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_公司公告_菲达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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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消除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与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7,128.47万元人民币为交易作价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0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刚、吴黎明、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消除环保集团与公司在污水处理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3,967.29万元人民币为交易作价购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51%股权。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0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刚、吴黎明、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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