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_公司公告_狮头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2013年12月2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首席合伙人:吕江上年度末(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上年度末(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上年度末(2022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 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上年度(2022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 家;上年度(2022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 家。

狮头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第 1 页 共 10 页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第 2 页 共 10 页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

四、会议方式: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主持人向股东大会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七、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

第 3 页 共 10 页

进行表决

八、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并对网络投票情况进行汇总

九、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是否通过

十、见证律师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 4 页 共 10 页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2023年10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或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

第 5 页 共 10 页

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名确认。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

第 6 页 共 10 页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继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个人简历

朱继敏:男,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利洁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区经理、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新业务发展总监、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全国专业渠道总经理;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吉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副总裁、正大吉家宠物用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内蒙古康益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理、伊利集团宠物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7 页 共 10 页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首席合伙人:吕江上年度末(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上年度末(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上年度末(2022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 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上年度(2022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 家;上年度(2022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 家。

上年度(2022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26

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C27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C29

C29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4

C34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I65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72

L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C34

C34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39

C39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第 8 页 共 10 页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72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832.8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永拓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1次1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4次1次5次

自律处分

自律处分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龚雷,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00年2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1月加入永拓,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27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上市公司1家,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1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新敏,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

第 9 页 共 10 页

年9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加入永拓执业,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上市公司2家,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1年。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惠子,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1年12月0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 11年。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1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以及永拓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第 10 页 共 10 页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