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_公司公告_菲达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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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

日起施行。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的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遵照上述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不变,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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