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京长园出售长园电子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参考评估报告以人民币
3.4亿元对价向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25%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园电子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南京长园出售长园电子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