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方沙、刘文会、刘有东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