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_公司公告_狮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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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沙)

本人方沙,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方沙: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任职龙宸汇财税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宸汇财税咨询(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茶亿茶咔(苏州)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山市曼端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监事、龙宸汇财税咨询(重庆)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3月30日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9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15项议案。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参加股东大会3次,参加董事会10次,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的情况,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股东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利用自身的会计、税务等专业知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还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均组织并主持,共审议通过21项议案,涉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有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审议通过1项议案,涉及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确保董监高薪酬政策及发放合理公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对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四)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沙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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