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600533)_公司公告_栖霞建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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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第18号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8号解释”的要求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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