2,001,987,299.47 |
组合二 | 69,156,423.88 | 5.18 | 343,019.88 | 0.50 | 68,813,404.00 | 69,156,423.88 | 3.21 | 343,019.88 | 0.50 | 68,813,404.00 |
组合三 | 50,250,569.39 | 3.77 | 16,471,364.68 | 32.78 | 33,779,204.71 | 59,741,874.06 | 2.77 | 16,471,364.68 | 27.57 | 43,270,509.38 |
组合四 | 17,586,047.59 | 1.32 | - | - | 17,586,047.59 | 20,131,385.79 | 0.93 | - | - | 20,131,385.79 |
合计 | 1,334,589,569.43 | 100.00 | 20,119,253.98 | 1,314,470,315.45 | 2,154,321,852.62 | 100.00 | 20,119,253.98 | 2,134,202,598.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项计提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汕鲘门项目 | 3,304,869.42 | 3,304,869.42 | 100.00 | 预计代建款项不可收回 |
合计 | 3,304,869.42 | 3,304,869.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一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政府及关联方 | 1,194,291,659.15 | - | - |
合计 | 1,194,291,659.15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二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风机销售行业客户(应收质保金) | 69,156,423.88 | 343,019.88 | 0.50 |
合计 | 69,156,423.88 | 343,019.8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三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47,413.05 | - | - |
2至3年 | 28,669,872.61 | 2,611,955.16 | 9.11 |
3至4年 | 6,752,444.43 | 1,517,508.79 | 22.47 |
4至5年 | 441,657.43 | 139,050.20 | 31.48 |
5年以上 | 13,839,181.87 | 12,202,850.53 | 88.18 |
合计 | 50,250,569.39 | 16,471,364.68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四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四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586,047.59 | - | - |
合计 | 17,586,047.59 | - |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期初余额 | 16,814,384.56 | 3,304,869.42 | 20,119,253.98 |
本期计提 | - | - | - |
本期转回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期末余额 | 16,814,384.56 | 3,304,869.42 | 20,119,253.98 |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信用损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销/核销 | |||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 | 3,304,869.42 | - | - | 3,304,869.42 |
应收质保金 | 343,019.88 | - | - | 343,019.88 |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 | 16,471,364.68 | - | - | 16,471,364.68 |
合计 | 20,119,253.98 | - | - | 20,119,253.98 |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比孟项目款项(注) | 319,298,053.84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 | 210,543,616.30 | 172,950,515.75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注) | 406,198,392.78 | 264,198,928.52 |
坏账准备 | (1,458,066.62) | (1,156,050.14) |
合计 | 934,581,996.30 | 435,993,394.13 |
注: 参见附注五、11。
9、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201,788,415.28 | 244,059,035.65 |
定期存单 | 456,798,602.74 | 374,275,722.22 |
预缴税金 | 11,643,416.44 | 46,077,056.07 |
合计 | 670,230,434.46 | 664,411,813.94 |
10、 长期预付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 | 13,592,536.20 | 27,117,805.58 |
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预付工程款 | 1,230,134,542.80 | 721,647,859.04 |
外环公司预付工程款 | 491,550,957.80 | 475,651,807.18 |
深汕二高速项目预付工程款 | 88,013,163.63 | 88,013,163.63 |
光明环境项目预付工程款 | - | 148,515.28 |
合计 | 1,823,291,200.43 | 1,312,579,150.71 |
11、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 | 1,243,211,426.35 | 14,614,732.76 | 1,228,596,693.59 | 1,259,546,924.69 | 12,575,526.36 | 1,246,971,398.33 |
电费补贴收入(注2) | 1,520,066,517.72 | 62,763,847.36 | 1,457,302,670.36 | 1,404,661,240.86 | 50,750,584.03 | 1,353,910,656.83 |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 60,941,210.16 | - | 60,941,210.16 | 60,941,210.16 | - | 60,941,210.16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 | 974,196,249.77 | - | 974,196,249.77 | 974,196,249.77 | - | 974,196,249.77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比孟项目款项(注3) | 798,245,134.61 | - | 798,245,134.61 | - |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8) | ||||||
其中: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比孟项目款项(注3) | (319,298,053.84) | - | (319,298,053.84) | - | -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 | (210,543,616.30) | (1,458,066.62) | (209,085,549.68) | (172,950,515.75) | (1,156,050.14) | (171,794,465.61)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 | (406,198,392.78) | - | (406,198,392.78) | (264,198,928.52) | - | (264,198,928.52) |
合计 | 3,660,620,475.69 | 75,920,513.50 | 3,584,699,962.19 | 3,262,196,181.21 | 62,170,060.25 | 3,200,026,120.96 |
注1: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设备款租金及利息。截至2025年6月
30日,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1,243,211,426.35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59,546,924.69元)。
注2: 为本集团下从事新能源业务的子公司包头南风、乾智公司、乾新公司、乾慧公司、永城
助能与宁夏中卫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款。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上述公司依据相关文件确定的补贴收入(含税)为人民币170,419,540.84元,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收到的补贴款为人民币55,014,263.98元。
注3: 贵州龙里比孟花园安置小区项目于本期完成竣工验收,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高速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与龙里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建设单位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高速投资于该项目竣工验收时拥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并约定于竣工验收日起3年内分期收回款项,据此将该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转入长期应收款项目。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833,382,594.54 | 39.88 | - | - | 1,833,382,594.54 | 1,035,137,459.93 | 27.98 | - | - | 1,035,137,459.93 |
组合二(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1,243,211,426.35 | 27.05 | 14,614,732.76 | 1.18 | 1,228,596,693.59 | 1,259,546,924.69 | 34.05 | 12,575,526.36 | 1.00 | 1,246,971,398.33 |
组合三(电费补贴收入) | 1,520,066,517.72 | 33.07 | 62,763,847.36 | 4.13 | 1,457,302,670.36 | 1,404,661,240.86 | 37.97 | 50,750,584.03 | 3.61 | 1,353,910,656.83 |
合计 | 4,596,660,538.61 | 100.00 | 77,378,580.12 | 4,519,281,958.49 | 3,699,345,625.48 | 100.00 | 63,326,110.39 | 3,636,019,515.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一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 | 974,196,249.77 | - | - |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比孟项目款项 | 798,245,134.61 | - | - |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 | 60,941,210.16 | - | - |
合计 | 1,833,382,594.54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二(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 | 1,135,914,728.09 | 10,865,555.79 | 0.96 |
关注 | 107,296,698.26 | 3,749,176.97 | 3.49 |
合计 | 1,243,211,426.35 | 14,614,732.7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三(电费补贴收入)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已获电费补贴审批 | 1,370,282,563.82 | 13,702,825.65 | 1.00 |
电费补贴申请中 | 149,783,953.90 | 49,061,021.71 | 32.75 |
合计 | 1,520,066,517.72 | 62,763,847.3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期初余额 | 63,326,110.39 | - | - | 63,326,110.39 |
本期计提 | 14,052,469.73 | - | - | 14,052,469.73 |
期末余额 | 77,378,580.12 | - | - | 77,378,580.12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12,575,526.36 | 2,039,206.40 | - | 14,614,732.76 |
电费补贴收入 | 50,750,584.03 | 12,013,263.33 | - | 62,763,847.36 |
合计 | 63,326,110.39 | 14,052,469.73 | - | 77,378,580.12 |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账面价值) | 持股比例(%)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深珠高速 | 5,240,770,998.08 | - | - | 133,088,806.77 | - | - | - | - | 5,373,859,804.85 | 45.00 | -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 | 5,116,283,285.60 | - | - | 87,692,818.09 | 628,481.53 | - | - | (6,726,487.54) | 5,197,878,097.68 | 20.00 | - |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珠西线高速”) | 3,450,488,204.48 | - | - | 48,289,706.32 | - | - | - | - | 3,498,777,910.80 | 50.00 | -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茂公司”) | 840,603,301.52 | - | - | 31,653,793.44 | - | (53,878,968.20) | - | - | 818,378,126.76 | 25.00 | - |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公司”) | 761,351,882.86 | - | - | (18,121,244.72) | - | - | - | (493,176.83) | 742,737,461.31 | 34.30 | - |
易方达深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33) | 750,659,862.55 | - | - | 14,401,740.99 | - | (19,152,000.00) | - | - | 745,909,603.54 | 40.00 | -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三桥公司”) | 464,833,892.23 | - | - | 27,469,726.78 | - | (60,810,754.09) | - | - | 431,492,864.92 | 35.00 | - |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合营企业”) (注1) | 415,559,397.99 | - | - | (23,625,235.83) | - | - | - | - | 391,934,162.16 | 15.00 | - |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西二环公司”) | 371,302,955.80 | - | - | 27,001,729.18 | - | (51,885,100.00) | - | - | 346,419,584.98 | 25.00 | - |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峰和能源”) | 227,755,453.28 | - | - | 6,399,888.61 | 1,187,163.81 | - | - | - | 235,342,505.70 | 50.00 | - |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 | 99,518,936.60 | - | (71,694,000.00) | 510,009.04 | - | - | - | - | 28,334,945.64 | 45.00 | -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创基金”) | |||||||||||
其他(注2) | 2,016,255,046.23 | - | - | 58,418,430.28 | 15,683,923.20 | (25,146,749.00) | - | - | 2,065,210,650.71 | - | |
合计 | 19,755,383,217.22 | - | (71,694,000.000) | 393,180,168.95 | 17,499,568.54 | (210,873,571.29) | - | (7,219,664.37) | 19,876,275,719.05 | - |
注1: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湾区发展在新塘合营企业董事会派驻1名董事,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
具有重大影响。
注2: 其他包括本集团的联合营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智慧”)、深圳
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昱公司”)、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通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中恒”)。
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 | 419,111,550.00 | 363,513,150.00 |
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协同发展基金”) | 331,215,787.29 | 361,489,702.38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合电服”) | 231,297,370.64 | 210,780,561.06 |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503,680.00 | 22,503,680.00 |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80,560.00 | 9,180,560.00 |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义乌深能”) | 3,443,730.00 | 3,443,730.00 |
合计 | 1,016,752,677.93 | 970,911,383.44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该等权益工具投资变动金额人民币45,841,294.49元,其中收到协同发展基金相关投资项目退出本金减少人民币23,268,454.75元,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69,109,749.24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人民币53,328,746.37元),详见附注五、50。
14、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停车场车位(注)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180,000.00 | 16,032,768.93 | 34,212,76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18,180,000.00 | 16,032,768.93 | 34,212,768.93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260,007.24 | 3,397,623.91 | 12,657,631.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7,862.12 | 380,777.08 | 668,639.20 |
(1)计提或摊销 | 287,862.12 | 380,777.08 | 668,639.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9,547,869.36 | 3,778,400.99 | 13,326,270.35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32,130.64 | 12,254,367.94 | 20,886,498.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19,992.76 | 12,635,145.02 | 21,555,137.78 |
注: 该投资性房地产为本公司本部办公楼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委托物业公司租给相关车主使
用。
* 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出租形式持有。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 | 8,632,130.64 | 深圳市不对停车场发放产权证明 |
合计 | 8,632,130.64 |
15、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交通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机械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68,124,201.75 | 1,675,381,951.52 | 92,654,821.24 | 143,299,608.53 | 4,703,038,629.18 | 10,382,499,212.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86,951.33 | 24,871,847.88 | 8,946,482.77 | 1,423,948.89 | 4,498,332.43 | 49,627,563.30 |
(1)购置 | 1,150,223.79 | 5,245,126.67 | 8,946,482.77 | 1,423,948.89 | 4,498,332.43 | 21,264,114.55 |
(2)在建工程转入 | 8,736,727.54 | 19,626,721.21 | - | - | - | 28,363,448.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498.54 | 2,137,456.79 | 2,538,756.56 | 1,947,019.94 | - | 6,676,731.83 |
(1)处置或报废 | 53,498.54 | 666,717.46 | 623,582.56 | 1,930,039.74 | - | 3,273,838.30 |
(2)其他 | - | 1,470,739.33 | 1,915,174.00 | 16,980.20 | - | 3,402,893.53 |
4.期末余额 | 3,777,957,654.54 | 1,698,116,342.61 | 99,062,547.45 | 142,776,537.48 | 4,707,536,961.61 | 10,425,450,043.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0,043,720.68 | 1,096,708,397.77 | 29,596,150.59 | 108,962,738.66 | 1,053,854,128.87 | 2,939,165,136.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685,748.93 | 47,055,100.47 | 6,503,479.84 | 13,560,918.13 | 132,624,993.55 | 272,430,240.92 |
(1)计提 | 72,685,748.93 | 47,055,100.47 | 6,503,479.84 | 13,560,918.13 | 132,624,993.55 | 272,430,240.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79,628.18 | 583,574.43 | 1,879,337.56 | - | 2,842,540.17 |
(1)处置或报废 | - | 379,628.18 | 583,574.43 | 1,863,685.02 | - | 2,826,887.63 |
(2)其他 | - | - | - | 15,652.54 | - | 15,652.54 |
4.期末余额 | 722,729,469.61 | 1,143,383,870.06 | 35,516,056.00 | 120,644,319.23 | 1,186,479,122.42 | 3,208,752,837.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4,392,136.68 | - | - | 2,594,438.42 | 6,042,562.97 | 43,029,138.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8,672,566.37 | 8,672,566.37 |
(1)计提 | - | - | - | - | 8,672,566.37 | 8,672,566.37 |
3.期末余额 | 34,392,136.68 | - | - | 2,594,438.42 | 14,715,129.34 | 51,701,704.4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20,836,048.25 | 554,732,472.55 | 63,546,491.45 | 19,537,779.83 | 3,506,342,709.85 | 7,164,995,501.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83,688,344.39 | 578,673,553.75 | 63,058,670.65 | 31,742,431.45 | 3,643,141,937.34 | 7,400,304,937.5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496,457,931.52 | 据本集团收费公路经营的实际特点,公路及附属房屋将于政府批准的收费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因而本集团未有计划获取相关产权证书。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永城助能机械设备 | 8,672,566.37 | - | 8,672,566.37 | 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 | 机械设备的公允价值 | 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
16、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 12,369,195.06 | - | 12,369,195.06 | 12,369,195.06 | - | 12,369,195.06 |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 26,749,902.00 | - | 26,749,902.00 | 31,322,135.55 | - | 31,322,135.55 |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 | 11,229,060.42 | - | 11,229,060.42 | 11,174,245.22 | - | 11,174,245.22 |
宣威项目 | 11,966,069.00 | 11,966,069.00 | - | 11,966,069.00 | 11,966,069.00 | - |
既有公路BIM建模及数字化管理研发项目 | 4,142,969.84 | - | 4,142,969.84 | 1,647,169.84 | - | 1,647,169.84 |
其他 | 39,998,524.97 | 2,195,969.80 | 37,802,555.17 | 30,578,540.29 | 2,195,969.80 | 28,382,570.49 |
合计 | 106,455,721.29 | 14,162,038.80 | 92,293,682.49 | 99,057,354.96 | 14,162,038.80 | 84,895,316.1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17、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6,661,124.55 | 116,661,124.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9,391.63 | 3,089,391.63 |
(1)本期新增 | 3,089,391.63 | 3,089,391.63 |
3.期末余额 | 119,750,516.18 | 119,750,516.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601,487.90 | 84,601,487.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31,975.21 | 8,431,975.21 |
(1)计提 | 8,431,975.21 | 8,431,975.21 |
3.期末余额 | 93,033,463.11 | 93,033,463.11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717,053.07 | 26,717,053.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059,636.65 | 32,059,636.65 |
18、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合同权益 | 专利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407,129,379.30 | 105,531,641.37 | 1,647,622.58 | 215,879,018.54 | 68,866,700.00 | 165,693,403.17 | 43,964,747,764.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604,765.69 | 3,104,331.47 | - | - | - | - | 502,709,097.16 |
(1)购置 | 1,796,178.16 | 3,104,331.47 | - | - | - | - | 4,900,509.63 |
(2)建造 | 497,808,587.53 | - | - | - | - | - | 497,808,587.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37,917.22 | 137,840.21 | - | - | - | - | 21,075,757.43 |
(1)处置 | 311,550.36 | 137,840.21 | - | - | - | - | 449,390.57 |
(2)本期其他减少(注1) | 20,626,366.86 | - | - | - | - | - | 20,626,366.86 |
4.期末余额 | 43,885,796,227.77 | 108,498,132.63 | 1,647,622.58 | 215,879,018.54 | 68,866,700.00 | 165,693,403.17 | 44,446,381,104.6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89,263,190.28 | 52,505,763.77 | 1,647,622.58 | 27,224,090.77 | 30,340,214.57 | 125,381,889.76 | 15,126,362,771.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4,960,211.59 | 7,383,006.28 | - | 2,691,144.51 | - | - | 875,034,362.38 |
(1)计提 | 864,960,211.59 | 7,383,006.28 | - | 2,691,144.51 | - | - | 875,034,362.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250.55 | 22,973.04 | - | - | - | - | 48,223.59 |
(1)处置 | 25,250.55 | 22,973.04 | - | - | - | - | 48,223.59 |
4.期末余额 | 15,754,198,151.32 | 59,865,797.01 | 1,647,622.58 | 29,915,235.28 | 30,340,214.57 | 125,381,889.76 | 16,001,348,910.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911,990,525.94 | 3,919,234.42 | - | - | 38,526,485.43 | 40,311,513.41 | 3,994,747,759.20 |
2.期末余额 | 3,911,990,525.94 | 3,919,234.42 | - | - | 38,526,485.43 | 40,311,513.41 | 3,994,747,759.2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19,607,550.51 | 44,713,101.20 | - | 185,963,783.26 | - | - | 24,450,284,434.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605,875,663.08 | 49,106,643.18 | - | 188,654,927.77 | - | - | 24,843,637,234.03 |
注1: 本年其他减少主要系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建造项目根据本期结算调整原暂估入账的账面价值。
注2: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和计入损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875,034,362.38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
间:人民币869,693,713.85元)。
注3: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形资产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零(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4,231,493.66
元)。
(2).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3). 特许经营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原值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本期摊销 | 本期减值 | 期末余额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
清连高速公路 | 9,387,161,886.39 | 4,944,348,966.35 | 10,185,787.88 | - | 217,145,576.47 | - | 4,737,389,177.76 | 4,029,772,708.63 | 620,000,000.00 |
机荷高速公路 | 6,222,726,280.68 | 2,673,978,707.90 | 39,637,557.14 | - | 54,395,370.08 | - | 2,659,220,894.96 | 3,563,505,385.72 | - |
梅观高速公路 | 604,588,701.64 | 78,585,540.21 | - | - | 13,977,740.53 | - | 64,607,799.68 | 539,980,901.96 | - |
外环高速公路 | 7,184,896,497.51 | 5,988,275,507.22 | 366,303,498.41 | - | 85,239,545.03 | - | 6,269,339,460.60 | 915,557,036.91 | - |
水官高速公路 | 4,448,811,774.58 | 479,285,465.40 | - | - | 221,208,676.37 | - | 258,076,789.03 | 3,638,734,985.55 | 552,000,000.00 |
长沙环路 | 614,374,358.81 | 318,092,300.54 | - | - | 24,233,609.13 | - | 293,858,691.41 | 320,515,667.40 | - |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 | 10,086,278,346.00 | 5,694,782,268.24 | - | - | 127,370,087.28 | - | 5,567,412,180.96 | 1,880,630,870.43 | 2,638,235,294.61 |
龙大高速公路 | 251,559,214.13 | 35,588,622.39 | - | - | 8,073,839.74 | - | 27,514,782.65 | 224,044,431.48 | - |
小计 | 38,800,397,059.74 | 20,212,937,378.25 | 416,126,843.43 | - | 751,644,444.63 | - | 19,877,419,777.05 | 15,112,741,988.08 | 3,810,235,294.61 |
二、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 |||||||||
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 | 3,582,933,660.40 | 3,031,018,339.72 | 31,871,413.90 | 20,854,403.00 | 65,169,120.44 | - | 2,976,866,230.18 | 504,312,198.89 | 101,755,231.33 |
光明餐厨垃圾处理 | 850,904,990.05 | 800,990,874.33 | 49,914,115.72 | - | 23,638,140.60 | - | 827,266,849.45 | 23,638,140.60 | - |
邵阳餐厨垃圾处理 | 320,120,861.20 | 313,777,280.00 | 120,861.20 | - | 5,343,831.84 | - | 308,554,309.36 | 11,566,551.84 | - |
利赛环保餐厨垃圾处理 | 278,696,454.89 | 198,795,726.49 | 1,571,531.44 | 58,263.67 | 17,738,679.52 | - | 182,570,314.74 | 96,126,140.15 | - |
小计 | 5,032,655,966.54 | 4,344,582,220.54 | 83,477,922.26 | 20,912,666.67 | 111,889,772.40 | - | 4,295,257,703.73 | 635,643,031.48 | 101,755,231.33 |
三、其他特许经营权 | |||||||||
深圳光明社会福利院项目 | 45,476,486.24 | 41,089,349.04 | - | - | 1,214,342.64 | - | 39,875,006.40 | 5,601,479.84 | - |
深圳光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7,266,715.25 | 7,266,715.25 | - | - | 211,651.92 | - | 7,055,063.33 | 211,651.92 | - |
小计 | 52,743,201.49 | 48,356,064.29 | - | - | 1,425,994.56 | - | 46,930,069.73 | 5,813,131.76 | - |
合计 | 43,885,796,227.77 | 24,605,875,663.08 | 499,604,765.69 | 20,912,666.67 | 864,960,211.59 | - | 24,219,607,550.51 | 15,754,198,151.32 | 3,911,990,525.94 |
19、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基建”) | 202,893,131.20 | - | - | 202,893,131.20 |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风电”) | 156,039,775.24 | - | - | 156,039,775.24 |
合计 | 358,932,906.44 | - | - | 358,932,906.4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南京风电 | 156,039,775.24 | - | - | 156,039,775.24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深投控基建 | 湾区发展资产组/收购该资产组产生 | 通行费业务 | 是 |
南京风电 | 风机制造资产组/收购该资产组产生 | 大环保业务 | 是 |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沿江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减值及摊销 | 131,803,145.84 | 32,950,786.46 | 217,014,426.88 | 54,253,606.72 |
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注1) | 119,544,931.35 | 29,886,232.84 | 140,544,931.35 | 35,136,232.84 |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 | 119,868,052.60 | 29,967,013.15 | 119,945,892.12 | 29,986,473.03 |
可抵扣亏损 | 49,722,367.84 | 12,430,591.96 | 49,722,367.84 | 12,430,591.96 |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 | 87,785,510.75 | 21,946,377.69 | 96,067,761.63 | 24,016,940.41 |
公司”)等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 | ||||
龙大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注1) | 73,297,923.36 | 18,324,480.81 | 89,665,931.77 | 22,416,482.91 |
已计提未支付费用 | 138,471,074.56 | 34,617,768.64 | 86,693,156.44 | 21,673,289.11 |
预计负债(注2) | 177,495,255.92 | 41,418,731.83 | 67,027,751.76 | 13,801,855.79 |
坏账准备 | 51,248,215.95 | 8,616,297.64 | 60,762,146.18 | 14,407,273.10 |
资产减值准备 | 46,965,491.79 | 8,157,676.46 | 41,948,730.67 | 8,153,694.16 |
其他特许经营权摊销 | 68,144,840.00 | 17,036,210.00 | 42,814,230.16 | 10,703,557.54 |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3) | 36,154,374.96 | 9,038,593.74 | 36,154,374.96 | 9,038,593.74 |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注4) | 22,890,687.64 | 5,722,671.91 | 29,430,883.96 | 7,357,720.99 |
应收联合置地公司减资款利息(注5) | 7,331,523.64 | 1,832,880.91 | 7,331,523.64 | 1,832,880.91 |
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旧收费站拆除费用补偿 | 7,176,461.64 | 1,794,115.41 | 7,176,461.64 | 1,794,115.41 |
租赁负债 | 24,966,660.81 | 5,691,009.62 | 31,703,802.65 | 7,124,248.44 |
其他 | 53,617,980.52 | 8,561,190.94 | 60,857,673.08 | 10,371,114.08 |
合计 | 1,216,484,499.17 | 287,992,630.01 | 1,184,862,046.73 | 284,498,671.14 |
注1: 本公司因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收到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对其计税
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2: 为广东省内公路公司根据预计未来经营期间的预计负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子公司蓝
德环保对餐厨垃圾特许经营项目后续支出部分确认的预计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3: 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将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联合置地公司补偿的未来回迁物业确认其他
非流动资产。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对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4: 本集团2015年度收到了梅观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5: 联合置地公司将应付本公司减资款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
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34.30%对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龙公司”) | 158,482,044.21 | 39,620,511.06 | 294,323,796.69 | 73,580,949.18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连公司”) | 431,084,831.24 | 104,466,400.90 | 450,819,849.28 | 109,400,155.41 |
—机荷东公司 | 212,918,049.84 | 53,229,514.45 | 244,939,890.60 | 61,234,974.64 |
—蓝德环保 | 430,695,175.91 | 105,852,543.61 | 437,855,275.91 | 107,642,568.61 |
—利赛环保 | 123,832,479.87 | 18,574,871.98 | 131,658,218.94 | 19,748,732.84 |
—乾泰公司 | 72,470,778.87 | 10,870,616.83 | 73,687,678.73 | 11,053,151.81 |
—包头南风 | 26,168,361.76 | 6,542,090.44 | 27,045,989.44 | 6,761,497.36 |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 | 12,011,152.52 | 3,002,788.13 | 12,491,024.12 | 3,122,756.03 |
特许经营权摊销(注) | 105,319,841.48 | 26,329,960.37 | 73,286,675.00 | 18,321,668.75 |
业绩对赌补偿 | 129,822,937.64 | 27,552,499.17 | 129,822,937.64 | 27,552,499.17 |
使用权资产 | 26,717,053.07 | 5,859,157.88 | 32,059,636.65 | 7,320,603.82 |
境外子公司股息红利税 | 3,715,241,405.20 | 185,762,070.26 | 3,571,703,028.00 | 178,585,151.40 |
非流动金融资产评估增值 | 597,655,049.68 | 146,353,056.90 | 528,545,300.44 | 129,075,619.59 |
其他 | 1,272,092,283.83 | 250,669,153.59 | 1,309,029,707.12 | 259,903,509.41 |
合计 | 7,314,511,445.12 | 984,685,235.57 | 7,317,269,008.56 | 1,013,303,838.02 |
注: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之摊销方法在会计上(车流量法)和计税上(直线法)不一致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计提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本期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上年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3,886,997.77) | 144,105,632.24 | (154,121,986.86) | 130,376,684.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886,997.77) | 840,798,237.80 | (154,121,986.86) | 859,181,851.1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126,276,386.66 | 2,120,271,920.09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74,629,854.78 | 989,028,185.71 |
合计 | 3,200,906,241.44 | 3,109,300,105.8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5年 | 144,055,791.67 | 144,366,030.06 |
2026年 | 216,563,027.73 | 229,308,074.28 |
2027年 | 438,405,926.38 | 477,020,226.94 |
2028年 | 518,916,360.57 | 517,949,554.64 |
2029年 | 660,233,599.33 | 751,628,034.17 |
2030年 | 148,101,680.98 | - |
合计 | 2,126,276,386.66 | 2,120,271,920.09 |
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 | 976,753,627.28 | - | 976,753,627.28 | 1,763,574,756.21 | - | 1,763,574,756.21 |
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 | 151,525,040.30 | - | 151,525,040.30 | 171,993,521.78 | - | 171,993,521.78 |
其他 | - | - | - | 1,149,104.11 | - | 1,149,104.11 |
合计 | 1,128,278,667.58 | - | 1,128,278,667.58 | 1,936,717,382.10 | - | 1,936,717,382.10 |
注: 主要包含本集团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确认与路费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
2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01,647,139.24 | 201,647,139.24 | 其他 (注1) | 注1 | 238,088,357.47 | 238,088,357.47 | 其他 (注1) | 注1 |
长期应收款 | - | - | 615,209,283.95 | 611,073,089.69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28,206,753,900.11 | 14,151,307,947.74 | 质押 | 借款质押 | 28,156,966,804.10 | 14,776,403,557.02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28,408,401,039.35 | 14,352,955,086.98 | 29,010,264,445.52 | 15,625,565,004.18 |
注1: 详见附注五、1。
注2: 除上述外,本集团以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乾新公司100%股权及电费收费权、乾智
公司100%股权及电费收费权、乾慧公司100%股权及电费收费权、蓝德环保若干家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股权、永城助能和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用于借款担保。
注3: 本集团通过上述资产的抵押及质押获取的银行借款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6,148,188,957.12
元。
2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654,097,027.02 | 1,529,763,556.48 |
信用借款 | 1,018,832,846.14 | 1,044,085,628.01 |
合计 | 2,672,929,873.16 | 2,573,849,184.49 |
(2). 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担保人 |
平安银行香港分行 | 447,733,918.10 | 湾区发展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639,842,641.12 | 湾区发展 |
招商永隆银行香港分行 | 566,520,467.80 | 湾区发展 |
合计 | 1,654,097,027.02 |
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差额补足义务 | 197,664,719.66 | - | 6,018,518.35 | 191,646,201.31 | 不适用 |
合计 | 197,664,719.66 | - | 6,018,518.35 | 191,646,201.31 |
注: 本集团于2022年1月受让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
权,并承担了对CMF Global Quantitative Multi-Asset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和CMFGlobal Quantitative Stable Segregated Portfolio( 合称“CMF Global”)的差额补足义务,并将该差额补足义务续期至2028年8月17日或本公司和美华公司、CMF Global任何一方根据续期收益补足协议书面通知或按照该协议其他约定确定的提前到期日。CMF Global在2028年8月17日前出售其所持有的湾区发展9.45%的股权时,转让价款未达到约定投资成本港币1,075,713,016.54元的差额部分由本集团予以补足,同时,在续期期间CMFGlobal通过湾区发展获取的年投资回报收益率未达到约定水平的部分由本集团予以补足。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根据上述情况确认的差额补足义务负债余额计人民币191,646,201.31元。
2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14,462,888.44 | 853,453,402.08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7,225,000.00 |
合计 | 614,462,888.44 | 870,678,402.08 |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2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质保金及保证金 | 1,888,316,184.56 | 2,466,684,629.14 |
应付货款 | 305,206,026.60 | 402,901,125.35 |
其他 | 6,031,453.01 | 118,220,326.16 |
合计 | 2,199,553,664.17 | 2,987,806,080.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总额 | 464,159,824.19 | 工程款未结算 |
2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7,564,381.20 | 24,621,412.66 |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 | 31,481,144.95 | 19,895,133.02 |
预收运营管理费 | 3,536,077.88 | 6,839,226.27 |
预收风机销售款 | 5,410,833.00 | 5,410,833.00 |
其他 | 6,005,947.58 | 4,946,233.03 |
合计 | 83,998,384.61 | 61,712,837.98 |
(2). 本期无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
2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1,107,153.76 | 458,669,954.68 | 544,484,795.05 | 265,292,313.3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39,283.95 | 62,554,628.86 | 61,730,864.32 | 8,363,048.49 |
合计 | 358,646,437.71 | 521,224,583.54 | 606,215,659.37 | 273,655,361.8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2,424,608.27 | 353,663,507.17 | 430,639,805.87 | 245,448,309.57 |
二、职工福利费 | 7,344,192.83 | 44,454,392.33 | 50,005,392.34 | 1,793,192.82 |
三、社会保险费 | 853,919.57 | 16,434,503.91 | 16,800,450.58 | 487,972.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7,124.66 | 13,016,308.44 | 13,273,979.42 | 409,453.68 |
工伤保险费 | 120,082.44 | 2,047,170.69 | 2,127,177.94 | 40,075.19 |
生育保险费 | 66,712.47 | 1,371,024.78 | 1,399,293.22 | 38,444.03 |
四、住房公积金 | 1,793,476.87 | 33,781,445.07 | 34,390,817.75 | 1,184,104.1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976,742.38 | 8,743,636.75 | 9,937,507.62 | 9,782,871.51 |
六、其他 | 7,714,213.84 | 1,592,469.45 | 2,710,820.89 | 6,595,862.40 |
合计 | 351,107,153.76 | 458,669,954.68 | 544,484,795.05 | 265,292,313.3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34,798.89 | 47,823,595.13 | 47,439,503.21 | 2,518,890.81 |
2、失业保险费 | 106,739.95 | 2,019,460.83 | 2,085,417.99 | 40,782.79 |
3、企业年金缴费 | 5,297,745.11 | 12,711,572.90 | 12,205,943.12 | 5,803,374.89 |
合计 | 7,539,283.95 | 62,554,628.86 | 61,730,864.32 | 8,363,048.49 |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分别按员工参保地政府机构的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本期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47,823,595.13元及人民币2,019,460.83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36,013,176.56元及人民币1,802,075.56元)。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518,890.81元及人民币40,782.79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134,798.89元及人民币106,739.95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
2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0,594,293.67 | 165,987,502.89 |
企业所得税 | 154,385,564.68 | 156,532,567.91 |
土地增值税 | 23,315,890.80 | 23,611,892.32 |
房产税 | 13,557,748.43 | 2,279,679.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91,011.83 | 3,126,377.08 |
教育费附加 | 4,071,344.49 | 2,416,671.42 |
其他 | 2,511,433.29 | 3,566,165.43 |
合计 | 343,827,287.19 | 357,520,856.69 |
30、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695,583,275.81 | 85,013,326.10 |
其他应付款 | 815,646,539.36 | 1,083,986,965.13 |
合计 | 1,511,229,815.17 | 1,169,000,291.23 |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80,853,553.59 | 81,102,214.99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股利 | 14,729,722.22 | 3,911,111.11 |
永续债\可续期公司债 | 14,729,722.22 | 3,911,111.11 |
合计 | 695,583,275.81 | 85,013,326.10 |
(3).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工程支出及行政专项费用 | 164,785,369.30 | 216,220,839.40 |
应付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 131,945,188.66 | 135,098,350.66 |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十一、6(2)) | 78,643,134.18 | 182,907,034.91 |
应付公路养护及机电维护费用 | 114,081,797.59 | 194,338,272.22 |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项目拨款结余 | 73,821,027.67 | 62,586,689.26 |
应付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款 | 29,182,658.08 | 29,182,658.08 |
应付沿江高速二期项目代建款项 | 19,378,599.38 | 19,378,599.38 |
应付代建项目独立承担成本 | 10,915,545.35 | 10,915,545.35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6,475,000.00 | 6,475,000.00 |
应付旧站拆除费用 | 6,273,174.30 | 6,273,174.30 |
应付湖南省乡县公路建设及管理服务费 | 3,041,574.14 | 3,041,574.14 |
应付开发物业认筹金与定金 | 2,668,000.00 | 3,293,000.00 |
其他 | 174,435,470.71 | 214,276,227.43 |
合计 | 815,646,539.36 | 1,083,986,965.13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3) | 2,029,767,458.40 | 2,393,570,384.34 |
其中:信用借款 | 900,681,610.20 | 1,014,529,656.43 |
保证借款 | 635,854,535.96 | 864,681,782.81 |
质押借款 | 493,231,312.24 | 514,358,945.1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4) | 1,164,819,524.69 | 134,874,566.8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5) | 13,870,222.95 | 15,807,598.80 |
合计 | 3,208,457,206.04 | 2,544,252,549.95 |
32、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超短期融资券(注) | 1,504,769,943.54 | 3,016,271,998.43 |
待转销项税额 | 39,022,386.06 | 37,105,032.72 |
合计 | 1,543,792,329.60 | 3,053,377,031.15 |
注: 2025年4月15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为1.64%,期限为
270天。
3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的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利率区间 |
信用借款 | 6,133,956,983.05 | 7,561,118,531.05 | 2.10%-3.30% |
质押借款 | 5,323,117,263.89 | 5,679,260,372.98 | 2.25%-3.62% |
保证借款 | 1,904,219,502.90 | 2,233,619,257.84 | 0.76%-3.10% |
保证、质押借款 | 533,905,026.56 | 528,469,240.00 | 2.55%-3.45%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291,166,666.67 | 291,566,666.66 | 2.70%-3.55% |
计提利息 | 7,606,018.82 | 11,809,650.02 | |
合计 | 14,193,971,461.89 | 16,305,843,718.5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1) | 2,029,767,458.40 | 2,393,570,384.34 | |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164,204,003.49 | 13,912,273,334.21 |
3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公司债券 | 10,105,162,353.82 | 7,801,114,988.35 |
中期票据 | 4,045,594,069.81 | 2,527,982,642.74 |
合计 | 14,150,756,423.63 | 10,329,097,631.09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1) | 1,164,819,524.69 | 134,874,566.81 |
一年后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985,936,898.94 | 10,194,223,064.28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面值总额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折价及发行费摊销 | 外币折算影响 | 本期偿还 | 应付利息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300,000,000.00美元 | 1.75 | 2021年7月8日 | 5年 | 2,156,520,000.00 | 2,169,808,065.60 | - | 18,925,547.37 | 1,909,099.83 | (8,940,000.00) | 18,976,649.69 | 18,084,631.44 | 2,162,726,063.11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1,500,000,000.00 | 3.18 | 2022年1月20日 | 7年 | 1,500,000,000.00 | 1,542,808,351.77 | - | 23,851,125.00 | 367,071.85 | - | 47,702,250.00 | 21,333,506.25 | 1,519,324,298.62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1,000,000,000.00 | 3.35 | 2021年7月23日 | 5年 | 1,000,000,000.00 | 1,013,507,909.03 | - | 16,750,000.02 | 285,522.42 | - | - | 31,173,611.23 | 1,030,543,431.47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550,000,000.00 | 2.88 | 2023年10月17日 | 3年 | 550,000,000.00 | 552,527,796.93 | - | 7,920,373.56 | 204,737.58 | - | - | 11,132,525.01 | 560,652,908.07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550,000,000.00 | 2.25 | 2024年5月27日 | 3年 | 550,000,000.00 | 556,967,214.63 | - | 6,187,791.84 | 84,342.83 | - | 12,375,583.73 | 1,203,181.70 | 550,863,765.57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950,000,000.00 | 2.70 | 2024年5月27日 | 10年 | 950,000,000.00 | 964,435,815.49 | - | 12,825,604.98 | 40,750.00 | - | 25,651,209.91 | 2,493,867.68 | 951,650,960.56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 | 100.00 | 1,000,000,000.00 | 2.20 | 2024年12月2日 | 5年 | 1,000,000,000.00 | 1,001,059,834.90 | - | 11,000,518.86 | - | - | - | 12,833,938.67 | 1,012,060,353.76 | 否 |
长期公司债券(注1) | 100.00 | 2,300,000,000.00 | 2.29 | 2025年3月12日 | 5年 | 2,300,000,000.00 | - | 2,300,000,000.00 | 18,975,895.04 | (1,635,322.38) | - | - | 18,975,895.04 | 2,317,340,572.66 | 否 |
中期票据 | 100.00 | 1,000,000,000.00 | 2.89 | 2023年5月22日 | 3年 | 1,000,000,000.00 | 1,017,041,088.83 | - | 14,451,981.21 | 217,813.20 | - | 28,900,477.12 | 3,052,825.62 | 1,002,810,406.12 | 否 |
中期票据 | 100.00 | 1,000,000,000.00 | 3.05 | 2023年9月4日 | 5年 | 1,000,000,000.00 | 1,009,141,707.42 | - | 15,250,251.78 | 79,879.74 | - | - | 24,993,468.21 | 1,024,471,838.94 | 否 |
中期票据 | 100.00 | 500,000,000.00 | 2.16 | 2024年10月21日 | 3年 | 500,000,000.00 | 501,799,846.49 | - | 5,400,089.16 | - | - | 26,415.09 | 7,530,124.33 | 507,173,520.56 | 否 |
中期票据(注2) | 100.00 | 1,000,000,000.00 | 1.70 | 2025年1月8日 | 3年 | 1,0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0 | 8,169,579.34 | (304,461.53) | - | - | 8,169,579.34 | 1,007,865,117.81 | 否 |
中期票据(注2) | 100.00 | 500,000,000.00 | 1.70 | 2025年1月8日 | 3年 | 500,000,000.00 | - | 500,000,000.00 | 4,084,789.67 | (811,603.29) | - | - | 4,084,789.67 | 503,273,186.38 | 否 |
合计 | 10,329,097,631.09 | 3,800,000,000.00 | 163,793,547.83 | 437,830.25 | (8,940,000.00) | 133,632,585.54 | 165,061,944.19 | 14,150,756,423.63 |
注1: 公司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576号),本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债券。于2025年3月12日,本公司完成了“25深高01”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30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
2.29%,债券期限为5年,计息期限为2025年3月12日至2030年3月12日,债券采用固定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注2: 中期票据
(1)于2025年1月8日,本公司发行人民币1,000,000,000.00元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起息日为2025年1月9日,兑付日为2028年1月9日,发行利率1.70%,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2)于2025年1月8日,本公司发行人民币500,000,000.00元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起息日为2025年1月9日,兑付日为2028年1月9日,发行利率1.70%,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3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4,966,660.81 | 31,703,802.65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1) | 13,870,222.95 | 15,807,598.80 |
净额 | 11,096,437.86 | 15,896,203.85 |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期末余额 | 14,516,464.63 | 9,744,458.45 | 1,491,223.11 | 47,619.05 | 25,799,765.24 |
期初余额 | 16,613,623.72 | 12,547,223.39 | 3,742,849.56 | 47,619.05 | 32,951,315.72 |
36、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联合营公司借款(附注十一、6(2)) | 387,586,715.85 | 387,586,715.85 |
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注) | 115,649,911.45 | 115,649,911.45 |
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系本集团计提的长效激励奖金。
3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注1) | 146,979,410.03 | 144,424,808.03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注2) | 72,564,948.46 | 62,207,791.74 |
未决诉讼或仲裁 | 30,220,277.29 | 28,625,430.96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4,311,602.47 | 6,785,851.15 |
合计 | 254,076,238.25 | 242,043,881.88 |
注1: 本集团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提的收费公路未来期间预计运营成本。
注2: 本集团为使所持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3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 140,544,931.35 | - | 21,000,000.00 | - | 119,544,931.35 |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
龙大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 | 89,665,931.77 | - | 16,368,008.40 | - | 73,297,923.37 |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龙大高速公路深圳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 | 29,430,883.96 | - | 6,540,196.32 | - | 22,890,687.64 | 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梅观高速公路新建匝道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12,331,159.62 | - | 3,116,276.77 | - | 9,214,882.85 | 交通运输部就本公司下属收费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给予的现金补助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 21,851,557.88 | 5,869,746.53 | 1,440,251.95 | - | 26,281,052.46 | 蓝德环保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
政府拆迁补偿 | 2,746,988.94 | - | 1,373,494.44 | - | 1,373,494.50 | 清龙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 |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 465,300.35 | - | 2,802.57 | - | 462,497.78 | 贵州置地收到贵州省龙里县政府财政补助 |
合计 | 297,036,753.87 | 5,869,746.53 | 49,841,030.45 | - | 253,065,469.95 |
40、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80,770,326.00 | 357,085,801.00 | - | - | - | 357,085,801.00 | 2,537,856,127.00 |
注:本公司以人民币 13.17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57,085,801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2,819,999.17 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 23,583,484.4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79,236,514.7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57,085,80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22,150,713.71元。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公司总股本由 2,180,770,326 股增加至 2,537,856,127 股。
41、 其他权益工具
(1)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利息率 | 发行金额 | 到期日或 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股情况 |
可续期公司债-25深高 Y1 | 2025年4月16日 | 其他权益工具 | 2.05% | 1,000,000,000.00 | 3+N 年期 | 无 | 无 |
可续期公司债-25深高 Y2 | 2025年4月16日 | 其他权益工具 | 2.20% | 1,000,000,000.00 | 5+N 年期 | 无 | 无 |
可续期公司债-25深高 Y3 | 2025年5月13日 | 其他权益工具 | 2.05% | 1,000,000,000.00 | 3+N 年期 | 无 | 无 |
可续期公司债-25深高 Y4 | 2025年5月13日 | 其他权益工具 | 2.18% | 1,000,000,000.00 | 5+N 年期 | 无 | 无 |
(2) 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永续债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注:本公司本期提前赎回于2020年12月4日发行的永续债计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并于
2025年4月21日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于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5月13日,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共计人民币4,000,000,000.00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承担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858,490.57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
其中:投资者投入(注1) | 1,444,510,961.24 | 4,322,150,713.71 | 3,858,490.57 | 5,762,803,184.3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759,887,122.51 | - | - | 2,759,887,122.51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 (95,077,473.00) | - | - | (95,077,473.00) |
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 | (1,011,521.33) | - | - | (1,011,521.33) |
其他资本公积(注2) | 283,885,330.73 | - | 6,726,487.54 | 277,158,843.19 |
合计 | 4,392,194,420.15 | 4,322,150,713.71 | 10,584,978.11 | 8,703,760,155.75 |
注1: 本集团本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原因参见附注五、40,减少原因参见附注五、41。
注2: 本集团根据持有的联合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按照持股比例相应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6,726,487.54元。
43、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2,550,544.98) | 75,725,357.25 | - | - | 57,850,789.59 | 17,874,567.66 | (704,699,755.39) |
其中:企业合并原有权益增值部分 | 893,132,218.74 | - | - | - | - | - | 893,132,218.74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附注五、12) | 19,307,307.90 | 17,499,568.54 | - | - | 17,499,568.54 | - | 36,806,876.44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75,396,251.62) | 58,225,788.71 | - | - | 40,351,221.05 | 17,874,567.66 | (1,635,045,030.57) |
其他 | 406,180.00 | - | - | - | - | - | 406,180.0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2,550,544.98) | 75,725,357.25 | - | - | 57,850,789.59 | 17,874,567.66 | (704,699,755.39) |
44、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53,534,629.12 | 130,291,842.90 | - | 3,183,826,472.02 |
任意盈余公积 | 453,391,330.06 | 260,583,685.86 | - | 713,975,015.92 |
合计 | 3,506,925,959.18 | 390,875,528.76 | - | 3,897,801,487.9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30,291,842.90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288,734,726.30元)。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0,583,685.86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无)。
45、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86,181,562.92 | 9,112,002,127.9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586,181,562.92 | 9,112,002,127.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9,891,990.84 | 1,145,048,951.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0,291,842.90 | 288,734,726.3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260,583,685.86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 619,236,894.99 | 1,199,423,679.30 |
支付给其他权益工具股利 | 53,840,833.33 | 182,711,111.1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82,120,296.68 | 8,586,181,562.92 |
注: 根据2025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股
人民币0.244元,按已发行股份2,537,856,127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619,236,894.99元,其中已发行A股1,790,356,127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6,846,894.99元,已发行H股747,50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港币199,797,562.42元(折合人民币182,39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股利尚未发放。
4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99,360,285.41 | 1,819,442,577.36 | 3,168,590,798.80 | 1,796,754,911.35 |
主营业务-通行费 | 2,449,431,323.46 | 1,241,552,298.96 | 2,433,892,615.28 | 1,205,699,322.00 |
主营业务-大环保 | 749,928,961.95 | 577,890,278.40 | 734,698,183.52 | 591,055,589.35 |
--风力发电 | 288,932,488.11 | 144,392,922.71 | 301,575,768.72 | 134,585,284.32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 | 23,795,923.49 | 20,083,928.30 | (24,895,566.28) | 13,434,107.84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 365,542,540.70 | 320,162,365.09 | 327,532,364.34 | 291,979,457.77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销售 | 937,929.20 | 1,344,644.32 | 6,527,191.16 | 14,596,824.83 |
--其他 | 70,720,080.45 | 91,906,417.98 | 123,958,425.58 | 136,459,914.59 |
其他业务 | 719,195,055.33 | 650,891,547.98 | 588,301,502.50 | 518,912,273.19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135,601,842.17 | 122,980,053.89 | 116,716,359.36 | 104,845,755.62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460,632,138.04 | 442,636,631.92 | 287,490,973.77 | 287,490,973.77 |
--融资租赁 | 27,479,368.94 | 24,862,077.09 | 35,301,783.71 | 25,408,855.15 |
--房地产开发 | 8,486,280.37 | 7,162,520.67 | 7,807,079.82 | 7,005,345.44 |
--广告 | 260,139.59 | 1,910,020.95 | 2,002,066.20 | 1,665,667.66 |
--其他 | 86,735,286.22 | 51,340,243.46 | 138,983,239.64 | 92,495,675.55 |
合计 | 3,918,555,340.74 | 2,470,334,125.34 | 3,756,892,301.30 | 2,315,667,184.54 |
(2). 营业收入分解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2,327,085,762.49 | 170,409,827.25 | 120,486,967.72 | 27,479,368.94 | 453,840,634.06 | 82,762,509.13 | 3,182,065,069.59 |
湖南省 | 122,345,560.97 | 18,247,071.90 | 15,114,874.45 | - | - | 4,143,429.13 | 159,850,936.45 |
贵州省 | - | 47,363,282.17 | - | - | 1,254,909.27 | 8,575,767.92 | 57,193,959.36 |
湖北省 | - | 6,456,038.35 | - | - | 98,847.33 | - | 6,554,885.68 |
江苏省 | - | 21,986,136.76 | - | - | - | - | 21,986,136.76 |
内蒙古自治区 | - | 125,816,622.72 | - | - | - | - | 125,816,622.7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58,052,267.12 | - | - | 4,889,643.33 | - | 62,941,910.45 |
山东省 | - | 17,485,410.83 | - | - | 60,530.54 | - | 17,545,941.37 |
浙江省 | - | 21,636,708.96 | - | - | - | - | 21,636,708.96 |
四川省 | - | 23,162,563.39 | - | - | - | - | 23,162,563.39 |
江西省 | - | 50,781,463.25 | - | - | 407,805.70 | - | 51,189,268.95 |
河北省 | - | 9,602,334.21 | - | - | 69,000.00 | - | 9,671,334.2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157,800,936.98 | - | - | - | - | 157,800,936.98 |
河南省 | - | 8,146,404.99 | - | - | - | - | 8,146,404.99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9,900,803.91 | - | - | - | - | 9,900,803.91 |
安徽省 | - | 3,081,089.16 | - | - | 10,767.81 | - | 3,091,856.97 |
合计 | 2,449,431,323.46 | 749,928,961.95 | 135,601,842.17 | 27,479,368.94 | 460,632,138.04 | 95,481,706.18 | 3,918,555,340.7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49,431,323.46 | 703,684,151.94 | - | - | 29,031,972.53 | 3,182,147,447.93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 | 46,244,810.01 | 135,601,842.17 | 460,632,138.04 | 66,189,594.06 | 708,668,384.28 | |
合计 | 2,449,431,323.46 | 749,928,961.95 | 135,601,842.17 | 460,632,138.04 | 95,221,566.59 | 3,890,815,832.21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2,220,703,457.44 | 195,426,551.41 | 108,024,319.25 | 35,301,783.71 | 271,434,424.03 | 135,636,869.11 | 2,966,527,404.95 |
湖南省 | 213,189,157.84 | 19,273,323.07 | 6,589,698.09 | - | - | 5,030,954.32 | 244,083,133.32 |
贵州省 | - | 45,920,301.13 | 2,102,342.02 | - | 2,288,999.39 | 7,807,079.82 | 58,118,722.36 |
湖北省 | - | 6,477,029.57 | - | - | - | - | 6,477,029.57 |
江苏省 | - | 22,476,300.41 | - | - | 1,143,007.29 | 317,482.41 | 23,936,790.11 |
内蒙古自治区 | - | 114,968,123.96 | - | - | 316,938.94 | - | 115,285,062.9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50,843,240.32 | - | - | 8,428,601.32 | - | 59,271,841.64 |
山东省 | - | 22,480,147.72 | - | - | 456,759.20 | - | 22,936,906.92 |
浙江省 | - | 14,517,139.67 | - | - | - | - | 14,517,139.67 |
四川省 | - | 10,451,662.39 | - | - | 2,188,991.26 | - | 12,640,653.65 |
江西省 | - | 21,340,085.94 | - | - | 265,776.39 | - | 21,605,862.33 |
河北省 | - | 8,274,761.58 | - | - | 134,964.12 | - | 8,409,725.7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171,371,795.47 | - | - | - | - | 171,371,795.47 |
河南省 | - | 13,485,060.51 | - | - | - | - | 13,485,060.51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14,626,628.02 | - | - | - | - | 14,626,628.02 |
安徽省 | - | 2,766,032.35 | - | - | 832,511.83 | - | 3,598,544.18 |
合计 | 2,433,892,615.28 | 734,698,183.52 | 116,716,359.36 | 35,301,783.71 | 287,490,973.77 | 148,792,385.66 | 3,756,892,301.30 |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33,892,615.28 | 759,593,749.80 | - | - | 55,572,626.31 | 3,249,058,991.39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 | - | (24,895,566.28) | 116,716,359.36 | 287,490,973.77 | 91,217,693.15 | 470,529,460.00 | |
合计 | 2,433,892,615.28 | 734,698,183.52 | 116,716,359.36 | 287,490,973.77 | 146,790,319.46 | 3,719,588,451.39 |
(3). 营业成本分解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1,195,431,376.11 | 191,416,333.72 | 108,014,169.88 | 24,862,077.09 | 435,845,127.94 | 53,250,264.41 | 2,008,819,349.15 |
湖南省 | 46,120,922.85 | 13,122,701.22 | 14,965,884.01 | - | - | - | 74,209,508.08 |
贵州省 | - | 35,728,789.76 | - | - | 1,254,909.27 | 7,162,520.67 | 44,146,219.70 |
湖北省 | - | 6,983,933.54 | - | - | 98,847.33 | - | 7,082,780.87 |
江苏省 | - | 27,089,453.32 | - | - | - | - | 27,089,453.32 |
内蒙古自治区 | - | 62,599,276.09 | - | - | - | - | 62,599,276.09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57,140,536.81 | - | - | 4,889,643.33 | - | 62,030,180.14 |
山东省 | - | 16,234,671.48 | - | - | 60,530.54 | - | 16,295,202.02 |
浙江省 | - | 16,530,618.97 | - | - | - | - | 16,530,618.97 |
四川省 | - | 14,796,631.45 | - | - | - | - | 14,796,631.45 |
江西省 | - | 37,339,790.67 | - | - | 407,805.70 | - | 37,747,596.37 |
河北省 | - | 10,904,453.17 | - | - | 69,000.00 | - | 10,973,453.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65,393,753.96 | - | - | - | - | 65,393,753.96 |
河南省 | - | 5,171,651.47 | - | - | - | - | 5,171,651.47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11,260,267.79 | - | - | - | - | 11,260,267.79 |
安徽省 | - | 6,177,414.98 | - | - | 10,767.81 | - | 6,188,182.79 |
合计 | 1,241,552,298.96 | 577,890,278.40 | 122,980,053.89 | 24,862,077.09 | 442,636,631.92 | 60,412,785.08 | 2,470,334,125.34 |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成本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成本 | 1,241,552,298.96 | 534,885,058.26 | - | - | 40,630,612.29 | 1,817,067,969.51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成本 | - | 43,005,220.14 | 122,980,053.89 | 442,636,631.92 | 17,872,151.84 | 626,494,057.79 | |
合计 | 1,241,552,298.96 | 577,890,278.40 | 122,980,053.89 | 442,636,631.92 | 58,502,764.13 | 2,443,562,027.30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广东省 | 1,104,944,957.75 | 197,139,573.54 | 101,369,628.45 | 25,408,855.15 | 271,434,424.03 | 94,161,343.21 | 1,794,458,782.13 |
湖南省 | 100,632,886.81 | 8,448,464.58 | - | - | - | - | 109,081,351.39 |
贵州省 | - | 51,785,347.39 | 3,476,127.17 | - | 2,288,999.39 | 7,005,345.44 | 64,555,819.39 |
湖北省 | 121,477.44 | 6,558,592.21 | - | - | - | - | 6,680,069.65 |
江苏省 | - | 23,009,101.67 | - | - | 1,143,007.29 | - | 24,152,108.96 |
内蒙古自治区 | - | 56,829,217.10 | - | - | 316,938.94 | - | 57,146,156.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57,651,832.69 | - | - | 8,428,601.32 | - | 66,080,434.01 |
山东省 | - | 27,234,972.99 | - | - | 456,759.20 | - | 27,691,732.19 |
浙江省 | - | 17,142,481.22 | - | - | - | - | 17,142,481.22 |
四川省 | - | 15,151,647.90 | - | - | 2,188,991.26 | - | 17,340,639.16 |
江西省 | - | 34,929,128.77 | - | - | 265,776.39 | - | 35,194,905.16 |
河北省 | - | 11,090,280.76 | - | - | 134,964.12 | - | 11,225,244.8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64,026,282.59 | - | - | - | - | 64,026,282.59 |
河南省 | - | 6,019,905.15 | - | - | - | - | 6,019,905.15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 | 10,899,587.78 | - | - | - | - | 10,899,587.78 |
安徽省 | - | 3,139,173.01 | - | - | 832,511.83 | - | 3,971,684.84 |
合计 | 1,205,699,322.00 | 591,055,589.35 | 104,845,755.62 | 25,408,855.15 | 287,490,973.77 | 101,166,688.65 | 2,315,667,184.54 |
主要业务类型 | 通行费 | 大环保 |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 | 融资租赁 |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 | 其他 | 合计 |
成本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成本 | 1,205,699,322.00 | 577,621,481.51 | - | - | 70,626,473.77 | 1,853,947,277.28 | |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成本 | - | 13,434,107.84 | 104,845,755.62 | 287,490,973.77 | 28,874,547.22 | 434,645,384.45 | |
合计 | 1,205,699,322.00 | 591,055,589.35 | 104,845,755.62 | 287,490,973.77 | 99,501,020.99 | 2,288,592,661.73 |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三、30。
本集团收入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83,998,384.61元,将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7、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注) | 100,838,725.74 | 80,070,426.36 |
折旧及摊销 | 41,065,903.42 | 59,524,088.35 |
办公楼管理费 | 6,402,443.44 | 6,484,293.46 |
律师及咨询费 | 5,531,658.90 | 6,205,708.76 |
办公及通讯费 | 3,783,022.46 | 5,841,788.41 |
上市费用 | 2,649,942.47 | 1,731,883.16 |
审计费 | 2,570,201.11 | 2,305,831.17 |
业务招待费 | 746,294.74 | 1,122,969.27 |
差旅费 | 638,471.16 | 1,180,842.45 |
车辆使用费 | 618,201.28 | 909,699.22 |
其他 | 3,664,289.37 | 5,341,490.07 |
合计 | 168,509,154.09 | 170,719,020.68 |
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有所增加,主要系本集团上期按照奖金实际发放数冲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金额。
48、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41,660,805.41 | 581,843,975.71 |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 | 243,667,367.51 | 426,411,573.31 |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 182,232,334.70 | 134,395,553.71 |
长期应付款利息费用 | - | 3,414,900.37 |
龙大高速公路和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补贴未确认融资费用 | 8,569,709.64 | 11,114,812.74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679,904.18 | 1,539,617.19 |
预计负债利息费用 | 6,511,489.38 | 4,967,518.39 |
减:利息收入 | 41,894,579.99 | 43,167,197.31 |
减:资本化利息 | - | 9,487,336.48 |
其中:资本化利息支出 | - | 9,560,377.50 |
资本化利息收入 | - | 73,041.02 |
汇兑损失 | (16,280,941.04) | 24,824,915.79 |
其他 | 6,420,307.54 | 5,034,860.24 |
合计 | 389,905,591.92 | 559,049,217.95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借款费用资本化。
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款利息 | 25,875,665.85 | 16,801,127.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利息收入 | 16,018,914.14 | 26,366,069.38 |
减:资本化利息收入 | - | 73,041.02 |
合计 | 41,894,579.99 | 43,094,156.29 |
4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附注五、12) | 393,180,168.95 | 420,147,326.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31,972.03 | 5,346,759.75 |
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50,003.8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4,336,920.5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49,336,186.05 |
其他 | - | 493,176.82 |
合计 | 411,862,144.79 | 579,660,369.26 |
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 ||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附注五、13) | 69,109,749.24 | (53,328,746.37) |
差额补足义务 | 3,041,582.64 | 23,986,903.98 |
结构性存款 | 4,269,698.64 | - |
合计 | 76,421,030.52 | (29,341,842.39) |
51、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附注五、3(2)) | (16,524,333.33) | (47,298,268.62)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附注五、5.3(3)) | (44,068,756.90) | (36,951,629.99) |
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附注五、11(2)) | (14,052,469.73) | (4,549,761.25) |
合计 | (74,645,559.96) | (88,799,659.86) |
52、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附注五、6(2)) | (8,839,387.24) | (26,687,104.36)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附注五、15(1)) | (8,672,566.37)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5,664,061.39)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11,966,109.70) |
合计 | (17,511,953.61) | (44,317,275.45) |
5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6,765,551.52 | 233,465,273.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112,561.32) | 15,081,762.53 |
合计 | 224,652,990.20 | 248,547,036.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55,312,119.50 | 1,099,724,969.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3,828,029.88 | 274,931,242.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004,639.66) | (61,366,608.9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0,407,378.37) | (90,109,935.8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901,533.91 | 117,358,859.48 |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 21,791,444.61 | 7,066,304.7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3,999.83 | 667,173.99 |
所得税费用 | 224,652,990.20 | 248,547,036.01 |
5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回的预付采购款 | 127,489,049.80 | - |
收到和收回的保证金 | 36,448,128.82 | 16,255,201.55 |
利息收入 | 24,153,624.51 | 8,057,580.35 |
收到政府补助 | 2,013,214.37 | 1,720,875.03 |
暂收往来款 | 14,397,419.29 | 9,410,038.06 |
收到的项目代垫款 | 10,666.52 | - |
其他 | 8,978,797.07 | 43,873,611.04 |
合计 | 213,490,900.38 | 79,317,306.0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代建项目工程款 | 12,201,966.55 | 40,464,412.03 |
支付和归还保证金 | 35,562,743.19 | 42,856,158.29 |
费用性支出 | 38,255,742.00 | 33,647,252.77 |
中介服务费用 | 8,013,027.35 | 29,426,895.09 |
支付代收代付款 | 12,066,262.34 | 7,925,611.84 |
其他 | 58,051,666.23 | 65,723,988.42 |
合计 | 164,151,407.66 | 220,044,318.44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被投资企业股利分红款 | 231,105,617.62 | - |
融资租赁公司本期收到的融资租赁设备租金 | 126,440,136.93 | 190,275,913.93 |
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单本期收回 | 100,000,000.00 | 1,470,000,000.00 |
合计 | 457,545,754.55 | 1,660,275,913.9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 - | 819,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单的本期增加 | 2,980,000,000.00 | 1,410,000,000.00 |
机荷改扩建项目资本支出 | 1,026,818,542.19 | - |
外环项目资本支出 | 831,178,683.86 | - |
融资租赁公司本期支付融资租赁设备采购款 | 68,729,046.00 | 116,202,270.00 |
合计 | 4,906,726,272.05 | 2,345,202,27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912,863.29 | 4,240,774.16 |
收回股东垫款 | - | 450,000,000.00 |
其他 | 3,000,097.75 | - |
合计 | 9,912,961.04 | 454,240,774.1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 |
其他 | 285,883.00 | - |
合计 | 10,285,883.00 | -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 | 19,671,833.33 |
合计 | - | 19,671,833.3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永续债本金 | 4,000,000,000.00 | - |
A股定向增发中介费及税费 | 22,184,201.65 | - |
发行债券中介费 | 7,615,600.58 | 2,696,750.96 |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及利息 | 7,696,487.98 | 11,557,146.91 |
归还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30,409,109.58 |
支付美元债利息及信托年费代扣代缴税款 | 3,354,353.33 | 3,302,600.00 |
其他 | 1,145,341.61 | 130,335,522.68 |
合计 | 4,041,995,985.15 | 178,301,130.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现金变动本期增加 | 现金变动本期减少 | 非现金变动净额 | 期末余额 |
短期借款 | 2,573,849,184.49 | 5,452,672,524.05 | 5,348,654,764.77 | (4,937,070.61) | 2,672,929,873.16 |
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 | 3,016,271,998.43 | 1,500,000,000.00 | 3,026,091,780.82 | 14,589,725.93 | 1,504,769,943.54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305,843,718.55 | 1,166,177,171.53 | 3,472,173,095.11 | 194,123,666.92 | 14,193,971,461.89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329,097,631.09 | 3,800,000,000.00 | 133,924,845.76 | 155,583,638.30 | 14,150,756,423.63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703,802.65 | - | 7,696,487.98 | 959,346.14 | 24,966,660.81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87,586,715.85 | - | - | - | 387,586,715.85 |
应付股利 | 85,013,326.10 | - | 135,224,597.03 | 745,794,546.74 | 695,583,275.81 |
5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30,659,129.30 | 851,177,933.98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74,645,559.96 | 88,799,659.86 |
资产减值损失 | 17,511,953.61 | 44,317,275.45 |
固定资产折旧 | 272,430,240.92 | 246,469,168.4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431,975.21 | 16,175,089.72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668,639.20 | 665,250.86 |
无形资产摊销 | 875,034,362.38 | 869,693,713.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43,461.88 | 9,604,412.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54,929.89 | 95,131.08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收益) | 73,576.99 | 207,873.8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76,421,030.52) | 29,341,842.39 |
财务费用 | 441,660,805.41 | 572,283,598.21 |
投资损失(收益) | (411,862,144.79) | (579,660,369.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 (13,728,947.96) | 34,726,892.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 (18,383,613.36) | (19,645,129.54)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3,950,370.38 | 30,170,773.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 (125,218,524.93) | (392,724,745.1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 (128,371,752.84) | (40,876,28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4,978,990.73 | 1,760,822,084.42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4,415,087,511.40 | 2,123,641,437.66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2,670,493,652.96 | 1,955,220,227.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4,593,858.44 | 168,421,210.34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415,087,511.40 | 2,670,493,652.96 |
其中:库存现金 | 5,648,288.86 | 6,291,155.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409,439,222.54 | 2,664,202,497.84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15,087,511.40 | 2,670,493,652.96 |
加: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附注五、1) | 201,647,139.24 | 238,088,357.47 |
加:存款利息 | 427,500.00 | - |
三、货币资金 | 4,617,162,150.64 | 2,908,582,010.43 |
56、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港币 | 163,583,907.60 | 0.91 | 149,180,344.54 |
美元 | 133,770.65 | 7.16 | 957,610.57 |
欧元 | 12.00 | 8.40 | 100.83 |
法郎 | 11.70 | 8.97 | 104.97 |
比塞塔 | 424.99 | 0.05 | 20.88 |
日元 | 380.09 | 0.05 | 18.85 |
短期借款 | |||
港币 | 1,810,000,000.00 | 0.91 | 1,654,097,027.0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港币 | 210,149,900.00 | 0.91 | 191,646,201.31 |
应付职工薪酬 | |||
港币 | 1,025,935.14 | 0.91 | 935,601.55 |
其他应付款 | |||
港币 | 74,319,304.58 | 0.91 | 67,775,489.81 |
应付股利 | |||
港币 | 188,627,612.41 | 0.91 | 172,018,951.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港币 | 410,008,496.21 | 0.91 | 374,642,266.25 |
美元 | 2,526,280.48 | 7.16 | 18,084,631.44 |
应付债券 | |||
美元 | 300,000,000.00 | 7.16 | 2,144,641,431.67 |
租赁负债 | |||
港币 | 1,181,638.84 | 0.91 | 1,077,595.54 |
(2).境外经营实体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包括美华公司、深投控基建和湾区发展。其中美华公司作为投融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深投控基建为投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其主要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湾区发展为投资公司,其投资实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均在中国大陆,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7、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9年,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3年。上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2,519,527.12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6,267,705.00元),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零(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零)。
本期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人民币30,216,015.10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7,824,851.91元)。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 | 11,339,255.65 | - |
本集团将部分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等用于出租,租赁期为不定期和1至9年,形成经营租赁。
本期与经营租赁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11,339,255.65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21,224,082.94元),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为零(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3,659,202.90 | 14,094,025.59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0,046,967.84 | 9,608,820.97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8,386,301.01 | 8,785,873.74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4年 | 5,619,250.41 | 7,236,723.1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5年 | 3,591,284.23 | 3,340,284.00 |
以后年度 | 11,008,426.73 | 12,581,059.12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 52,311,433.12 | 55,646,786.6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直接租赁 | - | 27,479,368.94 | - |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与客户签订了固定资产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年至13年间。该合同不包含续约或终止租赁选择权。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 1,567,247,029.86 | 1,621,885,091.11 |
未担保余值 | - | - |
租赁投资总额 | 1,567,247,029.86 | 1,621,885,091.11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324,035,603.51 | 362,338,166.42 |
租赁投资净额 | 1,243,211,426.35 | 1,259,546,924.69 |
其中﹕1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210,543,616.30 | 172,950,515.75 |
1年后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1,032,667,810.05 | 1,086,596,408.94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61,517,869.22 | 231,655,335.50 |
第二年 | 228,731,189.35 | 241,195,347.92 |
第三年 | 209,015,759.29 | 205,023,342.61 |
第四年 | 175,557,213.29 | 176,242,669.37 |
第五年 | 162,384,970.03 | 157,638,095.67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530,040,028.68 | 610,130,300.04 |
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收益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 27,479,368.94 | 35,301,783.71 |
合计 | 27,479,368.94 | 35,301,783.71 |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减少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之下属子公司哈尔滨能创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尚志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上述公司的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手续已分别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5月27日办理完成。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外环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8,611,759,125.00 | 100.00 | - | 设立 |
高速投资 | 中国贵州省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 | 1,00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贵深公司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基础设施建设 | 500,000,000.00 | - | 70.00 | 设立 |
贵州置地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58,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物业管理公司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物业管理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环境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保实业项目 及咨询 | 6,55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JEL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30,00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 |
企业合并 | |||||||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公路经营 | 20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清连公司 |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 中国广东省清远市 | 公路经营 | 3,361,000,000.00 | 51.37 | 2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梅观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332,400,000.00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美华公司 | 中国湖北省及广东省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970,381,300.00港元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高汇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85,360,000.00美元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丰立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00港元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发展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60,000,000.00 | 98.70 | 1.30 | 设立 |
清龙公司(注1)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324,000,000.00 | 40.00 | 1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长公司 |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 公路经营 | 200,000,00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 | 3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基建环保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基建环保业务 | 500,000,000.00 | 80.00 | 2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资本市场服务 | 19,607,800.00 | 51.00 | - | 设立 |
沿江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5,714,285,714.00 | 49.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贵深高投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寓租赁与管理 | 10,000,000.00 | - | 60.00 | 设立 |
业丰瑞置业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 土地综合开发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南京风电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制造业 | 357,142,9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包头市金陵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制造业 | 2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包头南风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632,800,000.00 | 0.95 | 99.05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包头陵翔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48,1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南传风力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8,2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宁源风力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79,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宁翔风力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9,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宁风风力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风力发电 | 126,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蓝德环保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505,439,108.00 | - | 92.2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广西蓝德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123,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德州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贵阳贝尔蓝德 |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110,923,7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泰州蓝德 |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 中国江苏省泰州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68,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德州众和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 装备制造 | 3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昆山环保 |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5,000,000.00 | -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龙游蓝德 |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 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10,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廊坊蓝德 |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 装备制造 | 3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上饶蓝德 |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 中国江西省上饶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5,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黄石蓝德 |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 中国湖北省黄石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4,274,980.00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平舆贝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 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邯郸蓝德 |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50,000,000.00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桂林蓝德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54,6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新余蓝德 |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 中国江西省新余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3,94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诸暨蓝德 |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 |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100,000,000.00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抚州蓝德 | 中国江西省抚州市 | 中国江西省抚州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4,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陆环保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100,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四川蓝昇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中国四川省自贡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45,039,000.00 | - | 84.57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物流金融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港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融资租赁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融资租赁及 商业保理 | 902,500,000.00 | 72.30 | 27.7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工程 | 40,500,000.00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新能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风力发电 | 2,619,441,000.00 | 100.00 | - | 设立 |
内蒙古城环蓝德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 环境与设施服务 | 43,360,000.00 | - | 51.00 | 设立 |
蓝德环保技术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境与生态监测、农业科学研究 | 1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健康、养老及 护理服务 | 3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建筑与工程 | 40,000,000.00 | - | 51.00 | 设立 |
广东新能源 |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 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 | 投资控股 | 1,956,55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乾泰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资源综合利用 | 307,692,300.00 | - | 63.33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公路经营 | 50,000,000.00 | 89.93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新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181,12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智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479,183,1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乾慧公司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 风力发电 | 264,376,9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环境科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00,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沥青建材 | 30,000,000.00 | - | 55.00 | 设立 |
北海中蓝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16,390,000.00 | - | 90.00 | 设立 |
永城助能 |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 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 风力发电 | 102,45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圳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控股 | 1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投资控股 | 2,45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宁夏中卫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 风力发电 | 175,920,236.88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滁州蓝德 | 中国安徽省滁州市 | 中国安徽省滁州市 | 餐厨/ 厨余垃圾处理 | 25,492,400.00 | - | 89.10 | 设立 |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商务”)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商务服务业 | 8,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深高乐康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健康、养老及 护理服务 | 15,000,000.00 | - | 80.00 | 设立 |
深投控基建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641,075,642.00美元 | - | 1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发展 | 中国香港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00,000.00港币 | - | 71.83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Wilberforce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5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捷豪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50,000.00美元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管理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服务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办公室服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湾区融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贷款融资 | 1.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和广珠高速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冠佳 | 中国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50,000.00美元 | - | 97.5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和中国发展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2.00港币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控股 | 4,498,000,000.00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高速数字科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30,000,000.00 | 51.00 | - | 设立 |
利赛环保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环保技术服务 | 17,441,900.00 | -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邵阳深高环境 | 中国湖南省邵阳市 | 中国湖南省邵阳市 |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 | 10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 公路工程 | 100,000,000.00 | - | 100.00 | 收购 |
深圳景茂基础设施运维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建筑与工程 | 10,000,000.00 | - | 100.00 | 收购 |
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省安顺市 | 中国贵州省安顺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省兴仁市 | 中国贵州省兴仁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省都匀市 | 中国贵州省都匀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深湾城市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房地产业 | 1,30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金深新能源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0,000.00 | - | 65.00 | 设立 |
晟能科技公司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 15,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平山县冀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 |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10,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常运营”) |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 | 公路经营 | 5,000,000.00 | 100.00 | - | 设立 |
雅安蓝德 | 中国四川省雅安市 | 中国四川省雅安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25,000,000.00 | - | 100.00 | 设立 |
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江西省樟树市 | 中国江西省樟树市 | 风力发电 | 1,000,000.00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光明凤润玖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 健康、养老及 护理服务 | 13,000,000.00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注1: 清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5名董事,在经营事项上董事会做出表
决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集团实质上对清龙公司实施控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清连公司 | 23.63% | 5,930,028.77 | - | 725,548,811.23 |
深长公司 | 49.00% | 29,432,186.25 | - | 183,495,730.25 |
清龙公司 | 50.00% | 6,061,350.14 | - | 331,652,836.38 |
蓝德环保 | 7.71% | 4,744,362.80 | - | 152,930,499.47 |
龙大公司 | 10.07% | 5,411,745.75 | (9,074,888.58) | 23,873,434.86 |
湾区发展 | 28.17% | 53,395,172.85 | (64,095,018.92) | 3,254,987,359.75 |
合计 | 104,974,846.56 | (73,169,907.50) | 4,672,488,671.94 |
2024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清连公司 | 23.63% | 10,358,726.78 | - | 717,340,182.90 |
深长公司 | 49.00% | 32,977,927.74 | - | 202,464,267.07 |
清龙公司 | 50.00% | 14,476,535.84 | - | 445,913,698.84 |
蓝德环保 | 7.71% | (6,978,131.36) | - | 170,889,616.39 |
湾区发展 | 28.17% | 22,015,443.41 | (100,266,953.64) | 3,314,423,161.14 |
南京风电 | 1.96% | (1,965,868.27) | - | 495,308.83 |
合计 | 70,884,634.14 | (100,266,953.64) | 4,851,526,235.1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清连公司 | 218,330,717.99 | 5,145,371,506.98 | 5,363,702,224.97 | 305,410,672.36 | 2,057,977,482.20 | 2,363,388,154.56 |
深长公司 | 101,071,677.33 | 344,548,662.48 | 445,620,339.81 | 71,316,196.49 | - | 71,316,196.49 |
清龙公司 | 449,520,992.95 | 483,363,539.95 | 932,884,532.90 | 165,428,940.76 | 104,149,919.38 | 269,578,860.14 |
湾区发展 | 1,662,945,370.12 | 15,198,616,127.03 | 16,861,561,497.15 | 3,725,428,219.27 | 1,571,946,238.55 | 5,297,374,457.82 |
蓝德环保 | 609,200,091.72 | 3,154,652,814.48 | 3,763,852,906.20 | 610,384,714.12 | 1,125,076,634.21 | 1,735,461,348.33 |
龙大公司 | 268,659,966.42 | 119,879,668.16 | 388,539,634.58 | 48,000,599.26 | 103,464,210.57 | 151,464,809.8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清连公司 | 158,981,331.60 | 5,373,976,578.41 | 5,532,957,910.01 | 397,883,535.68 | 2,159,855,643.61 | 2,557,739,179.29 |
深长公司 | 109,793,890.74 | 376,173,439.76 | 485,967,330.50 | 171,728,873.40 | - | 171,728,873.40 |
清龙公司 | 336,964,154.91 | 711,656,170.39 | 1,048,620,325.30 | 194,033,119.31 | 203,404,233.50 | 397,437,352.81 |
湾区发展 | 1,570,161,438.49 | 15,152,114,086.83 | 16,722,275,525.32 | 3,558,557,704.52 | 1,620,400,257.34 | 5,178,957,961.86 |
蓝德环保 | 598,862,095.11 | 3,215,814,431.62 | 3,814,676,526.73 | 606,409,535.57 | 1,176,127,615.29 | 1,782,537,150.86 |
南京风电 | 601,711,398.32 | 206,792,029.08 | 808,503,427.40 | 737,329,288.74 | 234,691,638.67 | 972,020,927.4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清连公司 | 331,927,272.43 | 25,095,339.69 | 25,095,339.69 | 248,620,733.31 |
深长公司 | 126,488,990.10 | 60,065,686.22 | 60,065,686.22 | 76,516,434.18 |
清龙公司 | 304,520,857.84 | 12,122,700.27 | 12,122,700.27 | 180,633,529.10 |
湾区发展 | 371,758,936.40 | 177,935,659.27 | 243,235,331.10 | 265,265,162.75 |
蓝德环保 | 277,685,848.66 | 1,571,928.53 | 1,571,928.53 | 118,843,639.59 |
龙大公司 | 108,411,635.97 | 53,741,268.64 | 53,741,268.64 | 42,365,387.1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清连公司 | 331,216,848.42 | 43,837,184.85 | 43,837,184.85 | 244,619,449.18 |
深长公司 | 132,496,506.73 | 67,301,893.34 | 67,301,893.34 | 83,688,873.53 |
清龙公司 | 302,880,709.25 | 28,953,071.67 | 28,953,071.67 | 190,420,077.62 |
湾区发展 | 447,960,416.29 | 172,404,624.17 | 122,357,141.94 | 287,664,496.62 |
蓝德环保 | 236,568,788.80 | (75,540,436.19) | (75,540,436.19) | 62,250,545.51 |
南京风电 | 11,446,172.03 | (100,299,401.34) | (100,299,401.34) | (7,004,786.37) |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使用本集团资产或清偿本集团负债方面的重大限制。
2、 在联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联合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联合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德润环境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环境治理及资源回收 | - | 20.00 | 权益法 |
广深珠高速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收费公路运营 | - | 45.00 | 权益法 |
广珠西线高速 |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 | 收费公路运营 | - | 50.00 | 权益法 |
(2). 重要联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2024年度 | |||||
德润环境(注1) | 广深珠高速 | 广珠西线高速 | 德润环境 | 广深珠高速 | 广珠西线高速 | |
流动资产 | 14,980,380,049.85 | 1,728,595,901.20 | 355,355,643.94 | 11,576,206,667.47 | 2,167,665,777.17 | 466,735,527.2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281,336,275.74 | 1,379,737,887.97 | 300,266,319.69 | 3,965,866,783.80 | 1,856,103,677.30 | 441,838,640.63 |
非流动资产 | 51,632,902,431.66 | 14,686,105,409.84 | 10,466,877,821.90 | 52,642,846,362.75 | 14,282,941,917.69 | 10,737,951,633.92 |
资产合计 | 66,613,282,481.51 | 16,414,701,311.04 | 10,822,233,465.84 | 64,219,053,030.22 | 16,450,607,694.86 | 11,204,687,161.16 |
流动负债 | 11,181,134,529.88 | 619,493,938.55 | 784,037,853.30 | 12,542,074,244.03 | 1,910,229,059.39 | 942,350,570.47 |
非流动负债 | 20,975,868,949.72 | 3,720,679,431.47 | 3,040,639,790.94 | 17,593,527,623.20 | 2,760,186,927.90 | 3,361,360,181.74 |
负债合计 | 32,157,003,479.60 | 4,340,173,370.02 | 3,824,677,644.24 | 30,135,601,867.23 | 4,670,415,987.29 | 4,303,710,752.21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81,658,509.61 | - | - | 15,816,804,731.11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674,620,492.30 | 12,074,527,941.02 | 6,997,555,821.60 | 18,266,646,431.88 | 11,780,191,707.57 | 6,900,976,408.9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734,924,098.46 | 5,433,537,573.46 | 3,498,777,910.80 | 3,653,329,286.38 | 5,301,086,268.41 | 3,450,488,204.48 |
调整事项 | 1,462,953,999.22 | (59,677,768.61) | - | 1,462,953,999.22 | (60,315,270.33) | - |
--商誉 | 1,462,953,999.22 | - | - | 1,462,953,999.22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60,665,268.59) | - | - | (61,302,770.31) | - |
--其他 | - | 987,499.98 | - | - | 987,499.98 | - |
对联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197,878,097.68 | 5,373,859,804.85 | 3,498,777,910.80 | 5,116,283,285.60 | 5,240,770,998.08 | 3,450,488,204.4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6,440,039,678.80 | 2,221,192,063.76 | 544,464,844.51 | 13,220,827,963.64 | 2,885,189,075.29 | 1,268,678,563.31 |
所得税费用 | 261,390,727.99 | 214,168,578.22 | 47,122,156.20 | 364,760,022.60 | 406,678,997.03 | 95,280,458.82 |
净利润 | 438,464,090.45 | 295,752,903.93 | 96,579,412.64 | 684,126,831.89 | 535,983,865.65 | 186,230,257.4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42,407.65 | - | - | 97,300,938.39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41,606,498.10 | 295,752,903.93 | 96,579,412.64 | 781,427,770.28 | 535,983,865.65 | 186,230,257.46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135,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 166,488,798.72 |
注1: 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溢价摊销人民币19,458,913.56元,本集团确认对德润环境投资
收益人民币87,692,818.09元。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人民币628,481.53元,根据德润环境资本公积减少,相应减少本集团资本公积人民币6,726,487.54元,参见附注五、12。
(3). 不重要联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上期期末余额/ 上期发生额 |
联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805,759,905.72 | 5,110,284,856.8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24,108,837.77 | 154,648,627.81 |
--其他综合收益 | 16,871,087.01 | (1,556,763.95) |
--综合收益总额 | 140,979,924.78 | 153,091,863.86 |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联合营企业之间不存在转移资金方面的重大限制。
八、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 | - |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本期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12,331,159.62 | - | - | 3,116,276.77 | - | 9,214,882.85 | 与资产相关 |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 465,300.35 | - | - | 2,802.57 | - | 462,497.78 | 与资产相关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 21,851,557.88 | 5,869,746.53 | - | 1,440,251.95 | - | 26,281,052.46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4,648,017.85 | 5,869,746.53 | - | 4,559,331.29 | - | 35,958,433.09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 3,116,276.77 | 3,116,276.77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324,789.84 | 1,984,647.37 |
与资产相关 |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 | 1,440,251.95 | 1,179,887.22 |
与资产相关 |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 | 2,802.57 | 2,741.07 |
与收益相关 | 利赛环保项目财政补助 | - | 31,57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547,024.22 | 3,700,812.69 |
合计 | 10,431,145.35 | 10,015,935.12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
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本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本期发生的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及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港币及美元进行投融资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1.1.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1.2 信用风险
2025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合同另一方受经济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履约能力变差,部分业务的合同执行亦存在争议,因此导致信用风险加大。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此外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还包括附注十二、2“或有事项”中披露的按揭担保合同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需对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并在集团内部制定应收款项清收目标并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3 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债券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贷款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约定。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75,623,213,588.02元,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
鉴于本集团拥有稳定和充裕的经营现金流以及充足的授信额度,并已做出恰当融资安排以满足偿债及资本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2、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股份回购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和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总资产 | 72,038,805,666.83 | 67,558,030,948.58 |
总负债 | 39,813,766,316.62 | 40,356,460,239.19 |
资产负债率 | 55.27% | 59.74%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804,269,698.64 | 129,822,937.64 | 2,934,092,636.2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9,111,550.00 | - | 597,641,127.93 | 1,016,752,677.9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191,646,201.31 | 191,646,201.31 |
合计 | 419,111,550.00 | 2,804,269,698.64 | 535,817,864.26 | 3,759,199,112.90 |
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计公允价值。不可观察输入值主要包括折现率、流动性折扣等。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2025年6月30日最合适的价值。
本期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转移,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国际 | 百慕大 | 投资控股 | 港币2,000,000,000.00 | 47.30% | 47.30%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国际,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深圳市国资委。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适用 □不适用
3、 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情况
本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联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联合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云基智慧 | 联合营企业 |
华昱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淮安中恒 | 联合营企业 |
阳茂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联合置地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维士”) | 联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
广深珠高速 | 联合营企业 |
新塘合营企业 | 联合营企业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南京三桥公司 | 联合营企业 |
广珠西线高速 | 联合营企业 |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三峰”) | 联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物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小额贷款”)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东”)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湖南广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源”)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控股公司 |
新通产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联合电服 | 参股企业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联合电服(注1) | 接受联网收费结算服务及其他 | 14,536,612.22 | 12,360,163.49 |
云基智慧(注2) | 接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服务 | 6,970,271.00 | 7,188,933.21 |
南京安维士 | 接受风机维修服务 | 1,265,450.00 | - |
南宁三峰 | 接受污水、污泥、废渣处理服务 | 255,402.12 | 569,530.00 |
合计 | 23,027,735.34 | 20,118,626.70 |
注1: 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指定联合电服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的分账管理工作以及非现金结算系
统的统一管理工作。本公司及子公司已与联合电服签订数份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委托结算协议,委托联合电服为本集团投资的沿江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清连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水官高速公路提供收费结算服务,服务期限至各路段收费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服务费标准由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注2: 本集团与云基智慧签订服务合同,主要为外环高速公路及本集团其他附属路段提供工程勘
察设计、咨询及公路检测和专项维护等服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深珠高速(注1) | 人员派遣服务 | 1,599,570.51 | 1,270,208.68 |
广珠西线高速(注1) | 人员派遣服务 | 735,082.03 | 630,663.88 |
淮安中恒(注2) | 运维服务 | 734,011.85 | 317,482.41 |
新塘合营企业(注1) | 人员派遣服务 | 400,943.40 | 400,943.40 |
南京三桥公司 | 人员派遣服务 | 289,097.63 | 178,953.77 |
阳茂公司 | 人员派遣服务 | 236,661.60 | 235,533.59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人员派遣服务 | 205,020.75 | 205,020.75 |
云基智慧(注3) | 代售水电服务 | 1,415.92 | 12,891.28 |
其他(注4) | 代售水电服务及其他 | 121,286.36 | 412,795.43 |
合计 | 4,323,090.05 | 3,664,493.19 |
注1: 本公司之子公司湾区发展向广深珠高速、新塘合营企业与广珠西线高速提供的人员派遣服
务。
注2: 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淮安中恒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主要为淮安中恒风电场提供委托
管理运营服务。
注3: 本公司之子公司沿江公司向云基智慧提供水电资源服务。
注4: 本集团为新通产公司、华昱公司、联合电服、湖南广源提供水电资源服务及其他服务,其
中水电资源服务按支付予供水供电机构的价格计算收取。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南广源 | 户外广告 | 194,400.00 | - |
河南豫东 | 设备租赁 | - | 555,516.14 |
合计 | 194,400.00 | 555,516.14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79,757.68 | 3,725,825.82 |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期共有关键管理人员21人(2024年同期:20人)。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资金拆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期末余额 | 拆借利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联合置地公司(注) | - | 387,586,715.85 | - | 2021年12月29日 | - |
注: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无息拆借联合置地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387,586,715.85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华昱公司 | 104,469.30 | - | 67,036.43 | - |
应收账款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85,356.00 | - | 2,845,199.00 | - |
预付款项 | 云基智慧 | 3,066,691.80 | - | 3,066,691.80 | - |
预付款项 | 联合电服 | 59,227.52 | - | 69,522.41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淮安中恒 | 88,331,191.80 | 70,664,953.44 | 88,331,191.80 | 26,499,357.54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新塘合营企业 | 425,000.00 | - | 425,000.0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联合电服 | 96,907.90 | - | 92,895.74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云基智慧 | 84,050.00 | - | 84,050.00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广深珠高速 | - | - | 2,233,659.11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广珠西线高速 | - | - | 279,031.22 | - |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5.3) | 华昱公司 | - | - | 20,000.0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云基智慧 | 17,146,479.02 | 16,973,345.72 |
应付账款 | 南京安维士 | 1,965,450.00 | 2,273,004.00 |
应付账款 | 联合电服 | 341,688.13 | 320,113.40 |
应付账款 | 南宁三峰 | 100,126.55 | 50,783.03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云基智慧 | 34,741,169.79 | 40,524,132.86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华昱公司 | 27,920,000.00 | 23,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南京三桥公司 | 7,717,500.00 | 41,296,5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广深珠高速 | 6,069,685.20 | 6,069,685.2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联合电服 | 2,055,612.51 | 1,770,754.25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南京安维士 | 134,166.68 | 38,766.48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新通产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阳茂公司 | - | 4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 | 2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0.3(1)) | 深国际小额贷款 | - | 2,196.12 |
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6.(1)) | 联合置地公司 | 387,586,715.85 | 387,586,715.85 |
上述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1). 接受劳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云基智慧 | 37,390,845.95 | 43,442,094.30 |
南京安维士 | 3,710,710.00 | - |
南宁三峰 | 641,277.84 | 96,016.80 |
合计 | 41,742,833.79 | 43,538,111.10 |
(2). 提供劳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 | 2,877,558.00 |
(3). 投资性承诺
为满足本公司之联合营企业广深珠高速所持有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广深珠公司的议案》。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和中国发展与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路建设”)共同签署《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合和中国发展和广东公路建设同意按照增资协议内约定的股权比例,认缴和实缴变更登记后的广深珠高速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广深珠高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00 亿元。其中,合和中国发展按 4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广东公路建设按 5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40.15 亿元。
(4). 股权收购承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股权收购承诺。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除附注十一、7披露的关联方承诺之外,本集团其他重要承诺事项如下:
(1). 资本性承诺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高速公路建设 | 9,875,392,985.56 | 10,445,493,263.59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182,997,033.75 | 252,176,311.17 |
合计 | 10,058,390,019.31 | 10,697,669,574.7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若干工程履约等保函处于生效状态,担保金额累计约人民币
6.06亿元。
(b)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就银行给予本集团物业买家之房屋贷款向银行提供约人民币3.24
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等买家拖欠按揭款项,本集团有责任偿付欠付的按揭贷款以及拖欠款项之买家欠付银行的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本集团随后可接收有关物业的合法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由银行授出有关按揭贷款当日开始截至本集团物业买家取得个别物业所有权证后届满。管理层认为,倘拖欠款项,有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足以偿付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故未就该等担保作出拨备。
(c) 2020年1月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与蓝德环保和其四名股东施军营、施军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四名股东统称“原股东”)签署了《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施军华及蓝德环保关于收购蓝德环保不超过68.10%股份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了股权对赌业绩补偿等事项。2021-2023年度,蓝德环保业绩未达预期。2023年5月,原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1) 变更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即仅就2021年的业绩补偿承担1%的责任;
(2) 环境公司返还已补偿的2,264万股股份,如该等股份因转让、质押等原因无法返还的,则赔偿原股东人民币129,727,200.00元;(3) 环境公司承担原股东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开支;(4) 环境公司承担本案件的仲裁费用。2023年7月,环境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由原股东向环境公司支付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本案。2023年12月,环境公司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保全蓝德环保原股东财产。2024年5月,环境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已对原股东名下已知财产进行保全。2024年11月,环境公司对2023年业绩对赌补偿提起仲裁,申请将原仲裁请求第1项变更为裁决原股东向环境公司无偿转让蓝德环保股份19,534,720股,支付损失补偿金额人民币244,638,388.80元。原仲裁请求其他项保持不变。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将上述仲裁请求合并审理,开庭审理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未出具裁决书,本集团认为该仲裁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d) 2022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基金公司和中铁建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建南方”)等投资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深圳深高基础设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主要投资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比例为0.02%,中铁建南方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9.41%。基础设施基金首期实缴资本人民币5.95亿元,其中,中铁建南方实缴金额人民币1.40亿元。2024年8月13日,中铁建南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主要主张基金公司和基础设施基金 :(1)为其办理从基金退伙手续 ;(2)向其退还其投资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52,590,277.78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案件尚在仲裁中,本集团认为该仲裁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e) 2020年2月,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野昌光”)与南京风电签订《菏泽市巨野5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南京风电直到2020年12月31日才供货完毕,导致巨野昌光无法按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的抢装并网,造成25MW的项目不能享受风力发电国家补贴,巨野昌光于2025年1月15日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依法判令南京风电赔偿巨野昌光因迟延交货而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的损失人民币96,140,006.37元;(2)环境公司作为南京风电公司的股东,依法判
令环境公司对南京风电第(1)项诉求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依法判令南京风电、环境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正在一审中,本集团认为该判决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f) 根据南京风电与淮安中恒签订的《工程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风力发电机组质量保证协
议》,南京风电向淮安中恒供应淮安项目风场的风机。项目竣工后,于2021年8月30日发生叶片坠落的安全事故,8号机发生叶片断裂。第三方检测单位对23套风机的69型号叶片检测后认定,属于叶片设计不足等问题。淮安中恒与南京风电未就叶片维修方案达成一致后,淮安中恒自行委托开展了更换叶片及风机改造等工作,并产生相关费用。淮安中恒因叶片质量问题发生维修费用,并导致发电量损失,遂向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南京风电赔偿涉及风电机组设备及叶片修理更换费用人民币91,495,796.97元;(2)判令南京风电赔偿工程质量问题检测、校核、巡检、维修等费用人民币 4,366,284.98元;(3)判令南京风电赔偿发电量损失人民币28,382,747.01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均由南京风电承担。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正在一审中,本集团认为该判决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法可靠估计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8,774.48万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无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和大环保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收费公路营运及管理;大环保业务分部,指与环保相关基础设施的营运及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固废危废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等业务领域;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开发、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及其他服务,该等业务均不构成独立的可报告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通行费业务 | 大环保业务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449,431,323.46 | 749,928,961.95 | 719,195,055.33 | - | 3,918,555,340.74 |
营业成本 | 1,241,552,298.96 | 577,890,278.40 | 650,891,547.98 | - | 2,470,334,125.34 |
利息收入 | 20,022,656.11 | 1,177,440.03 | 13,859,663.53 | 6,834,820.32 | 41,894,579.99 |
利息费用 | 26,325,538.25 | 76,748,318.79 | 338,586,948.37 | - | 441,660,805.4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6,970,254.98 | 98,481,188.89 | 27,728,725.08 | - | 393,180,168.95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 | (72,606,353.56) | (2,039,206.40) | - | (74,645,559.96)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 | (17,511,953.61) | - | - | (17,511,953.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54,929.89) | - | - | - | (54,929.89)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828,160,787.02 | 253,986,707.36 | 41,851,488.10 | 36,409,697.11 | 1,160,408,679.59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1,250,159,671.71 | 108,235,629.57 | 27,539,547.08 | (130,622,728.86) | 1,255,312,119.50 |
所得税费用 | 272,608,127.00 | 19,718,786.61 | (67,673,923.41) | - | 224,652,990.20 |
净利润(亏损) | 977,551,544.71 | 88,516,842.96 | 95,213,470.49 | (130,622,728.86) | 1,030,659,129.30 |
资产总额 | 42,140,920,958.59 | 18,180,685,885.79 | 9,772,423,355.55 | 1,944,775,466.90 | 72,038,805,666.83 |
负债总额 | 26,488,368,071.28 | 8,205,138,286.66 | 2,415,695,293.86 | 2,704,564,664.82 | 39,813,766,316.62 |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0,528,199,625.48 | 5,496,061,326.39 | 3,852,014,767.18 | - | 19,876,275,719.05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 13,576,111,778.41 | 8,538,584,132.82 | 12,788,254,570.94 | 27,293,950.69 | 34,930,244,432.86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通行费业务 | 大环保业务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433,892,615.28 | 734,698,183.52 | 588,301,502.50 | - | 3,756,892,301.30 |
营业成本 | 1,205,699,322.00 | 591,055,589.35 | 518,912,273.19 | - | 2,315,667,184.54 |
利息收入 | 27,496,838.88 | 1,314,774.82 | 7,447,722.27 | 6,834,820.32 | 43,094,156.29 |
利息费用 | 46,958,377.86 | 87,671,552.41 | 437,653,667.94 | - | 572,283,598.2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8,209,769.54 | 66,384,539.12 | 85,553,017.43 | - | 420,147,326.09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 | (88,914,932.19) | 115,272.33 | - | (88,799,659.86)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 | (44,317,275.45) | - | - | (44,317,275.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23,678.24 | 13,405.51 | (132,214.83) | - | (95,131.08)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824,725,838.18 | 235,199,293.32 | 47,586,137.92 | 35,096,365.61 | 1,142,607,635.03 |
利润(亏损)总额 | 1,261,773,154.08 | (136,483,238.68) | 88,998,831.42 | (114,563,776.83) | 1,099,724,969.99 |
所得税费用 | 277,726,977.91 | 8,559,271.41 | (37,739,213.31) | - | 248,547,036.01 |
净利润(净亏损) | 984,046,176.17 | (145,042,510.09) | 126,738,044.73 | (114,563,776.83) | 851,177,933.98 |
资产总额 | 35,401,755,218.57 | 18,773,012,625.84 | 9,564,939,841.17 | 2,129,559,594.89 | 65,869,267,280.47 |
负债总额 | 27,664,966,730.91 | 8,320,612,676.64 | 2,401,598,137.37 | 232,939,866.28 | 38,620,117,411.20 |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0,836,644,853.66 | 5,214,233,586.65 | 3,573,133,509.10 | - | 19,624,011,949.41 |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 11,289,444,338.16 | 9,161,124,668.71 | 12,180,650,334.31 | 1,922,232,827.10 | 34,553,452,168.28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中国境内。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6,972,463.21 | 30,538,642.65 |
其中:1年以内 | 56,972,463.21 | 30,538,642.65 |
1至2年 | 8,344,289.28 | 39,901,940.57 |
2至3年 | 39,901,940.57 | - |
3年以上 | 4,838,866.44 | 4,838,866.44 |
合计 | 110,057,559.50 | 75,279,449.66 |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82,105,878.44 | 74.60 | - | - | 82,105,878.44 | 65,672,136.17 | 87.24 | - | - | 65,672,136.17 |
组合四 | 27,951,681.06 | 25.40 | - | - | 27,951,681.06 | 9,607,313.49 | 12.76 | - | - | 9,607,313.49 |
合计 | 110,057,559.50 | 100.00 | - | 110,057,559.50 | 75,279,449.66 | 100.00 | - | 75,279,449.66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 | 66,966,673.77 | 100,684,254.38 | 167,650,928.15 | 27.61 | - |
2、 其他应收款
2.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1,300,000.00 | 431,020,860.00 |
其他应收款 | 3,021,277,905.73 | 3,362,777,219.56 |
合计 | 3,042,577,905.73 | 3,793,798,079.56 |
2.2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300,000.00 | - |
外环公司 | - | 265,000,000.00 |
美华公司 | - | 106,020,860.00 |
梅观公司 | - | 60,000,000.00 |
合计 | 21,300,000.00 | 431,020,860.00 |
(2). 无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3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58,901,732.64 | 1,251,474,812.53 |
其中:1年以内 | 1,058,901,732.64 | 1,251,474,812.53 |
1至2年 | 79,180,715.19 | 1,497,641,000.63 |
2至3年 | 1,437,732,828.89 | 249,755,229.79 |
3年以上 | 445,462,629.01 | 363,906,176.61 |
小计 | 3,021,277,905.73 | 3,362,777,219.56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3,021,277,905.73 | 3,362,777,219.5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财务资助款 | 2,880,494,542.05 | 3,227,067,757.29 |
应收代垫款 | 130,886,005.09 | 127,698,608.59 |
其他 | 9,897,358.59 | 8,010,853.68 |
合计 | 3,021,277,905.73 | 3,362,777,219.56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254,689,842.34 | 41.53 | 应收借款、应收代垫款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 |
客户二 | 998,038,247.06 | 33.03 | 应收借款、应收代垫款 | 1年以内、3年以上 | - |
客户三 | 335,167,799.89 | 11.09 | 应收借款 | 2至3年 | - |
客户四 | 245,000,000.00 | 8.11 | 应收借款 | 3年以上 | - |
客户五 | 88,456,426.84 | 2.93 | 应收代垫款项 | 1年以内、1至2年、3年以上 | - |
合计 | 2,921,352,316.13 | 96.69 | -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合营企业: | |||||||||||
阳茂公司 | 840,603,301.52 | - | - | 31,653,793.44 | - | - | (53,878,968.20) | - | - | 818,378,126.76 | - |
易方达深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33) | 750,659,862.55 | - | - | 14,401,740.99 | - | - | (19,152,000.00) | - | - | 745,909,603.54 | - |
联合置地公司 | 732,747,626.53 | - | - | (18,121,244.72) | - | - | - | - | - | 714,626,381.81 | - |
南京三桥公司 | 464,833,892.23 | - | - | 27,469,726.78 | - | - | (60,810,754.09) | - | - | 431,492,864.92 | - |
广州西二环公司 | 371,302,955.80 | - | - | 27,001,729.18 | - | - | (51,885,100.00) | - | - | 346,419,584.98 | - |
晟创基金 | 99,518,936.60 | - | (71,694,000.00) | 510,009.04 | - | - | - | - | - | 28,334,945.64 | - |
其他 | 1,673,405,062.36 | - | - | 44,005,712.46 | 15,683,923.20 | - | (21,300,000.00) | - | - | 1,711,794,698.02 | - |
小计 | 4,933,071,637.59 | - | (71,694,000.00) | 126,921,467.17 | 15,683,923.20 | - | (207,026,822.29) | - | - | 4,796,956,205.67 | - |
对子公司投资: | |||||||||||
美华公司 | 10,260,345,535.22 | - | - | - | - | - | - | - | - | 10,260,345,535.22 | - |
外环公司 | 6,500,000,000.00 | 1,1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7,600,000,000.00 | - |
环境公司 | 5,65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5,650,000,000.00 | - |
新能源公司 | 2,161,25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161,250,000.00 | - |
沿江公司 | 1,787,939,407.88 | - | - | - | - | - | - | - | - | 1,787,939,407.88 | - |
清连公司 | 1,072,668,891.00 | - | - | - | - | - | - | - | - | 1,072,668,891.00 | 678,765,149.21 |
高速投资 | 1,0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1,000,000,000.00 | - |
融资租赁公司 | 678,193,419.87 | - | - | - | - | - | - | - | - | 678,193,419.87 | - |
梅观公司 | 521,260,142.34 | - | - | - | - | - | - | - | - | 521,260,142.34 | - |
基建环保公司 | 236,964,077.66 | - | - | - | - | - | - | - | - | 236,964,077.66 | 96,229,424.09 |
光明环境科技 | 2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00,000,000.00 | - |
龙大公司 | 103,816,567.61 | - | - | - | - | - | - | - | - | 103,816,567.61 | - |
清龙公司 | 101,477,197.16 | - | - | - | - | - | - | - | - | 101,477,197.16 | - |
运营发展公司 | 33,325,000.01 | - | - | - | - | - | - | - | - | 33,325,000.01 | - |
深长公司 | 33,280,762.94 | - | - | - | - | - | - | - | - | 33,280,762.94 | - |
建设公司 | 3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30,000,000.00 | - |
基金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10,000,000.00 | - |
深高速商务 | 4,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4,000,000.00 | - |
高速数字科技 | 2,55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550,000.00 | - |
益常运营 | 2,3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2,300,000.00 | - |
包头南风 | 1,280,900.27 | - | - | - | - | - | - | - | - | 1,280,900.27 | - |
小计 | 30,390,651,901.96 | 1,1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31,490,651,901.96 | 774,994,573.30 |
合计 | 35,323,723,539.55 | 1,100,000,000.00 | (71,694,000.00) | 126,921,467.17 | 15,683,923.20 | - | (207,026,822.29) | - | - | 36,287,608,107.63 | 774,994,573.30 |
注: 对联合营企业投资参见附注五、12。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8,718,637.40 | 157,672,598.21 | 576,751,355.08 | 181,718,928.91 |
其他业务 | 108,951,317.37 | 90,454,364.11 | 147,545,298.86 | 142,698,562.27 |
合计 | 717,669,954.77 | 248,126,962.32 | 724,296,653.94 | 324,417,491.18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1,043,170.78 | 393,753,395.4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6,921,467.17 | 131,922,640.7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390,564.24 | 4,752,000.00 |
股权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27,449,491.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787,671.23 |
合计 | 420,355,202.19 | 659,665,198.94 |
十六、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929.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7,024.2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421,030.5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59,496.6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552,753.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79,096.14 |
合计 | 60,240,771.99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4 | 0.382 | 0.3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6 | 0.357 | 0.357 |
董事长:徐恩利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