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李晓军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靓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靓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14)。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