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