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6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虹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受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等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4-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第十节财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方大炭素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集团 | 指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方大炭素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卓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庄晓茹 | 张爱艳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电话 | 0931-6239106 | 0931-6239195 |
传真 | 0931-6239221 | 0931-6239221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要求,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核准,公司登记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2020年9月8日和2020年9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公司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84 |
公司网址 | http://www.fdtsgs.com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https://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方大炭素 | 600516 | ST方大 |
GDR | 瑞士证券交易所 | FangdaCarbon | FDCB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宫岩、张宏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20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毛绍萌、田力钧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872,039,880.46 | 5,131,908,843.35 | -24.55 | 5,320,293,391.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6,021,771.78 | 416,237,631.36 | -55.31 | 839,939,033.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447,295.98 | 356,890,294.69 | -86.99 | 727,684,72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81,366.00 | 856,004,758.44 | -25.32 | 236,117,357.7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70,077,933.65 | 17,073,727,316.17 | -5.29 | 15,682,777,503.34 |
总资产 | 20,371,965,197.78 | 21,707,602,188.56 | -6.15 | 20,175,290,714.9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54.55 | 0.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54.55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9 | -88.89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 | 2.48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5.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2.13 | 减少1.86个百分点 | 4.7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88,029,229.24 | 963,842,393.01 | 798,987,033.98 | 721,181,22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285,330.47 | 806,197.67 | 84,515,005.66 | -70,584,76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9,568,219.16 | 8,812,548.31 | -41,056,045.10 | -120,877,42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90,779.34 | 340,152,123.08 | 236,684,237.06 | 81,035,785.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46,071.66 | 4,110,742.65 | 404,161,267.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571,448.95 | 58,732,662.12 | 61,979,423.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 114,642,947.07 | -22,582,666.55 | -197,372,820.40 |
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99,056.59 | 599,056.6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090,067.69 | 4,202,750.55 | 1,178,590.2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68,709.1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226,608.82 | 4,269,267.92 | 6,019,012.82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38,705.60 | -32,306,765.95 | -17,333,180.1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33,381.02 | 68,157,310.18 | 3,644,599.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363,879.84 | 6,880,795.97 | 76,553,280.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82,211.56 | 20,522,934.04 | 73,469,304.45 | |
合计 | 139,574,475.80 | 59,347,336.67 | 112,254,308.3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1,014,860,385.06 | 428,359,955.91 | 84,654,627.04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126,856,196.64 | -81,697,708.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505,726,485.92 | 3,736,301.96 | 29,665,822.01 |
合计 | 1,297,044,517.77 | 1,647,443,067.62 | 350,398,549.85 | 114,320,449.05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深耕炭素行业领域近六十年,炭素材料作为现代工业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功能材料,向下游基础性、支柱性产业、先进生产力领域提供关键基础材料支持。公司主要业务是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静压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生产用主要原料煤系针状焦、低硫煅后石油焦和煤沥青等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
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公司在巩固并拓展石墨电极高端市场、各类炭砖市场、特种石墨市场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在炭炭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的研发上持续发力,推动产业链向纵深拓展,致力于续写中国炭素工业新的篇章。
2024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钢铁行业和炭素行业遭遇严冬、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全体干部员工群策群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抢抓市场机遇,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创新求变,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和行业协调机制,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继续在行业中保持了先进水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平稳运行,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一)营销能力显著提升,龙头地位持续巩固。2024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四大工序效能挖潜,构建全链条保供体系;产品销售强化客户分级管理,提升服务响应速度;销售团队加强市场信息共享,构建跨区域联动机制;销售重点突出大规格电极技术优势,深化板块协同效应,以高效协作做好资源保供,提升品牌议价能力。销售节奏的精准把握,实现销量的合理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龙头地位持续巩固。
(二)全面推进落实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加强对标,找差距、补短板、锻长板,对精细化管理措施进行阶段性的总结,找准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短板,紧盯突出问题点和薄弱环节,立足岗位,多措并举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提质降本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不断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制度和管理流程的优化,夯实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强化工作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工作精准落实不反弹,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坚守安全红线,牢固树立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安全环保工作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抓防并举、治本攻坚”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确立机制、责任检查机制、责任反馈机制、责任调整机制等,强化日常监督管控,全方面辨识各类作业安全风险,突出强化事前、事中管控,夯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巩固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强化环保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积极推进污染物源头治理,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重视股东回报,积极传递公司价值。为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行稳致远,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及分红计划。2023年和2024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37.2465万股,累计支付回购资金达13亿元(其中3亿元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提出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2024年第一季度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27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4%。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并完善多种沟通渠道,方便投资者通过现场调研、路演、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进行沟通,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全球炭素行业在经历疫情后的复苏调整期后,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与特点。尽管面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环保压力增大等挑战,但受益于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游需求的强劲拉动,炭素行业
仍保持稳健增长,特别是我国在全球市场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同时,行业正经历深刻的结构性变革,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成为未来发展主旋律。
炭素行业所呈现出的区域分化明显的增长态势,主要是受到亚洲地区特别是我国市场的强劲拉动,而欧美发达经济体则因经济复苏乏力导致需求增长相对疲弱。据百川盈孚不完全统计,2024年中国石墨电极总产量约为84.56万吨,较上年增加7.01万吨。尽管增速较前几年有所放缓,但仍保持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增长态势。这种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内完整的产业链配套、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强劲需求。2024年石墨电极市场整体运行先降后弱稳僵持,一方面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另一方面,高炉、电炉钢厂开工及利润同比大幅降低,抑制了石墨电极价格的上涨。大规格及高品质石墨电极、核石墨、航空航天用特种石墨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还存在明显的供给缺口。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具备产业链控制力和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集中。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业务是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静压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生产用主要原料煤系针状焦、低硫煅后石油焦和煤沥青等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石墨电极主要应用于电弧炉炼钢、矿热炉冶炼黄磷、磨料及工业硅等行业,其中电炉炼钢需求最大;块状炭砖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电解铝生产与石墨化生产;等静压石墨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太阳能光伏、模具加工、核能、冶金、石油化工等众多领域;公司已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在国家“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已成趋势,为炭素新材料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空间。
公司拥有炭素制品生产基地,原料研发生产基地、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等,地理布局合理,实现了资源共享、集中研发、优势互补、产业一体化、统筹营销的产业格局。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度优化产品性能,精准提高高端产品的差别化率,稳固开拓石墨电极高端市场,重点抓住各类炭砖市场、特种石墨等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寻求增量,实现公司产品效益最大化。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产品畅销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远销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拥有丰富的炭素制品生产、研发和销售经验,能深刻地把握炭素制品行业发展趋势,生产技术与种类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竞争力稳步提升,是我国主要炭素制品生产企业。公司连续多年成为全球优质的炭素制品供应商之一,产品品质享誉海内外,公司通过独具特色、灵活高效的体制优势、科技创新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以及国内外客户长期以来的认可与信赖,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炭素制品领域的领跑地位,同时公司积极研发炭素新材料业务,为下一个增长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不断加力科技创新,深化研发应用。
公司高举科技引领的旗帜,不断加力科技创新的步伐,用科技的利剑突破企业发展的瓶颈。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核级炭/石墨材料等产品的进口替代。特别是在石墨烯等前沿领域,公司研发的石墨烯-壳聚糖复合止血敷料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彰显了行业标杆的创新能力。持续与顶尖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与兰州大学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依托“石墨烯研究院”“核石墨研发中心”等联合实验室,开展石墨烯储能材料、新型炭基复合材料、核石墨材料、高端炭砖制备等领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引领性科研攻关;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赛道,以创新为引领的多元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发挥行业龙头作用,奋力跑出创新“加速度”、勇攀创新“新高度”。
(二)卓越的管理团队优势。
高效的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具备清晰的前瞻性发展战略、强大执行力与凝聚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炭素行业的实践经验,能较为准确地辨识行业发展趋势,把握短暂的发展机遇,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管理模式,保证了生产经营效率的持续提高。公司在持续提高原有干部管理水平的同时着重培养极具潜力的新型人才,保证了每个生产环节和管理岗位都有敬业、奉献、高效的人才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管理层是公司从经营低谷到走上崛起之路的亲历者,对于公司低成本、大规模、高效率生产的经营管理传统具有深厚的理解与认同,是公司持续健康经营的强力保障。
(三)不断提升的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已成长为全球领先的炭素制品供应商,行业内竞争优势明显。当前,受到更高的环保要求及行业竞争压力影响,国内小规模企业落后产能将陆续退出,后来者进入门槛提高。公司有充足实力占稳领先地位,并深度优化产品性能,精准提高高端产品的差别化率,提升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填补市场需求空白并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实现行业领跑地位。
(四)精细化管理优势。
公司紧盯“精细化管理”不放松,精心组织采购保供、性价比提升、成本降低等工作,深入调研市场,创新采购模式,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召开原辅料采购快速反应会,公司销售、生产、技术等部门密切配合,市场信息共享,结合工艺配方做到原料采购优化特别是在价格变动期间,结合库存与生产需求,快速决策,择机采购。细化产销衔接,产品成本优势突出,产品体系完整,生产的各种品种及规格的产品可以在市场上形成互补,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单位成本更具有竞争性。
(五)提质升级,构建转型发展优势。
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打造“数字工厂”“智能工厂”,促进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新研发的数字平台成功上线,打通了各类第三方应用系统以及自主研发的各类业务系统,整合了零散信息,让信息链条化被充分、高效使用,实现了“数字化工厂”大跃进,为企业的数据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接头加工工序有了机器人的参与,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单位成本优势凸显。公司持续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发或引入先进的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有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从严抓好安全环保。
安全环保是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问责追责,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长效机制,以打造岗位本质安全和提升员工自主管理水平为抓手,推行安全零隐患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努力解决安全管理的壁垒,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管理创新,追求务实高效,继续围绕环保设备分级管控,优化完善环保设备分级管控标准,持续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抓好环保设备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改善现场环境、治污减排上的效果,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成效,环保指标持续改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下游钢铁行业市场需求缩减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局势等影响,石墨电极市场价格整体仍呈下行趋势,盈利水平下降。公司积极统筹调配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细致落实“变、干、实”的工作总要求,坚持精细化管理工作总基调,优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生产经营有序、高效运行,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
2024年公司生产炭素制品19.12万吨,同比减少12.11%;销量炭素制品20.02万吨,同比减少4.98%;实现营业收入38.72亿元,同比降低24.5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降低
55.3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3.7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70亿元,资产负债率
14.13%。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872,039,880.46 | 5,131,908,843.35 | -24.55 |
营业成本 | 3,330,228,783.17 | 4,155,103,191.13 | -19.85 |
销售费用 | 72,828,724.68 | 119,762,649.55 | -39.19 |
财务费用 | -150,350,291.62 | -136,312,211.5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3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81,366.00 | 856,004,758.44 | -25.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354,185.21 | 808,888,602.24 | -157.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555,126.80 | 1,511,149,696.79 | -160.0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原料价格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包装费、港杂费、劳务费、装卸费列报至营业成本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及材料费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二级市场投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股票回购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具体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炭素业 | 3,353,085,745.44 | 3,100,069,294.53 | 7.55 | -28.77 | -21.98 | 减少8.04个百分点 |
其他 | 289,562,798.88 | 141,640,773.46 | 51.08 | 151.07 | 98.19 | 增加13.05个百分点 |
合计 | 3,642,648,544.32 | 3,241,710,067.99 | 11.01 | -24.47 | -19.86 | 减少5.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炭素制品 | 3,353,085,745.44 | 3,100,069,294.53 | 7.55 | -28.77 | -21.98 | 减少8.04个百分点 |
其他 | 289,562,798.88 | 141,640,773.46 | 51.08 | 151.07 | 98.19 | 增加13.05个百分点 |
合计 | 3,642,648,544.32 | 3,241,710,067.99 | 11.01 | -24.47 | -19.86 | 减少5.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国内 | 2,770,920,462.58 | 2,477,703,395.84 | 10.58 | -26.08 | -20.10 | 减少6.69个百分点 |
国外 | 871,728,081.74 | 764,006,672.15 | 12.36 | -18.84 | -19.07 | 增加0.25个百分点 |
合计 | 3,642,648,544.32 | 3,241,710,067.99 | 11.01 | -24.47 | -19.86 | 减少5.12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炭素制品 | 吨 | 191,212.58 | 200,236.52 | 11,292.09 | -12.11 | -4.98 | -34.02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炭素业 | 原材料 | 1,798,466,318.36 | 63.53 | 2,317,424,179.06 | 67.34 | -22.39 |
人工 | 301,086,384.33 | 10.64 | 370,259,568.14 | 10.76 | -18.68 | |
能源 | 464,475,853.56 | 16.41 | 465,202,756.09 | 13.52 | -0.16 | |
制造费用 | 266,737,806.08 | 9.42 | 288,403,589.53 | 8.38 | -7.5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 |
例(%) | 变动比例(%) | |||||
炭素制品 | 原材料 | 1,798,466,318.36 | 63.53 | 2,317,424,179.06 | 67.34 | -22.39 |
人工 | 301,086,384.33 | 10.64 | 370,259,568.14 | 10.76 | -18.68 | |
能源 | 464,475,853.56 | 16.41 | 465,202,756.09 | 13.52 | -0.16 | |
制造费用 | 266,737,806.08 | 9.42 | 288,403,589.53 | 8.38 | -7.51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6,407.3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2.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0,353.7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6,744.8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03%。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72,828,724.68 | 119,762,649.55 | -39.19 |
管理费用 | 374,701,091.53 | 381,772,844.62 | -1.85 |
财务费用 | -150,350,291.62 | -136,312,211.5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36.57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7,392,504.4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57,392,504.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0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8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0 |
硕士研究生 | 33 |
本科 | 127 |
专科 | 101 |
高中及以下 | 1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5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81,366.00 | 856,004,758.44 | -25.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354,185.21 | 808,888,602.24 | -157.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555,126.80 | 1,511,149,696.79 | -160.06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4,860,385.06 | 4.98 | 586,500,429.15 | 2.70 | 73.04 |
应收票据 | 531,308,592.00 | 2.61 | 1,010,610,568.62 | 4.66 | -47.43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856,196.64 | 0.62 | 208,553,904.66 | 0.96 | -39.17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24,359.30 | 0.13 | 10,884,767.33 | 0.05 | 147.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492,163.46 | 0.27 | 80,458,901.07 | 0.37 | -32.27 |
应付票据 | 101,605,855.43 | 0.50 | 400,770,815.15 | 1.85 | -74.65 |
应交税费 | 27,625,873.84 | 0.14 | 48,001,121.08 | 0.22 | -42.45 |
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增加二级市场投资所致。应收票据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回款减少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回款减少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为预缴税款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预付长期资产减少所致。应付票据变动说明:主要为本期开具票据减少所致。应交税费变动说明:主要为报告期收入及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6,228.9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0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情况 | 期初情况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
货币资金 | 50,556,033.55 | 50,556,033.55 | 其他 | 注(1) | 74,102,785.42 | 74,102,785.42 | 其他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3,949,689.95 | 403,949,689.95 | 质押 | 注(2) | 323,177,400.73 | 323,177,400.73 | 质押 |
应收票据 | 42,194,237.44 | 42,194,237.44 | 质押 | 注(3) | 580,840,971.91 | 580,840,971.91 | 质押 |
固定资产 | 24,042,138.13 | 2,977,694.45 | 抵押 | 24,042,138.13 | 3,330,990.53 | 抵押 | |
合计 | 520,742,099.07 | 499,677,655.39 | 1,002,163,296.19 | 981,452,148.59 |
注:(1)票据保证金28,869,486.21元、保函保证金15,552,000.00元、信用证保证金6,131,000.00元、封存状态账户资金3,547.34元使用受限。除此外,不存在其他抵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账面价值403,949,689.95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抵押物,获取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借款204,552,785.31元。
(3)本公司质押42,194,237.44元的应收票据以开具应付票据。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586,500,429.15 | 120,455,803.26 | 5,622,499,048.27 | 5,313,051,879.31 | 1,587,612.56 | 1,014,860,385.06 | ||
私募基金 | 309,447,583.96 | 6,158,896.52 | 19,643,194.56 | 295,963,285.92 | ||||
其他 | 401,096,504.66 | 17,220,600.00 | -81,697,708.02 | 336,619,396.64 | ||||
合计 | 1,297,044,517.77 | 143,835,299.78 | 5,622,499,048.27 | 5,332,695,073.87 | -83,285,320.5 | 1,647,443,067.6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企业 | 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000.00 | 106,708.98 | 26,740.33 | - | 7,231.62 | 7,227.56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326.00 | 118,688.98 | 106,826.18 | 27,849.35 | -4,472.12 | -4,381.49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 |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5,000.00 | 78,968.26 | 47,028.39 | 21,230.97 | -2,365.44 | -2,554.54 |
业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厂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业务 | 10,000.00 | 143,204.28 | 126,847.44 | 40,959.50 | -3,491.13 | -2,587.81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煅后焦、针状焦制造、销售,石油焦销售,工业用水销售,供热 | 5,000.00 | 20,605.20 | 19,607.42 | 29,740.95 | 1,031.98 | 716.24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炭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炭素制品科研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 39,956.29 | 194,888.49 | 156,431.55 | 57,054.14 | 9,656.23 | 8,624.83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 | 生产企 | 针状焦、煤焦沥青、炭黑油、煤气的研发与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与生产相关的咨询及服 | 178,088.34 | 39,243.19 | 36,470.43 | 24,230.47 | -6,948.37 | -6,955.39 |
限公司 | 业 | 务的提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新兴市场的崛起,炭素产品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尤其是在钢铁、冶金、化工、新能源等领域炭素材料的应用将更加广泛,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行业也在经历深刻的结构性变革,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炭素行业将继续向高性能、绿色低碳、智能化方向发展。技术创新将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新型炭素材料、环保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在政策环境方面,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炭素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炭素企业将更加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实现绿色生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瞄准“产业报国,打造世界炭素强企”的企业发展目标,遵循“经营企业一定要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对员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企业精神,践行“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企业宗旨。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装备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优先发展炭素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电极,稳定发展炭砖、主要原料的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加大融合力度,走以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国际化发展之路,续写中国炭素工业新的篇章。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坚持市场优先,夯实管理基础、深挖潜力、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技术攻关,做好传统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保持行业领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不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坚决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冲刺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开局。
1.精准施策,抢抓销售市场新机遇。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稳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领域、新市场。通过技术升级迭代、保质保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品牌效应等措施,稳定老客户,开发新用户;按照“效益优先、战略合作、放眼长远”的原则优选订单,对细分市场、高附加值产品市场进行重点布局。发挥板块外销人员整合后的资源优势,以板块利益最大化的大局意识推动整个炭素板块的业绩,主动出击,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努力提高销售绩效,实现效益贡献最大化。
2.精耕细作,提升采产销效能降本增效。结合市场形势深入研究原料的市场趋势,提升市场预判能力,持续加强新原料供应商的开发,有效建立竞价机制以降低采购成本,灵活把握采购节奏,及时动态调整采购策略;强化产销衔接,平衡产能,精细排产,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销效能。推进原料直供、包装现场成品电极直发等精益生产工作,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工序间的库存积压、二次倒运,保持合理库存,确保生产稳定。深入开展堵塞“跑、冒、滴、漏”的降本增效工作,将“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细化管理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工作精准落实不反弹,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降本增效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3.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公司坚持科技创新,积极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从优化生产流程、提升智能水平,到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提升、推动业务模式创新,技术突破,借力新质生产力不断拓展高价值客户,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提升公司在全球炭素行业中的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聚焦新产品、新材料应用领域,集中资源开展技术攻关,在炭炭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的研发上持续发力,推动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推动产业链向纵深拓展。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现有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运营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梳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的战略目标,制定详细的自动化升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发或引入先进的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有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4.抓实设备基础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设备基础管理,持续开展设备循环检查,对重点设备、环保设备及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消除设备隐患,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充分挖掘和发挥设备的潜力,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的效能。重点推进焙烧厂6号环式炉改造、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等项目,科学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施工质量、工期和费用的跟踪管控,确保按期完工并顺利投入运行。
5.坚持人才集聚,不断凝聚发展合力。持续推动人才高地建设,构建以“全球视野、顶尖平台、人文关怀”的三位一体人才磁场,为人才成长培植沃土、提供环境、搭建平台,培育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队伍。树立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大力弘扬奋斗者精神,坚持以奋斗者为本,深化“三阶”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深入推进制度管人模式。构建“岗位价值×绩效贡献×创新溢价”的三维薪酬模型,突出业绩导向和贡献导向,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不断激发、凝聚发展合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地缘政治持续紧张,下游钢铁行业低迷运行,市场环境竞争激烈,影响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求变,认真落实“变、干、实”和“深、实、细、准、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规模大、品
种多、技术领先的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创建多元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效益。
2.环保风险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升,对炭素行业的环保治理要求趋严。应对措施:公司坚持以“双碳”目标为引领,以节能减排、减污降碳为举措,以“双控”监管为抓手,以环保、5S管理标准为依据,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和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落实以及环保设备的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公司环保管控水平,打造绿色炭素。
3.汇率风险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部分地区存在政局动荡等情况,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汇率波动会影响公司出口额和汇兑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并加强对外汇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掌握外汇市场动态,适时商议调整结算货币及结算方式,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架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切实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均邀请见证律师依规进行见证。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保障股东享有平等权利,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
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和履行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公司的决策更加高效、规范与科学。
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3次监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各位监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公司信息,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其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完成153份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及程序严格按照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满足两地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关公告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完整、有效。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努力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动态,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现场调研、投资者网上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和沟通,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听取投资者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以视频形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现场会议、电话会议并邀请投资者到公司实地调研座谈,与投资者进行良好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4月12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5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3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3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1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6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7月4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11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6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6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马卓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2,000 | 2,000 | 0 | 63.78 | 否 | |
邱亚鹏 | 董事 | 男 | 44 | 2024年10月10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0 | 是 | |
张天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1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1,594,320 | 1,594,320 | 0 | 48.04 | 否 | |
侯旭珑 | 董事 | 男 | 55 | 2024年12月5日 | 2027年7月3日 | 900,600 | 900,600 | 0 | 15.07 | 否 | |
职工监事(离任) |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11月17日 | |||||||||
徐龙福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41.56 | 否 | |
江国利 | 董事 | 男 | 57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32.27 | 否 | |
舒文波 | 董事 | 男 | 57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1,386,380 | 1,386,380 | 0 | 89.18 | 否 | |
刘志军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0 | 否 | |
黄隽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10 | 否 |
彭淑媛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10 | 否 | |
吴烨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10 | 否 | |
李新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5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0 | 是 | |
石晋华 | 监事 | 男 | 56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0 | 是 | |
郭林生 | 职工监事 | 男 | 48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18.19 | 否 | |
吴亚红 | 职工监事 | 男 | 40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2.47 | 否 | |
芦璐 | 监事 | 女 | 43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12.42 | 否 | |
赵尔琴 | 财务总监 | 女 | 42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10,000 | 10,000 | 0 | 37.17 | 否 | |
苟增成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30,700 | 30,700 | 0 | 10.78 | 否 | |
庄晓茹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3日 | 0 | 0 | 0 | 36.59 | 否 | |
党锡江(离任)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4月30日 | 2,801,957 | 2,801,957 | 0 | 0 | 否 | |||
张子荣(离任)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14日 | 81,200 | 81,200 | 0 | 20.91 | 否 | |||
吴粒(离任) | 女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7月3日 | 0 | 0 | 0 | 10 | 否 | |||
吴锋(离任) | 男 | 2024年7月3日 | 2024年9月19日 | 0 | 0 | 0 | 0 | 是 | |||
徐鹏(离任) | 男 | 2024年7月3日 | 2024年9月19日 | 670,560 | 670,560 | 0 | 28.40 | 否 | |||
李虓 | 男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2.60 | 否 |
(离任) | |||||||||||
合计 | / | / | / | / | / | 7,477,717 | 7,477,717 | 0 | / | 499.43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马卓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资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方大集团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邱亚鹏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董事局秘书处处长、董事局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张天军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侯旭珑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国贸公司综合部部长、炭素板块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徐龙福 | 曾任江西金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江国利 | 曾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海城市东四型钢有限公 |
司总经理,辽宁凯瑞特钢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舒文波 | 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刘志军 | 现任兰州财经大学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黄隽 |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彭淑媛 | 曾任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外联部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烨 | 曾在西北工业大学任教,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新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监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石晋华 | 曾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营口方大医院财务总监,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郭林生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企管员、计划员、部长助理,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吴亚红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技术员;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工程审计员、审计主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
芦璐 | 曾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综合业务副总监、监事。 | |
赵尔琴 | 曾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苟增成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压型厂厂长;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
庄晓茹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党锡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徐龙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马卓先生、吴锋先生、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徐龙福先生、江国利先生、舒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卓先生为董事长;选举刘志军女士、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吴烨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新女士、石晋华先生、芦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侯旭珑先生和郭林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新女士为监事会主席;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尔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徐龙福先生、苟增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庄晓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完成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3.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徐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吴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提名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李虓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因工作调整原因,侯旭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主席团联席会议(扩大),补选吴亚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补选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因个人原因李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侯旭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侯旭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时侯旭珑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马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
马卓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马卓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卓 |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卓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卓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马卓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
邱亚鹏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邱亚鹏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财务部副部长 | ||
石晋华 | 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石晋华 | 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99.20%股权,持有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90%股权,持有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上述其他公司均为关联方。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粒 | 东北大学 | 教授 | ||
吴粒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黄隽 |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 教授 | |
吴烨 | 兰州大学 | 副教授 | |
吴烨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刘志军 | 兰州财经大学 | 教授 | |
刘志军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舒文波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侯旭珑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苟增成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其他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确定;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前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99.43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党锡江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徐龙福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吴粒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刘志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张子荣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离任 |
侯旭珑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选举 |
苟增成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徐鹏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吴锋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邱亚鹏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李虓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侯旭珑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吴亚红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选举 |
李虓 | 董事 | 离任 | 离任 |
侯旭珑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17个议 |
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5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 2024年6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7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9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马卓 | 否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邱亚鹏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张天军 | 否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侯旭珑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徐龙福 | 否 | 13 | 13 | 8 | 0 | 0 | 否 | 6 |
江国利 | 否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舒文波 | 否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刘志军 | 是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黄隽 | 是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彭淑媛 | 是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吴烨 | 是 | 18 | 18 | 0 | 0 | 0 | 否 | 9 |
党锡江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吴粒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6 |
吴锋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7 |
徐鹏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7 |
李虓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8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志军、彭淑媛、侯旭珑,主任委员刘志军。 |
提名委员会 | 吴烨、马卓、黄隽,主任委员吴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淑媛、马卓、刘志军,主任委员彭淑媛。 |
战略委员会 | 马卓、张天军、吴烨,主任委员马卓。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5日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
2024年3月30日 | 《方大炭素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合公司管理需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
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4月28日 | 《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8月18日 | 《方大炭素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0月20日 | 《方大炭素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2月6日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9日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各位候选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徐龙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6月10 | 《关于推荐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各位候选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马卓先生、吴锋先生、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徐龙福先生、江国利先生、 |
舒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志军女士、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吴烨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6月28日 | 《关于推荐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因第八届董事会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通过认真查阅新一届候选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后,同意提名马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天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徐龙福先生、苟增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尔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庄晓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2024年9月19日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两位候选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邱亚鹏先生、李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1月18日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候选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侯旭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31日 |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实际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6月11日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方大炭素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国家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0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0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01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00 |
销售人员 | 128 |
技术人员 | 492 |
财务人员 | 72 |
行政人员 | 542 |
其他人员 | 479 |
合计 | 5,0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 648 |
大专 | 1,101 |
高中 | 1,606 |
技校及以下人员 | 1,658 |
合计 | 5,01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培养和吸引符合公司发展的各类人才,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本着“三个有利”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对不同岗位和分工设定差异化考核指标,重点向一线倾斜、向创新创效倾斜、向提质增效倾斜。同时,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核心,对企业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有利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专项奖励制度,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和创效创新,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建设学习型企业,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培训体系。遵循“围绕战略、立足岗位、优化资源、提升素质、提高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指导思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方针,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及员工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搭建系统全面的人才培训培养管理体系。2024年度公司培训计划侧重于实用实效、创新创效、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好地满足员工发展为目标,以提升业务能力为核心,重点做好管理能力培养、一线技能操作、各项福利政策实施等培训,助力公司完成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谋求新作为,实现新跨越。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25,970,3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048,008股,即以3,972,922,3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7月24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75,531,958.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5,531,958.06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6,021,771.7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0.6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0,014,470.71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5,546,428.7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1.36 |
上述表中的现金分红金额不含2024年已实施的第一季度权益分配方案。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02,665,473.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02,665,473.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80,732,812.3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42.1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6,021,771.7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6,319,647,970.69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对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按制度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通过强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的意识,促
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将公司的利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结合起来,便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制定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炭素板块降本创效监督考核方案》等,明确方大炭素与各控参股公司的资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了有效运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成立炭素板块办公室负责监督公司及各控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炭素板块办公室从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建立日常监督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充分发挥板块协调机制,有效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炭素板块各企业共同提升。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757.25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部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沥青烟、SO
、NOX。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公司本部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pH值6-9、COD≤100mg/L、氨氮≤15mg/L,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量200369吨,COD排放量3.37吨,氨氮排放量0.19吨。COD平均浓度12.12mg/L、氨氮平均浓度0.83mg/L。废气排放口122个,其中主要工艺废气排放口8个,位于焙烧车间,锅炉(含导热油锅炉)排放口10个,其余均为一般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沥青烟≤50mg/m?,颗粒物≤200mg/m?,SO
≤850mg/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报告期内主要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13.582吨,沥青烟排放量20.872吨,SO
排放量185.6601吨,NOX排放量210.0293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污许可总量要求。噪声排放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昼间≤60dB,夜间≤50dB,公司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颗粒物、沥青烟、SO
、NOX。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活性炭、脱硫脱硝环保设备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正大门旁,废气主要排放口2个,为浸焙分厂一、二车间焙烧工序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500mg/L、SS≤400mg/L、pH6-9,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烟粉尘≤200mg/m?,沥青烟≤40mg/m?,SO
≤850mg/m?。2024年各项污染因子全面达标排放。噪声排放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昼间≤60dB,夜间≤50dB,公司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报告期废水排放量6.5万吨,COD排放量30.5吨,氨氮排放量1.38吨,COD平均浓度469mg/L、氨氮平均浓度21.2mg/L;沥青烟排放量1.03吨,SO
排放量6.48吨,NOX排放量4.4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气标准排放口15个,分布于相关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颗粒物≤200mg/m?(一焙炉、二焙炉)、沥青烟排放浓度≤40mg/m?、SO
排放浓度≤550mg/m?、NOx≤240mg/m?、颗粒物≤120mg/m?。报告期污染物排放颗粒物13.44172吨,SO
排放26.048022吨,NOx排放16.47169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
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SO
,NOX,氟化物,林格曼黑度。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3个,分别位于厂区物流通道大门口旁、5万吨项目污水处理站旁、厂前区大门口旁。废气主要排放口2个,为浸焙分厂一车间焙烧36室工序废气排口;浸焙分厂三车间隧道窑焙烧工序废气排口。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其中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石油类≤20mg/L,氨氮(NH3-N)≤45mg/L,总磷(以P计)≤8mg/L,pH值:
6-9。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颗粒物≤10mg/Nm3,沥青烟≤20mg/Nm?,SO
≤100mg/Nm?,苯并[a]芘≤0.0003mg/Nm?,NOX≤100mg/Nm?。报告期内主要排口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8659吨、SO
排放量2.85044吨、NOX排放量2.07855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污许可总量要求。噪声排放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昼间≤65dB,夜间≤55dB,公司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SO
、NOX。主要烟气排放口3个,分布于煅烧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中颗粒物≤200mg/m?,SO
≤550mg/m?,NOX
≤240mg/m?。报告期颗粒物排放量1.16吨,SO
排放量13.94吨,NOX排放量3.72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芘、烟(粉)尘、SO
、NOX;废水特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氨氮、pH。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原先设废气主要排放口6个,一般排放口9个分布于相关车间;设生活污水标准排放口1个。报告期内,正在推进项目搬迁,部分工序停产。目前厂区无废气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2个分布于相关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有组织排放浓度:烟(粉)尘≤20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50mg/m?、SO
排放浓度≤850mg/m?、NOX排放浓度≤240mg/m?、苯并芘≤0.0003mg/m?。厂界无组织排放烟(粉)尘≤1mg/m?、SO
≤0.4mg/m?、苯并芘≤0.000008mg/m?。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50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28mg/L、pH值6-9。报告期,废水排口的COD排放浓度为1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3mg/L、pH值为7.4、氨氮排放浓度为0.162mg/L。上述指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芘、烟(粉)尘、SO
、NOX;废水特征污染物为pH、COD、悬浮物、氨氮、生物需氧量、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炭粉吸附系统、三级碱液脱硫、布袋除尘
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目前因下塘工业园区正处于建设阶段,目前未接管污水城市管网。厂区设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4个分布于相关车间;设生活污水标准排放口1个、雨水标准排放口1个(目前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均未接管未排放)。目前正在推进项目建设,部分工序生产。废气排放适用《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有组织排放浓度:烟(粉)尘≤1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20mg/m?、SO
排放浓度≤100mg/m?、NOX排放浓度≤100mg/m?、苯并芘≤0.0003mg/m?。厂界无组织排放烟(粉)尘≤1mg/m?、SO
≤0.5mg/m?、苯并芘≤0.00001mg/m?。废水排放适用《城市污水再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洗涤用水及冷却用水,其中COD≤60mg/L、悬浮物≤30mg/L、氨氮≤10mg/L、pH值6.5-9、BOD≤30mg/L、总磷≤1mg/L、总氮≤10mg/L、石油类≤1mg/L。报告期,烟尘排放量为0.153吨,SO
排放量10.703吨,NOX排放量2.4675吨;废水未接管排放;上述指标低于核定的排放总量,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SO
、NOX等。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沥青分厂的焦油蒸馏、工业萘蒸馏、杂酚油管式加热炉和导热油炉排放口废气经焚烧+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针状焦分厂锅炉废气通过脱硝+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工序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回收;工艺尾气经过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排放口经初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站臭气排放口经碱液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柱状沥青成型排放口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大门西北侧;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9个,分布于厂区各装置区和公辅设施。公司废水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符合排放标准。报告期废水排放量900.2吨,COD排放量0.03871吨,氨氮排放量0.00028吨。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657274吨,SO
排放量0.605748吨,NOX排放量3.665012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针对各产污环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污水处理站等,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主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尘网遮盖措施;装卸物料采取室内作业,配套喷雾抑尘措施。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均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方面,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装备水平。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各项环保手续齐全。公司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排污。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保风险应急机制并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公司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明确了事件发生后的预警级别和预警措施并在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在有效期内。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员工预防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提高了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环境自测工作。废水排放口及废气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政府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在线监测设施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日常运行维护。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坚守“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发展理念,按照“环保改造要立足十年、甚至二十年都不再动,国际上有标准的,一定要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的环保奋斗目标,不断加大投入推进环保建设,以高度社会责任感持续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顺应“双碳”目标新形势,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行环保设备分级管控,打造“碧水蓝天”“花园式工厂”。报告期内,厂区可绿化区域实现了各类绿化植物全覆盖,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石墨化厂新增冷却机组项目、烟气治理项目(一车间脱硫工程)、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压型厂5号压机冷水机组项目、应急蓄水池项目、提升功率因数,优化电力
供应,项目建成投运后,能有效减少石墨化炉烟气排放,减少公司新鲜水的消耗,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提高水资源回收利用率,有效降低电网损耗,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成功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获得兰州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无废企业”荣誉称号。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向员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日常能源管控、产品制造环节精细化管理、提升修旧利废、小改小革实效,堵塞“跑、冒、滴、漏”,全方位、多层次、广维度的提质增效、节能增效。石墨化炉冷却机组项目建成投运后大幅降低用水量、用电量,为公司每年节省25万元的水资源费;中水利用项目通过对全公司废水处理后形成的中水进行回收和二次利用,大幅减少废水外排量和生水消耗。公司还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创新创造活动,助推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理念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做慈善公益,展现责任担当。2024年继续推进实施“方威基金会·兰大二院宁养院”慈善项目,为甘肃省晚期癌痛患者免费提供镇痛治疗、心理疏导、护理指导等服务;走访慰问辖区帮扶家庭和大病康复员工;基层党员代表前往辖区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公司消防队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学雷锋送平安”消防宣讲进校园志愿者活动,为在校师生传授防火灭火以及疏散逃生技能,这是公司深入践行“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真实写照,以拳拳之心致力于公益事业,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自身发展之中,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方大力量。公司先后获得“甘肃省十大慈善单位”“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攻坚战骨干企业”“最具影响力甘肃名企”等荣誉称号,2024年度荣获“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乡村振兴项目组工作人员继续发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在实现已落地运营的服装加工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手工刺绣项目、面点食品加工项目、出租车和公交车项目、模板加工项目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争取订单、洽谈合作、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推动产业规模扩大与效益提升,有效带动当地群众实现致富梦想。
第七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方大集团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 | 2006年 | 是 | 2007年底前 | 否 | 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 |
承诺 | 疵 | 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 | 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7.89%股权,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2)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 |
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最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 |||||||
解决同业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 | 方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龙科技(现已更名为方大炭素)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 | 2006年 | 否 | / | 是 |
竞争 | 控制人 | 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的石墨炭素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海龙科技,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海龙科技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海龙科技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海龙科技进行充分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1.方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 2006年 | 否 | /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宫岩、张宏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1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并报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6月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6月6日出具的(2024)辽01民初133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承担社区供水等社会职能引起的合同、准合同纠纷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7月公司收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3〕辽0423民初1247号)。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恢复其在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22.2%的股权,以及根据法院指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结果从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按22.2%进行分红。2023年7月21日方大炭素向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24年4月公司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辽04民辖5号〕,裁定:本案由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提供劳务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5,160.92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267.81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向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1,160.15万元。
(4)公司向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200.08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向四川达兴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煤沥青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4,987.56万元。
(6)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针状焦等原料、接受劳务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4,229.96万元。
(7)公司向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等原料(详见2024年1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15,259.02万元。
(8)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提供劳务(不含税)为2,745.06万元。
(9)公司子公司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煤焦油等(详见2024年1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4,112.23万元。
(10)公司子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详见2024年1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644,601.77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1,854.09 | 协议约定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42,978.76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90,619.46 | 协议约定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252,373.41 | 协议约定 | |||
沈阳方 | 其他关 | 购买商 | 物资、 | 市场价 | 市场价 | 190,383.79 | 协议 |
迪置业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 | 联人 | 品 | 招待费 | 或协议价 | 或协议价 | 约定 |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444.25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5,640.72 | 协议约定 | |
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7,433.63 | 协议约定 |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060,176.98 | 协议约定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65,109.69 | 协议约定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租入租出 | 租金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1,176.40 | 协议约定 |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 | 其他关联人 | 其他流出 | 住宿费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8,207.55 | 协议约定 |
限公司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52,330.97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2,788.86 | 协议约定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94,070.80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44,424.79 | 协议约定 | |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65.49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69,734.52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富凰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代理 | 手续费 | 市场价或协议 | 市场价或协议 | 1,433.63 | 协议约定 |
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价 | 价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方大炭素 | 公司本部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2023年1月30日 | 2023年1月30日 | 2025年1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方大炭素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2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亿元。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其中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反担保的2.5亿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实际提供担保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无逾期担保。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 | 报酬确定 | 年化收益 | 预期收益 | 实际收益 | 未到期金 | 逾期未收 | 是否经过 | 未来是否 | 减值准备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受限情形 | 方式 | 率 | (如有) | 或损失 | 额 | 回金额 | 法定程序 | 有委托理财计划 | 计提金额(如有)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9月12日 | 自有资金 | 注1 | 否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1.6%-2.75% | 319.92 | 0 | 0 | 是 | 是 | 0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 | 2024年9月25日 | 2025年3月25日 | 自有资金 | 注1 | 否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1.55%-2.5% | 619.86 | 0 | 0 | 是 | 是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2月17日 | 自有资金 | 注2 | 否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1.3%+0.8%*n/N | 69.04 | 0 | 0 | 是 | 是 | 0 | |
中国 | 银行 | 20,00 | 2024 | 2025 | 自有 | 注2 | 否 | 固定 | 1.2%+ | 72.33 | 0 | 0 | 是 | 是 | 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产品 | 0 | 年12月20日 | 年2月18日 | 资金 | 收益+浮动收益 | 1%*n/N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注1.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衍生产品部分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挂钩。注
2.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欧元对美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购买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3月25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子公司成都炭材购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2月18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度(%)(6)=(4)/(1) | 度(%)(7)=(5)/(3)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6月20日 | 182,239.96 | 179,601.54 | 179,601.54 | 0 | 74,761.87 | 0 | 41.63 | 0 | 3,230.48 | 1.80 | 112,362.00 |
其他 | 2023年3月23日 | 130,358.32 | 130,358.32 | 130,358.32 | 0 | 0 | 0 | - | - | - | -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130,358.32万元中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1,062.43万元。
2.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 | 项目名称 | 项目 | 是否为招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 截至报告期末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 | 投入进度 | 投入进度 | 本年 | 本项目已 | 项目可行 | 节余 |
资金来源 | 性质 | 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1) |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累计投入进度(%)(3)=(2)/(1) | 已结项 | 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实现的效益 | 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金额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119,560.03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否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3,230.48 | 3,230.48 | 1.80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喜科 | 其 | 否 | 是, | 40,167.93 | 0 | 40,167.93 | 100 | 2017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 | 不 | 不适 | 不适 | 不 |
墨针状焦股权 | 他 | 此项目为新项目 | 用 | 适用 | 用 | 用 | 适用 | ||||||||
收购江苏方大股权 | 其他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34,500.00 | 0 | 31,363.46 | 90.91 | 2022年9月 | 是 | 不适用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3.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3,230.48万元(含利息)。
4.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4,500万元与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363.46万元的差额为结算退款及多次汇兑产生的差异,累计投资进度100%完成(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名后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方大),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已被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名称已注销)。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2023年2月27日 | 取消项目 | 104,933.61 | 23,073.03 | 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 |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对“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其余资金投入将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同时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 | 0 |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具体详见 |
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提升公司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终止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现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应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应公告。 |
-82-/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自2023年3月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进入创新层的标准,按照市场层级调整程序,成都炭材自2024年3月15日起调入创新层。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230.48万元(含利息)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收到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国核安发〔2024〕65号),
-83-/
国家核安全局经过审查,决定向成都炭材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
(24)20号)。设备类别:堆内构件;核安全级别:核安全相关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四)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6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决定2024年度后续(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2024年度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计划超过2亿元。2024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了《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7月24日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红利发放。
(五)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马卓先生、吴锋先生、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徐龙福先生、江国利先生、舒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卓先生为董事长;选举刘志军女士、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吴烨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新女士、石晋华先生、芦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侯旭珑先生和郭林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新女士为监事会主席;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尔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徐龙福先生、苟增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庄晓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完成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六)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33元/股(含),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33元/股(含)。
-84-/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已实际回购股份19,632.4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2.452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2023年和2024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37.2465万股,累计支付回购资金达13亿元。
(七)公司于2024年7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在未来六个月内使用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1,9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关联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的A股股票。截至2025年1月4日,上海方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海航控股A股股份99,689,822股,占海航控股总股本的
0.2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8,999,204.78元人民币。
(八)为拓宽投资者宣传渠道,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加《证券时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九)报告期,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入围2024甘肃民营企业100强榜单,自主研发的石墨烯电热毯、石墨烯止血敷料、石墨烯散热浆料三项创新产品在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会上荣获“优秀科研成果创新奖”,自主研发的产品快堆用含硼石墨分别荣获第二届甘肃省企业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和甘肃省第五届“创新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设计优秀奖;自主研发的“Ф750mm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获得甘肃省新产品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镁电解石墨阳极产品首次实现出口,自主研发的600KVA电解铝用石墨化阴极顺利下线,第十五届国际针状焦及炭材料技术与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授予公司“2024全球石墨电极卓越品牌奖”。
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85-/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
1.发起人股份 | |||||||||
其中: | |||||||||
国家持有股份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其他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3.内部职工股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4,025,970,368 | 100 | 4,025,970,368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25,970,368 | 100 | 4,025,970,368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25,970,368 | 100 | 4,025,970,368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86-/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4,5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9,648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87-/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0 | 1,524,413,321 | 37.86 | 0 | 质押 | 731,728,59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557,787 | 39,644,340 | 0.98 | 0 | 无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8,586,007 | 32,787,749 | 0.81 | 0 | 无 | 未知 | ||
方威 | 0 | 18,480,200 | 0.4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代德明 | 10,980,000 | 11,000,000 | 0.27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63,000 | 6,989,909 | 0.17 | 0 | 无 | 未知 | ||
叶亚君 | -4 | 6,500,000 | 0.16 | 0 | 无 | 未知 | ||
邝发红 | 1,377,700 | 6,188,040 | 0.15 | 0 | 无 | 未知 | ||
陈星红 | 910,000 | 5,900,000 | 0.15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09,474 | 0.13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524,413,321 | 人民币普 | 1,524,413,321 |
-88-/
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644,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44,34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787,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87,749 |
方威 | 18,48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0,200 |
代德明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6,989,90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9,909 |
叶亚君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 |
邝发红 | 6,188,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8,040 |
陈星红 | 5,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09,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9,47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49,372,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外,其余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89-/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086,553 | 0.37 | 4,888,700 | 0.3240 | 39,644,340 | 0.98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39,644,340 | 0.98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90-/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闫奎兴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2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控股上市公司情况: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07.SH)39.94%股权;方大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97.SZ)54.15%股权;方大集团持有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15.SZ)15.34%股权;方大集团通过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方威、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AviationLdc、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尚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航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221、900945.SH)43.25%股权。 |
-91-/
参股上市公司情况:通过间接控股的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231.SH)10.91%股权;通过间接控股的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000420.SZ)7.95%股权;通过间接控股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6885.HK)9.89%股权;通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90.HK)合计6.01%股权;通过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16.HK)0.83%股权;通过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00415.SZ)2.13%股权。通过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96.SZ)1.95%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825.SH)0.36%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00357.HK)1.12%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696.HK)1.99%股权。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92-/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方威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现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93-/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4-/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8月2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2,750万股(含)至3,840万股(含);0.68-0.95(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25,000万元(含)不超过35,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 |
回购用途 | 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5,304.8008万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7,898.8941万股~15,797.7883万股;1.96-3.92(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1月4日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19,632.4457万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鉴于2024年9月下旬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33元/股(含),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
-95-/
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33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第九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5]第9-00070号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96-/
我们审计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方大炭素)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会计政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2024年度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64,264.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4.08%,较2023年度下降24.47%,为利润表重要项目,其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错报风险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3)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与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或装箱单、发运记录、销售发票及客户签收单等;
(4)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变动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97-/
(二)存货跌价
1.事项描述如附注会计政策和存货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存货余额164,572.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0,089.46万元,账面价值154,482.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58%。由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为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存货跌价准备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期末存货明细表,对存货实施监盘,并检查存货的质量状况;
(3)了解产品市场售价、原材料供应价格等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前后各期是否一致;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进行了复核;
(6)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98-/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岩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宏星
-99-/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55,024,332.33 | 6,191,289,792.2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4,860,385.06 | 586,500,429.1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31,308,592.00 | 1,010,610,568.62 | |
应收账款 | 420,588,447.82 | 554,633,294.5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856,196.64 | 208,553,904.66 | |
预付款项 | 79,772,526.80 | 86,188,667.6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2,055,634.62 | 126,018,356.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44,825,414.07 | 1,867,205,104.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3,891,482.04 | 29,940,384.3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24,359.30 | 10,884,767.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336,107,370.68 | 10,671,825,270.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32,955,594.88 | 6,775,094,315.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5,726,485.92 | 501,990,183.96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76,399,735.93 | 2,666,109,049.83 | |
在建工程 | 460,780,242.81 | 468,360,001.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759,664.03 | ||
无形资产 | 415,567,442.93 | 443,093,608.1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9,999.22 | 413,791.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836,161.95 | 91,497,402.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492,163.46 | 80,458,901.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35,857,827.10 | 11,035,776,918.47 | |
资产总计 | 20,371,965,197.78 | 21,707,602,188.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0,804,238.65 | 431,485,273.8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1,605,855.43 | 400,770,815.15 | |
应付账款 | 437,370,504.40 | 465,314,302.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7,581,615.70 | 272,526,035.7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815,962.89 | 77,481,657.06 | |
应交税费 | 27,625,873.84 | 48,001,121.08 | |
其他应付款 | 177,246,052.95 | 182,295,376.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219,899.12 |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0,173,224.58 | 4,059,272.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056,487.75 | 298,504,510.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77,279,816.19 | 2,180,438,364.9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573,625.59 | ||
长期应付款 | 742,900.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2,286,532.01 | 297,351,336.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503,739.76 | 63,885,038.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5,836,083.26 | 78,992,065.5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626,355.03 | 1,084,824,135.96 | |
负债合计 | 2,877,906,171.22 | 3,265,262,500.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25,970,368.00 | 4,02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980,387,751.44 | 1,979,914,143.59 | |
减:库存股 | 1,300,035,900.58 | 279,998,779.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97,953,623.54 | 33,658,277.07 | |
专项储备 | 21,195,543.16 | 28,465,014.70 | |
盈余公积 | 1,432,205,992.27 | 1,423,851,110.4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912,400,555.82 | 9,861,867,181.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70,077,933.65 | 17,073,727,316.1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23,981,092.91 | 1,368,612,371.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494,059,026.56 | 18,442,339,687.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371,965,197.78 | 21,707,602,188.56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06,615,336.97 | 4,087,245,863.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7,134,424.01 | 276,013,401.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1,218,003.85 | 366,393,065.70 | |
应收账款 | 263,957,268.35 | 362,222,690.0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5,559,562.35 | 90,199,220.92 | |
预付款项 | 34,663,447.94 | 59,019,576.89 | |
其他应收款 | 982,848,208.71 | 883,549,287.6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77,606,180.41 | 804,820,088.36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34,219,306.24 | 29,654,956.3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00,810.71 | 3,452,173.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00,422,549.54 | 6,962,570,324.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948,610,738.20 | 7,892,239,322.6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5,726,485.92 | 501,990,183.96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9,239,324.99 | 821,369,301.63 | |
在建工程 | 31,160,283.31 | 4,995,526.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4,044,695.30 | 98,811,979.0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28,034.20 | 47,225,324.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997,500.00 | 20,877,04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19,007,061.92 | 9,387,508,677.35 | |
资产总计 | 16,419,429,611.46 | 16,350,079,002.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2,795,928.74 | 204,568,123.9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697,509.80 | 286,634,037.00 | |
应付账款 | 242,472,442.56 | 201,592,924.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3,878,555.37 | 104,865,112.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913,760.22 | 20,355,969.97 | |
应交税费 | 798,874.20 | 645,931.76 | |
其他应付款 | 2,093,836,387.63 | 900,233,654.3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0,173,224.5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936,740.93 | 108,148,157.0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41,503,424.03 | 1,827,043,910.3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742,900.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523,308.32 | 6,942,624.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23,308.32 | 645,964,694.05 | |
负债合计 | 3,548,026,732.35 | 2,473,008,604.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25,970,368.00 | 4,02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17,950,777.64 | 2,317,477,169.79 | |
减:库存股 | 1,300,035,900.58 | 279,998,779.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97,989,487.35 | 33,693,797.96 |
专项储备 | 8,463,335.11 | 15,278,331.68 | |
盈余公积 | 1,401,416,840.90 | 1,393,061,959.12 | |
未分配利润 | 6,319,647,970.69 | 6,371,587,550.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871,402,879.11 | 13,877,070,397.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419,429,611.46 | 16,350,079,002.12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72,039,880.46 | 5,131,908,843.35 | |
其中:营业收入 | 3,872,039,880.46 | 5,131,908,843.3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48,437,365.14 | 4,671,981,067.61 | |
其中:营业成本 | 3,330,228,783.17 | 4,155,103,191.1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3,636,552.91 | 61,169,183.06 | |
销售费用 | 72,828,724.68 | 119,762,649.55 | |
管理费用 | 374,701,091.53 | 381,772,844.62 | |
研发费用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
财务费用 | -150,350,291.62 | -136,312,211.52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366,541.28 | 33,639,324.56 | |
利息收入 | 173,364,606.18 | 169,003,041.83 |
加:其他收益 | 52,488,037.23 | 53,852,499.8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293,624.90 | 152,104,716.9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56,182.49 | 40,801,157.0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835,299.78 | -66,268,747.0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96,422.23 | -16,119,459.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360,166.53 | -65,706,002.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52,116.44 | 967,941.8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8,116,366.69 | 518,758,724.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8,296,944.47 | 36,593,585.7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352,194.09 | 43,257,826.1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1,061,117.07 | 512,094,484.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670,623.83 | 90,793,970.6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390,493.24 | 421,300,514.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390,493.24 | 421,300,514.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021,771.78 | 416,237,631.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631,278.54 | 5,062,882.6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4,295,346.47 | 25,726,293.9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4,295,346.47 | 25,726,293.99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295,346.47 | 25,726,293.9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295,689.39 | 25,728,963.9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92 | -2,670.0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5,685,839.71 | 447,026,808.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0,317,118.25 | 441,963,925.3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631,278.54 | 5,062,882.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02,087,888.15 | 2,644,423,400.53 | |
减:营业成本 | 1,816,099,896.56 | 2,301,184,822.51 | |
税金及附加 | 20,809,258.40 | 23,773,857.20 | |
销售费用 | 44,196,876.08 | 72,102,035.47 | |
管理费用 | 154,110,526.62 | 142,501,873.79 | |
研发费用 | 30,377,305.36 | 47,624,546.17 | |
财务费用 | -107,571,136.32 | -94,887,074.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381,310.05 | 27,704,863.89 | |
利息收入 | 128,571,682.61 | 120,804,217.86 | |
加:其他收益 | 21,630,853.43 | 18,246,277.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876,695.97 | 27,329,775.0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3,681.66 | 40,450,196.4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212,953.56 | -14,317,087.9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923,554.46 | -12,611,342.9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68,851.96 | -10,095,995.9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486,974.97 | 160,674,965.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96,756.77 | 2,024,663.8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43,821.10 | 41,438,482.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239,910.64 | 121,261,146.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691,092.89 | 14,865,534.9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548,817.75 | 106,395,612.0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548,817.75 | 106,395,612.0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4,295,689.39 | 25,728,963.9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295,689.39 | 25,728,963.9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295,689.39 | 25,728,963.9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7,844,507.14 | 132,124,575.9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73,040,839.57 | 5,213,179,028.3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96,408.95 | 21,551,813.7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139,065.46 | 383,466,840.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5,176,313.98 | 5,618,197,683.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00,544,812.45 | 3,155,823,786.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4,743,261.98 | 761,594,780.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0,544,483.95 | 403,606,886.9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62,389.60 | 441,167,470.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5,894,947.98 | 4,762,192,924.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81,366.00 | 856,004,758.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34,733,265.04 | 1,787,392,610.8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627,812.74 | 89,510,889.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0,674.67 | 37,050,262.3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240,932.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7,901,752.45 | 2,022,194,695.8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101,309.79 | 166,765,280.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09,154,627.87 | 1,046,540,813.5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29,255,937.66 | 1,213,306,093.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354,185.21 | 808,888,602.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63,813,296.1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229,826.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9,873,286.58 | 1,041,887,931.9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9,873,286.58 | 2,505,701,228.1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2,708,205.69 | 669,821,224.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1,187,737.84 | 29,810,798.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3,532,469.85 | 294,919,508.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7,428,413.38 | 994,551,531.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555,126.80 | 1,511,149,696.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52,897.28 | 1,210,552.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2,775,048.73 | 3,177,253,609.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4,411,958.13 | 6,117,187,006.86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41,853,269.63 | 2,689,960,378.3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57,308.10 | 633,951.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1,130,268.08 | 1,667,678,940.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55,640,845.81 | 4,358,273,270.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47,578,231.75 | 1,700,746,941.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3,818,240.78 | 394,488,203.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261,857.91 | 154,043,872.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7,580,674.53 | 1,305,786,965.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4,239,004.97 | 3,555,065,98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1,401,840.84 | 803,207,287.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04,206.71 | 23,140,456.8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216,797.49 | 232,430,057.7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4,895.03 | 1,169,187.7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248,4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25,899.23 | 492,988,152.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8,874,453.49 | 7,268,802.12 |
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874,453.49 | 207,268,802.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848,554.26 | 285,719,350.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3,583,470.1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0,429,484.44 | 690,657,888.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0,429,484.44 | 1,994,241,358.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8,100,000.00 | 558,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5,380,033.76 | 25,135,447.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0,037,121.13 | 290,478,299.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3,517,154.89 | 873,813,747.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3,087,670.45 | 1,120,427,610.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96,013.80 | 858,478.3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761,629.93 | 2,210,212,726.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9,977,969.72 | 1,859,765,242.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98,739,599.65 | 4,069,977,969.72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1,979,914,143.59 | 279,998,779.45 | 33,658,277.07 | 28,465,014.70 | 1,423,851,110.49 | 9,861,867,181.77 | 17,073,727,316.17 | 1,368,612,371.45 | 18,442,339,687.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25,970,368.00 | 1,979,914,143.59 | 279,998,779.45 | 33,658,277.07 | 28,465,014.70 | 1,423,851,110.49 | 9,861,867,181.77 | 17,073,727,316.17 | 1,368,612,371.45 | 18,442,339,687.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3,607.85 | 1,020,037,121.13 | 64,295,346.47 | -7,269,471.54 | 8,354,881.78 | 50,533,374.05 | -903,649,382.52 | -44,631,278.54 | -948,280,661.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295,346.47 | 186,021,771.78 | 250,317,118.25 | -44,631,278.54 | 205,685,839.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13 | ||||||||||
2.其他 |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54,881.78 | -135,488,397.73 | -127,133,515.95 | -127,133,515.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54,881.78 | -8,354,881.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27,133,515.95 | -127,133,515.95 | -127,133,515.95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269,471.54 | -7,269,471.54 | -7,269,471.54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7,269,471.54 | 7,269,471.54 | 7,269,471.54 | ||||||||||
(六)其他 | 473,607.85 | 473,607.85 | 473,607.8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1,980,387,751.44 | 1,300,035,900.58 | 97,953,623.54 | 21,195,543.16 | 1,432,205,992.27 | 9,912,400,555.82 | 16,170,077,933.65 | 1,323,981,092.91 | 17,494,059,026.56 |
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3,805,970,368.00
951,333,086.41 | 7,931,983.08 | 48,061,404.95 | 1,413,211,549.29 | 9,456,269,111.61 | 15,682,777,503.34 | 1,105,625,271.88 | 16,788,402,775.22 |
3,805,970,368.00
951,333,086.41 | 7,931,983.08 | 48,061,404.95 | 1,413,211,549.29 | 9,456,269,111.61 | 15,682,777,503.34 | 1,105,625,271.88 | 16,788,402,775.22 |
220,000,000.00
1,028,581,057.18 | 279,998,779.45 | 25,726,293.99 | -19,596,390.25 | 10,639,561.20 | 405,598,070.16 | 1,390,949,812.83 | 262,987,099.57 | 1,653,936,912.40 | ||
25,726,293.99 | 416,237,631.36 | 441,963,925.35 | 5,062,882.65 | 447,026,808.00 |
220,000,000.00
1,097,469,972.01 | 279,998,779.45 | 1,037,471,192.56 | 262,323,118.82 | 1,299,794,311.38 |
220,000,000.00
1,097,469,972.01 | 279,998,779.45 | 1,037,471,192.56 | 262,323,118.82 | 1,299,794,311.38 |
10,639,561.20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19,596,390.25 | -19,596,390.25 | -4,398,901.90 | -23,995,292.15 | |||
14,270,788.41 | 14,270,788.41 | 937,539.38 | 15,208,327.79 | |||
-33,867,178.66 | -33,867,178.66 | -5,336,441.28 | -39,203,619.94 | |||
-68,888,914.83 | -68,888,914.83 | -68,888,914.83 |
4,025,970,368.00
1,979,914,143.59 | 279,998,779.45 | 33,658,277.07 | 28,465,014.70 | 1,423,851,110.49 | 9,861,867,181.77 | 17,073,727,316.17 | 1,368,612,371.45 | 18,442,339,687.62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2,317,477,169.79 | 279,998,779.45 | 33,693,797.96 | 15,278,331.68 | 1,393,061,959.12 | 6,371,587,550.67 | 13,877,070,397.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25,970,368.00 | 2,317,477,169.79 | 279,998,779.45 | 33,693,797.96 | 15,278,331.68 | 1,393,061,959.12 | 6,371,587,550.67 | 13,877,070,397.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3,607.85 | 1,020,037,121.13 | 64,295,689.39 | -6,814,996.57 | 8,354,881.78 | -51,939,579.98 | -1,005,667,518.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295,689.39 | 83,548,817.75 | 147,844,507.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 |
本 | 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20,037,121.13 | -1,020,037,121.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54,881.78 | -135,488,397.73 | -127,133,515.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354,881.78 | -8,354,881.7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7,133,515.95 | -127,133,515.9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814,996.57 | -6,814,996.57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6,814,996.57 | 6,814,996.57 | |||||||
(六)其他 | 473,607.85 | 473,607.8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2,317,950,777.64 | 1,300,035,900.58 | 97,989,487.35 | 8,463,335.11 | 1,401,416,840.90 | 6,319,647,970.69 | 12,871,402,879.1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0,518,694.63 | 7,964,833.97 | 23,842,928.28 | 1,382,422,397.92 | 6,275,831,499.87 | 12,806,550,722.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0,518,694.63 | 7,964,833.97 | 23,842,928.28 | 1,382,422,397.92 | 6,275,831,499.87 | 12,806,550,722.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000,000.00 | 1,006,958,475.16 | 279,998,779.45 | 25,728,963.99 | -8,564,596.60 | 10,639,561.20 | 95,756,050.80 | 1,070,519,675.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728,963.99 | 106,395,612.00 | 132,124,575.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000,000.00 | 1,073,103,949.95 | 279,998,779.45 | 1,013,105,170.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000,000.00 | 1,073,103,949.95 | 279,998,779.45 | 1,013,105,170.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564,596.60 | -8,564,596.60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8,564,596.60 | -8,564,596.60 | |||||||
(六)其他 | -66,145,474.79 | -66,145,474.7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2,317,477,169.79 | 279,998,779.45 | 33,693,797.96 | 15,278,331.68 | 1,393,061,959.12 | 6,371,587,550.67 | 13,877,070,397.77 |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原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1998年12月1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87号及1998年12月24日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甘体改发[1998]76号文件批准,由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窑街矿务局、太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石炭井矿务局整体改制)、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并于200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龙科技(现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交易代码:60051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2,000,000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220,000,000股A股股票,于2023年3月15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375560A;法定代表人:马卓;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餐饮服务,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 | 金额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净资产10,000.00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A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B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承兑银行信用评级,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应收账款组合A—应收外部客户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A | 应收外部客户,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
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该其他应收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A |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其他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有: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公司的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考本节“应收款项”中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工具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
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5 | 5.00 | 2.11-3.8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00 | 6.33-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5.00 | 5.28-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00 | 7.92-11.88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采矿权 | 6-10 |
征林征地 | 8.75 |
特许权使用费 | 5 |
电脑软件 | 3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摊销、委外研发费用、其他研发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后续期间不得转回已经确认的减值损失,即使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社区房屋改造、租赁办公场所装修费、林地租金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公司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
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判断依据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融资租赁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1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房产租金收入 | 12% |
房产税 | 自有房产原值的7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3.00-10.50元/平方米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的,按产品销售收入剔除运费后的70%计缴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25 |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25 |
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5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5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本公司自2014年9月2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0月16日,通过甘肃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4年度按15%的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可以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2024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的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5%。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本期按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本期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享受此优惠政策。
3.其他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六条第二段第(四)款,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资源税减征30%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4,163.29 | 95,620.62 |
银行存款 | 5,363,342,123.56 | 6,089,422,190.83 |
其他货币资金 | 91,608,045.48 | 101,771,980.8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5,455,024,332.33 | 6,191,289,792.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901.94 | 3,097.5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1,014,860,385.06 | 586,500,429.15 |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1,014,860,385.06 | 586,500,429.15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14,860,385.06 | 586,500,429.15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5,889,971.66 | 960,183,646.35 |
商业承兑票据 | 65,418,620.34 | 50,426,922.27 |
合计 | 531,308,592.00 | 1,010,610,568.6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194,237.4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2,194,237.44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4,841,331.98 | |
商业承兑票据 | 35,657,920.43 | |
合计 | 280,499,252.4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1,902,706.62 | 100.00 | 594,114.62 | 0.11 | 531,308,592.00 | 1,011,017,237.35 | 100.00 | 406,668.73 | 0.04 | 1,010,610,568.6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65,889,971.66 | 87.59 | 465,889,971.66 | 960,183,646.35 | 94.97 | 960,183,646.35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6,012,734.96 | 12.41 | 594,114.62 | 0.90 | 65,418,620.34 | 50,833,591.00 | 5.03 | 406,668.73 | 0.80 | 50,426,922.27 |
合计 | 531,902,706.62 | / | 594,114.62 | / | 531,308,592.00 | 1,011,017,237.35 | / | 406,668.73 | / | 1,010,610,568.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06,668.73 | 187,445.89 | 594,114.62 | |||
合计 | 406,668.73 | 187,445.89 | 594,114.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3,218,130.31 | 523,465,745.17 |
1年以内小计 | 403,218,130.31 | 523,465,745.17 |
1至2年 | 18,722,282.56 | 35,696,296.44 |
2至3年 | 10,549,549.19 | 6,393,293.86 |
3年以上 | 87,783,098.72 | 83,835,378.02 |
合计 | 520,273,060.78 | 649,390,713.4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0,278.30 | 14.62 | 76,080,278.30 | 100.00 | 77,196,818.12 | 11.89 | 77,196,818.12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65,703.77 | 28.74 | 21,865,703.77 | 100.00 | 18,248,012.65 | 23.64 | 18,248,012.65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214,574.53 | 71.26 | 54,214,574.53 | 100.00 | 58,948,805.47 | 76.36 | 58,948,805.4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4,192,782.48 | 85.38 | 23,604,334.66 | 5.31 | 420,588,447.82 | 572,193,895.37 | 88.11 | 17,560,600.84 | 3.07 | 554,633,294.53 |
其中: |
应收账款组合A | 444,192,782.48 | 100 | 23,604,334.66 | 5.31 | 420,588,447.82 | 572,193,895.37 | 100 | 17,560,600.84 | 3.07 | 554,633,294.53 |
合计 | 520,273,060.78 | / | 99,684,612.96 | / | 420,588,447.82 | 649,390,713.49 | / | 94,757,418.96 | / | 554,633,294.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65,703.77 | 21,865,703.77 | 1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214,574.53 | 54,214,574.53 | 1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76,080,278.30 | 76,080,278.3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3,218,130.31 | 3,628,963.17 | 0.90 | 523,465,745.17 | 4,187,725.97 | 0.80 |
1-2年 | 18,722,282.56 | 2,396,452.17 | 12.80 | 35,696,296.44 | 3,997,985.20 | 11.20 |
2-3年 | 10,549,549.19 | 5,876,098.90 | 55.70 | 6,393,293.86 | 2,736,329.77 | 42.80 |
3年以上 | 11,702,820.42 | 11,702,820.42 | 100.00 | 6,638,559.90 | 6,638,559.90 | 100.00 |
合计 | 444,192,782.48 | 23,604,334.66 | / | 572,193,895.37 | 17,560,600.84 |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196,818.12 | 162,063.44 | 954,476.38 | 76,080,278.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560,600.84 | 5,854,169.46 | 189,564.36 | 23,604,334.66 | ||
合计 | 94,757,418.96 | 5,854,169.46 | 162,063.44 | 954,476.38 | 189,564.36 | 99,684,612.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54,476.3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30,150,397.94 | 4,482,028.71 | 34,632,426.65 | 6.22 | 2,015,664.54 |
2 | 21,672,863.89 | 21,672,863.89 | 3.89 | 195,055.78 | |
3 | 19,686,297.46 | 19,686,297.46 | 3.53 | 177,176.68 |
4 | 18,248,012.65 | 18,248,012.65 | 3.28 | 18,248,012.65 | |
5 | 17,370,626.40 | 17,370,626.40 | 3.12 | 156,335.64 | |
合计 | 107,128,198.34 | 4,482,028.71 | 111,610,227.05 | 20.04 | 20,792,245.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6,809,770.56 | 2,918,288.52 | 33,891,482.04 | 30,393,109.19 | 452,724.86 | 29,940,384.33 |
合计 | 36,809,770.56 | 2,918,288.52 | 33,891,482.04 | 30,393,109.19 | 452,724.86 | 29,940,384.33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809,770.56 | 100.00 | 2,918,288.52 | 7.93 | 33,891,482.04 | 30,393,109.19 | 100.00 | 452,724.86 | 1.49 | 29,940,384.33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36,809,770.56 | 100.00 | 2,918,288.52 | 7.93 | 33,891,482.04 | 30,393,109.19 | 100.00 | 452,724.86 | 1.49 | 29,940,384.33 |
合计 | 36,809,770.56 | / | 2,918,288.52 | / | 33,891,482.04 | 30,393,109.19 | / | 452,724.86 | / | 29,940,384.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070,269.87 | 135,632.43 | 0.90 | 29,894,109.19 | 239,152.86 | 0.80 |
1-2年 | 21,739,500.69 | 2,782,656.09 | 12.80 | |||
2-3年 | 499,000.00 | 213,572.00 | 42.80 | |||
合计 | 36,809,770.56 | 2,918,288.52 | / | 30,393,109.19 | 452,724.86 |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452,724.86 | 2,465,563.66 | 2,918,288.52 | / | |||
合计 | 452,724.86 | 2,465,563.66 | 2,918,288.52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856,196.64 | 208,553,904.66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26,856,196.64 | 208,553,904.6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2,247,578.79 | |
合计 | 172,247,578.7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9,464,629.17 | 99.61 | 85,923,537.41 | 99.69 |
1至2年 | 307,897.63 | 0.39 | 244,997.47 | 0.29 |
2至3年 | 2,621.55 | |||
3年以上 | 17,511.25 | 0.02 | ||
合计 | 79,772,526.80 | 100.00 | 86,188,667.68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1 | 22,824,242.61 | 28.61 |
2 | 10,086,264.10 | 12.64 |
3 | 9,899,755.63 | 12.41 |
4 | 6,754,640.41 | 8.47 |
5 | 6,223,980.13 | 7.80 |
合计 | 55,788,882.88 | 69.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2,055,634.62 | 126,018,356.65 |
合计 | 102,055,634.62 | 126,018,356.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035,603.68 | 24,437,302.16 |
1年以内小计 | 24,035,603.68 | 24,437,302.16 |
1至2年 | 16,021,693.10 | 11,015,019.35 |
2至3年 | 8,541,079.46 | 5,833,499.56 |
3年以上 | 206,306,014.63 | 256,632,231.20 |
合计 | 254,904,390.87 | 297,918,052.2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067,498.66 | 1,225,454.52 |
保证金 | 16,411,887.37 | 15,955,799.94 |
往来款 | 217,309,224.56 | 261,423,724.01 |
其他 | 20,115,780.28 | 19,313,073.80 |
合计 | 254,904,390.87 | 297,918,052.2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758,830.02 | 165,140,865.60 | 171,899,695.6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758,830.02 | 165,140,865.60 | 171,899,695.6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0,134.87 | 1,211,895.24 | 1,352,030.11 | |
本期转回 | 18,928,004.25 | 18,928,004.25 | ||
本期转销 | 1,474,965.23 | 1,474,965.23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898,964.89 | 145,949,791.36 | 152,848,756.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5,140,865.60 | 1,171,895.24 | 18,928,004.25 | 1,473,965.23 | 145,910,791.36 | |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A | 6,758,830.02 | 1,155,697.54 | 975,562.67 | 1,000.00 | 6,937,964.89 | |
合计 | 171,899,695.62 | 2,327,592.78 | 19,903,566.92 | 1,474,965.23 | 152,848,756.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1 | 18,777,142.06 | 收回 | 电汇 | 单项计提坏账 |
合计 | 18,777,142.06 | / | /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137,492,535.69 | 53.94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62,403,368.18 |
2 | 16,958,373.26 | 6.65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16,958,373.26 |
3 | 12,000,000.00 | 4.71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2,000,000.00 |
4 | 10,068,251.18 | 3.95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0,068,251.18 |
5 | 8,180,675.26 | 3.21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636,642.05 |
合计 | 184,699,835.39 | 72.46 | / | / | 102,066,634.6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0,086,579.77 | 10,950,920.03 | 219,135,659.74 | 247,748,331.29 | 1,398,106.34 | 246,350,224.95 |
在产品 | 1,044,376,428.84 | 78,218,800.57 | 966,157,628.27 | 1,080,656,523.08 | 26,242,753.05 | 1,054,413,770.03 |
库存商品 | 201,422,414.79 | 11,724,882.27 | 189,697,532.52 | 397,341,133.57 | 9,804,458.92 | 387,536,674.6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 | 10,817,678.12 | 10,817,678.12 | 11,547,587.55 | 11,547,587.55 |
物及低值易耗品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4,110,583.95 | 124,110,583.95 | 147,788,291.02 | 147,788,291.02 | ||
发出商品 | 30,417,226.07 | 30,417,226.07 | 15,342,829.22 | 15,342,829.22 | ||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款) | 4,489,105.40 | 4,489,105.40 | 4,225,727.44 | 4,225,727.44 | ||
合计 | 1,645,720,016.94 | 100,894,602.87 | 1,544,825,414.07 | 1,904,650,423.17 | 37,445,318.31 | 1,867,205,104.8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98,106.34 | 10,950,920.03 | 1,398,106.34 | 10,950,920.03 | ||
在产品 | 26,242,753.05 | 78,218,800.57 | 26,242,753.05 | 78,218,800.57 | ||
库存商品 | 9,804,458.92 | 11,724,882.27 | 9,804,458.92 | 11,724,882.27 | ||
合计 | 37,445,318.31 | 100,894,602.87 | 37,445,318.31 | 100,894,602.8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销售 | |
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领用或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款 | 18,068,792.02 | 3,478,296.36 |
应交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 8,855,567.28 | 7,406,470.97 |
合计 | 26,924,359.30 | 10,884,767.33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4,464,338.91 | -62,530,710.51 | 110,705.73 | 532,044,334.13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31,758,659.04 | 19,517,133.34 | 64,295,689.39 | 362,902.12 | 8,164,200.00 | 1,207,770,183.89 | 425,684,011.01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455,588,177.08 | 1,489,864.15 | 457,078,041.23 |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29,843,425.35 | 4,364,273.32 | 34,207,698.67 |
伙)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63,439,714.77 | 38,415,622.19 | 4,601,855,336.96 | ||||||
小计 | 6,775,094,315.15 | 1,256,182.49 | 64,295,689.39 | 473,607.85 | 8,164,200.00 | 6,832,955,594.88 | 425,684,011.01 | ||
合计 | 6,775,094,315.15 | 1,256,182.49 | 64,295,689.39 | 473,607.85 | 8,164,200.00 | 6,832,955,594.88 | 425,684,011.01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5,726,485.92 | 501,990,183.96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505,726,485.92 | 501,990,183.96 |
合计 | 505,726,485.92 | 501,990,183.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75,149,590.34 | 2,665,947,243.38 |
固定资产清理 | 1,250,145.59 | 161,806.45 |
合计 | 2,676,399,735.93 | 2,666,109,049.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33,658,471.75 | 3,087,387,712.16 | 827,385,431.99 | 61,544,687.87 | 5,909,976,303.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373,742.83 | 223,996,189.21 | 29,317,507.71 | 2,366,999.26 | 339,054,439.01 |
(1)购置 | 271,894.34 | 2,537,185.17 | 6,296,621.11 | 2,146,320.03 | 11,252,020.65 |
(2)在建工程转入 | 65,094,610.97 | 218,900,566.91 | 23,020,886.60 | 220,679.23 | 307,236,743.7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8,007,237.52 | 2,558,437.13 | 20,565,674.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967,644.10 | 64,847,979.63 | 24,273,018.95 | 3,631,232.91 | 127,719,875.59 |
(1)处置或报废 | 34,008,860.43 | 59,847,254.37 | 23,612,773.53 | 3,631,232.91 | 121,100,121.24 |
(2)其他 | 958,783.67 | 5,000,725.26 | 660,245.42 | 6,619,754.35 | |
4.期末余额 | 1,982,064,570.48 | 3,246,535,921.74 | 832,429,920.75 | 60,280,454.22 | 6,121,310,867.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38,030,220.39 | 1,655,779,464.12 | 440,133,430.76 | 55,345,460.99 | 2,889,288,576.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502,906.47 | 178,650,604.28 | 51,658,703.76 | 1,997,636.52 | 299,809,851.03 |
(1)计提 | 67,502,906.47 | 178,650,604.28 | 51,658,703.76 | 1,997,636.52 | 299,809,851.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81,626.83 | 59,163,343.37 | 22,268,116.20 | 2,758,546.24 | 97,171,632.64 |
(1)处置或报废 | 12,981,626.83 | 55,881,625.22 | 22,268,116.20 | 2,758,546.24 | 93,889,914.49 |
(2)其他 | 3,281,718.15 | 3,281,718.15 | |||
4.期末余额 | 792,551,500.03 | 1,775,266,725.03 | 469,524,018.32 | 54,584,551.27 | 3,091,926,794.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002,060.21 | 305,039,780.45 | 1,541,748.50 | 156,894.97 | 354,740,484.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6,001.93 | 506,001.93 | |||
(1)处置或报废 | 506,001.93 | 506,001.93 | |||
4.期末余额 | 48,002,060.21 | 304,533,778.52 | 1,541,748.50 | 156,894.97 | 354,234,482.2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 | 1,141,511,010.24 | 1,166,735,418.19 | 361,364,153.93 | 5,539,007.98 | 2,675,149,590.34 |
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47,626,191.15 | 1,126,568,467.59 | 385,710,252.73 | 6,042,331.91 | 2,665,947,243.3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2,803,279.61 | 21,738,564.01 | 1,239,854.83 | 19,824,860.77 | |
专用设备 | 442,761,292.10 | 276,002,545.68 | 94,034,847.52 | 72,723,898.90 | |
通用设备 | 22,216,171.61 | 17,856,268.81 | 767,285.27 | 3,592,617.53 | |
运输设备 | 1,546,468.30 | 1,460,110.90 | 86,357.40 | ||
合计 | 509,327,211.62 | 317,057,489.40 | 96,041,987.62 | 96,227,734.60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2,144,805.92 | 改制前建筑物,一直未办理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6,421,319.03 | 暂未办理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94,218,659.95 | 自行建造建筑,暂未办理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082,013.53 | 自行建造,不能办理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79,552,821.35 | 无土地证,无法办理,部分新厂正在办理 |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78,508,152.86 | 还未办理审计结算,待结算完成再办理房产证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229,873.57 | 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新建的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3,903,491.98 | 暂未办理 |
合计 | 485,061,138.19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报废 | 1,250,145.59 | 161,806.45 |
合计 | 1,250,145.59 | 161,806.45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59,645,264.59 | 468,322,758.48 |
工程物资 | 1,134,978.22 | 37,243.03 |
合计 | 460,780,242.81 | 468,360,001.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方大宾馆项目 | 29,326,274.48 | 29,326,274.48 | 4,908,613.23 | 4,908,613.23 | ||
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 | 143,396.23 | 143,396.23 |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28,249,547.37 | 28,249,547.37 | 71,471,469.58 | 71,471,469.58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 | 45,535,779.26 | 45,535,779.26 | 60,109,476.36 | 60,109,476.36 |
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18,957,399.33 | 34,635,099.33 | 184,322,300.00 | 218,957,399.33 | 34,635,099.33 | 184,322,300.00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169,658,978.38 | 169,658,978.38 | 147,141,454.49 | 147,141,454.49 | ||
其他 | 2,408,988.87 | 2,408,988.87 | 369,444.82 | 369,444.82 | ||
合计 | 494,280,363.92 | 34,635,099.33 | 459,645,264.59 | 502,957,857.81 | 34,635,099.33 | 468,322,758.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方大宾馆项目 | 79,199,100.00 | 4,908,613.23 | 24,417,661.25 | 29,326,274.48 | 37.03 | 82.81 | ||||
焙烧厂3号浸渍线改造项目 | 19,900,000.00 | 143,396.23 | 143,396.23 | 0.72 | 9.74 |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 | 2,101,911,700.00 | 71,471,469.58 | 107,760,165.17 | 150,982,087.38 | 28,249,547.37 | 44.76 | 50.00 |
目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715,921,300.00 | 60,109,476.36 | 37,432,746.92 | 52,006,444.02 | 45,535,779.26 | 90.08 | 97.33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1,470,000,000.00 | 218,957,399.33 | 218,957,399.33 | 28.35 | 35.00 | 51,762,672.18 |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446,250,700.00 | 147,141,454.49 | 70,384,788.72 | 47,867,264.83 | 169,658,978.38 | 84.41 | 90.00 | ||
合计 | 4,833,182,800.00 | 502,588,412.99 | 240,138,758.29 | 250,855,796.23 | 491,871,375.05 | / | / | 51,762,672.18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34,635,099.33 | 34,635,099.33 | 资产闲置 | ||
合计 | 34,635,099.33 | 34,635,099.33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1,155,039.69 | 20,061.47 | 1,134,978.22 | 57,304.50 | 20,061.47 | 37,243.03 |
合计 | 1,155,039.69 | 20,061.47 | 1,134,978.22 | 57,304.50 | 20,061.47 | 37,243.03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1)处置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706,256.10 | 10,706,256.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9,888.03 | 2,919,888.03 |
(1)计提 | 2,919,888.03 | 2,919,888.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26,144.13 | 13,626,144.13 |
(1)处置 | 13,626,144.13 | 13,626,144.13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59,664.03 | 8,759,664.0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征林征地 | 专利权 | 特许权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0,779,359.54 | 404,927.45 | 116,433,093.74 | 12,523,132.00 | 2,704,400.00 | 78,973,821.58 | 851,818,734.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244,766.42 | 21,244,766.42 | |||||
(1)处置 | 21,244,766.42 | 21,244,766.42 | |||||
4.期末余额 | 619,534,593.12 | 404,927.45 | 116,433,093.74 | 12,523,132.00 | 2,704,400.00 | 78,973,821.58 | 830,573,967.8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9,862,359.39 | 404,927.45 | 116,433,093.74 | 12,523,132.00 | 527,792.00 | 78,973,821.58 | 408,725,126.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21,555.22 | 53,088.00 | 14,374,643.22 | ||||
(1)计提 | 14,321,555.22 | 53,088.00 | 14,374,643.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93,244.42 | 8,093,244.42 | |||||
(1)处置 | 8,093,244.42 | 8,093,244.42 | |||||
4.期末余额 | 206,090,670.19 | 404,927.45 | 116,433,093.74 | 12,523,132.00 | 580,880.00 | 78,973,821.58 | 415,006,524.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3,443,922.93 | 2,123,520.00 | 415,567,442.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0,917,000.15 | 2,176,608.00 | 443,093,608.15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9,633,402.63 | 19,633,402.63 | ||||
合计 | 41,723,142.19 | 41,723,142.19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9,633,402.63 | 19,633,402.63 | ||||
合计 | 41,723,142.19 | 41,723,142.19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林地租金 | 104,999.25 | 5,000.03 | 99,999.22 | ||
探矿费 | 281,006.29 | 281,006.29 | |||
荒地租金 | 27,786.40 | 27,786.40 | |||
装修和技术维护费 | |||||
管线服务费用 | |||||
合计 | 413,791.94 | 32,786.43 | 281,006.29 | 99,999.22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062,935.59 | 62,136,664.55 | 304,895,527.82 | 56,841,143.88 |
政府补助 | 36,860,804.09 | 7,850,961.71 | 39,723,520.35 | 8,376,037.65 |
可抵扣亏损 | 41,637,484.19 | 9,932,435.27 | 26,700,203.48 | 6,675,050.87 |
已计提未发放的薪酬 | 903,373.60 | 225,843.40 | 836,733.16 | 209,183.29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48,246,712.31 | 7,237,006.85 | 102,459,665.87 | 15,368,949.8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662,848.05 | 1,449,427.21 | 5,331,583.62 | 1,332,895.90 |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捐赠支出 | 6,692,153.09 | 1,003,822.96 | 17,960,942.37 | 2,694,141.36 |
合计 | 483,066,310.92 | 89,836,161.95 | 497,908,176.67 | 91,497,402.8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46,519,215.66 | 36,977,882.35 | 194,206,880.64 | 48,551,720.1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72,857.56 | 18,214.39 | 72,857.56 | 18,214.39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 | 102,834,665.45 | 15,507,643.02 | 101,765,724.34 | 15,315,103.70 |
合计 | 349,426,738.67 | 52,503,739.76 | 296,045,462.54 | 63,885,038.2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40,694,789.50 | 708,937,277.39 |
可抵扣亏损 | 630,200,109.15 | 527,467,331.09 |
合计 | 1,670,894,898.65 | 1,236,404,608.4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7,519,364.24 | ||
2025年 | 123,951,346.58 | 123,953,078.36 | |
2026年 | 129,607,352.23 | 129,608,098.98 | |
2027年 | 96,041,110.38 | 96,040,442.08 | |
2028年 | 121,793,935.20 | 110,346,347.43 | |
2029年 | 158,806,364.76 | ||
合计 | 630,200,109.15 | 527,467,331.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及土地出让金 | 12,439,312.81 | 12,439,312.81 | 39,668,780.53 | 39,668,780.53 | ||
莱河矿业社区工程项目 | 47,651,832.18 | 22,636,001.99 | 25,015,830.19 | 47,651,832.18 | 22,636,001.99 | 25,015,830.19 |
留抵进项税及SOP补偿协议增值税 | 788,953.22 | 788,953.22 | 776,790.35 | 776,790.3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 | 14,997,500.00 | 14,997,500.00 | 14,997,500.00 | 14,997,500.00 | ||
勘探开发成 | 1,250,567.24 | 1,250,567.24 |
本 | ||||||
合计 | 77,128,165.45 | 22,636,001.99 | 54,492,163.46 | 103,094,903.06 | 22,636,001.99 | 80,458,901.07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0,556,033.55 | 50,556,033.55 | 其他 | 注(1) | 74,102,785.42 | 74,102,785.42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42,194,237.44 | 42,194,237.44 | 质押 | 注(3) | 580,840,971.91 | 580,840,971.91 | 质押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24,042,138.13 | 2,977,694.45 | 抵押 | 24,042,138.13 | 3,330,990.53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交易性金融资 | 403,949,689.95 | 403,949,689.95 | 质押 | 注(2) | 323,177,400.73 | 323,177,400.73 | 质押 |
产 | ||||||||
合计 | 520,742,099.07 | 499,677,655.39 | / | / | 1,002,163,296.19 | 981,452,148.59 | / | / |
其他说明:
注:(1)票据保证金28,869,486.21元、保函保证金15,552,000.00元、信用证保证金6,131,000.00元、封存状态账户资金3,547.34元使用受限。除此外,不存在其他抵押、冻结、或其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账面价值403,949,689.95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抵押物,获取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借款204,552,785.31元。
(3)本公司质押42,194,237.44元的应收票据以开具应付票据。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4,552,785.31 | 106,639,045.75 |
保证借款 | 4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40,000,000.00 | 150,000,000.00 |
未到期已贴现票据 | 94,917,734.65 | 133,727,123.41 |
应计利息 | 1,333,718.69 | 1,119,104.73 |
合计 | 540,804,238.65 | 431,485,273.89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605,855.43 | 400,770,815.15 |
合计 | 101,605,855.43 | 400,770,815.15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4,830,164.42 | 403,899,658.90 |
1年以上 | 152,540,339.98 | 61,414,643.34 |
合计 | 437,370,504.40 | 465,314,302.2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7,483,820.08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2 | 4,665,392.44 | 尚未结算 |
3 | 3,427,040.24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4 | 3,372,843.50 | 改制前形成 |
5 | 3,184,000.00 | 对方未催收 |
6 | 2,868,239.94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7 | 2,041,837.40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8 | 2,030,183.14 | 改制前形成 |
9 | 1,894,758.00 | 对方未催收 |
10 | 1,888,717.93 | 对方未催收 |
11 | 1,446,191.32 | 改制前形成 |
12 | 1,390,000.00 | 对方未催收 |
13 | 1,362,450.28 | 对方未催收 |
14 | 1,012,280.00 | 对方未催收 |
合计 | 38,067,754.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67,581,615.70 | 272,526,035.77 |
合计 | 267,581,615.70 | 272,526,035.7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8,014,730.93 | 612,006,221.05 | 611,592,579.06 | 58,428,372.9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273,261.69 | 80,292,131.67 | 80,236,858.17 | 16,328,535.19 |
三、辞退福利 | 3,193,664.44 | 8,036.19 | 3,142,645.85 | 59,054.78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7,481,657.06 | 692,306,388.91 | 694,972,083.08 | 74,815,962.8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309,750.22 | 471,673,615.80 | 470,559,872.55 | 53,423,493.47 |
二、职工福利费 | 39,069,351.18 | 39,069,351.18 | ||
三、社会保险费 | 768,850.27 | 44,842,022.32 | 44,956,401.91 | 654,470.6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68,546.02 | 40,689,064.66 | 40,803,408.38 | 654,202.30 |
工伤保险费 | 304.25 | 4,152,957.66 | 4,152,993.53 | 268.38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037,124.80 | 48,308,205.50 | 48,435,013.30 | 1,910,31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99,005.64 | 8,113,026.25 | 8,571,940.12 | 2,440,091.7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8,014,730.93 | 612,006,221.05 | 611,592,579.06 | 58,428,372.9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095,308.26 | 77,008,769.61 | 77,239,221.99 | 13,864,855.88 |
2.失业保险费 | 2,177,953.43 | 3,283,362.06 | 2,997,636.18 | 2,463,679.3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273,261.69 | 80,292,131.67 | 80,236,858.17 | 16,328,535.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61,157.13 | 12,398,817.5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743,040.84 | 28,521,350.79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2,105.81 | 74,093.13 |
土地使用税 | 1,070,594.97 | 1,070,594.98 |
房产税 | 632,181.97 | 432,173.16 |
教育费附加 | 150,117.07 | 185,087.7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53,179.19 | 534,406.46 |
资源税 | 192,413.66 | 3,871,150.92 |
印花税 | 463,182.74 | 682,558.73 |
其他 | 307,900.46 | 230,887.65 |
合计 | 27,625,873.84 | 48,001,121.08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19,899.12 |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其他应付款 | 175,106,054.80 | 179,935,479.18 |
合计 | 177,246,052.95 | 182,295,376.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19,899.12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19,899.12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2,139,998.15 | 2,139,998.15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款 | 2,603,990.83 | 2,789,191.00 |
往来款 | 29,602,281.88 | 35,238,023.46 |
保证金款 | 83,675,237.35 | 87,064,791.42 |
其他款项 | 59,224,544.74 | 54,843,473.30 |
合计 | 175,106,054.80 | 179,935,479.1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10,221,189.17 | 未到结算期 |
2 | 8,991,588.29 | 改制前形成 |
3 | 6,277,000.00 | 未到结算期 |
4 | 2,623,000.00 | 未到结算期 |
5 | 2,000,000.00 | 改制前形成 |
6 | 1,903,000.00 | 未到结算期 |
7 | 1,889,000.00 | 未到结算期 |
8 | 1,874,000.00 | 未到结算期 |
9 | 1,3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0 | 1,254,685.94 | 未到结算期 |
11 | 1,2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2 | 1,2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3 | 1,2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4 | 1,094,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5 | 1,065,000.00 | 未到结算期 |
16 | 1,0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45,092,463.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30,173,224.58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59,272.50 |
合计 | 630,173,224.58 | 4,059,272.50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4,779,666.62 | 37,840,648.33 |
应收票据非终止确认 | 185,276,821.13 | 260,663,862.51 |
合计 | 220,056,487.75 | 298,504,510.8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49,700,000.00 | 249,800,000.00 |
信用借款 | 380,000,000.00 | 388,000,000.00 |
未到期的应付利息 | 473,224.58 | 479,169.17 |
小计 | 630,173,224.58 | 638,279,169.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30,173,224.58 | |
合计 | 638,279,169.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632,898.0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59,272.50 | |
合计 | 5,573,625.59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742,900.54 | |
合计 | 742,900.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拨入专项资金 | 742,900.54 | 742,900.54 | |||
合计 | 742,900.54 | 742,900.54 | /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94,579,096.91 | 25,172,850.75 | 269,406,246.16 | 拨款形成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72,240.00 | 1,379,641.02 | 1,271,595.17 | 2,880,285.85 | 拨款形成 |
合计 | 297,351,336.91 | 1,379,641.02 | 26,444,445.92 | 272,286,532.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搬迁补偿 | 75,836,083.26 | 78,992,065.50 |
合计 | 75,836,083.26 | 78,992,065.50 |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25,970,368.00 | 4,025,970,368.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42,534,666.26 | 1,942,534,666.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37,379,477.33 | 473,607.85 | 37,853,085.18 | |
合计 | 1,979,914,143.59 | 473,607.85 | 1,980,387,751.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确认联营企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储备的增加,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110,705.73元,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362,902.12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流通受限股份 | 279,998,779.45 | 1,020,037,121.13 | 1,300,035,900.58 | |
合计 | 279,998,779.45 | 1,020,037,121.13 | 1,300,035,900.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年累计回购股份196,324,457股,累计支付总金额1,020,037,121.13元(含手续费)。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 |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658,277.07 | 64,295,346.47 | 64,295,346.47 | 97,953,623.5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693,797.96 | 64,295,689.39 | 64,295,689.39 | 97,989,487.35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
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5,520.89 | -342.92 | -342.92 | -35,863.8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3,658,277.07 | 64,295,346.47 | 64,295,346.47 | 97,953,623.54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8,911,622.34 | 7,269,471.54 | 11,642,150.80 |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9,553,392.36 | 9,553,392.36 | ||
合计 | 28,465,014.70 | 7,269,471.54 | 21,195,543.16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23,851,110.49 | 8,354,881.78 | 1,432,205,992.27 | |
合计 | 1,423,851,110.49 | 8,354,881.78 | 1,432,205,992.27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61,867,181.77 | 9,456,269,111.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61,867,181.77 | 9,456,269,111.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6,021,771.78 | 416,237,631.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354,881.78 | 10,639,561.2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7,133,515.9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12,400,555.82 | 9,861,867,181.77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42,648,544.32 | 3,241,710,067.99 | 4,822,712,304.11 | 4,045,089,467.53 |
其他业务 | 229,391,336.14 | 88,518,715.18 | 309,196,539.24 | 110,013,723.60 |
合计 | 3,872,039,880.46 | 3,330,228,783.17 | 5,131,908,843.35 | 4,155,103,191.1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源税 | 11,308,982.77 | 4,192,428.20 |
房产税 | 13,688,017.44 | 12,434,046.54 |
土地使用税 | 17,215,758.17 | 17,140,777.8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436,874.09 | 12,135,062.92 |
教育费附加 | 7,720,688.21 | 8,821,205.79 |
车船使用税 | 153,694.48 | 219,991.09 |
印花税 | 2,533,060.58 | 4,378,679.99 |
其他 | 2,579,477.17 | 1,846,990.66 |
合计 | 63,636,552.91 | 61,169,183.06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697,982.21 | 36,325,537.06 |
包装费 | 29,822,554.54 | |
业务招待费 | 14,470,637.74 | 17,851,508.49 |
销售服务费 | 9,919,343.88 | 8,924,163.50 |
差旅费 | 6,371,113.47 | 6,077,601.56 |
港杂费 | 7,676,362.19 | |
劳务费 | 2,132,482.06 | |
经营开拓及投招标费 | 2,347,612.76 | 1,240,486.16 |
办公费 | 1,073,276.49 | 3,015,727.50 |
装卸费 | 1,132,702.30 | |
广告展览费 | 927,679.47 | 281,250.67 |
折旧及摊销费 | 182,056.56 | 181,831.67 |
其他 | 5,839,022.10 | 5,100,441.85 |
合计 | 72,828,724.68 | 119,762,649.55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8,559,594.59 | 230,056,476.53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59,987,042.41 | 64,247,737.23 |
修理费 | 13,381,838.36 | 10,082,916.51 |
安全生产费 | 5,739,114.09 | 8,534,720.67 |
水电费(能源) | 4,248,931.52 | 12,286,330.64 |
服务费 | 13,881,364.05 | 11,636,899.36 |
业务招待费 | 4,754,562.30 | 5,915,148.25 |
差旅费 | 5,166,713.95 | 8,262,820.04 |
办公费 | 5,711,754.47 | 6,147,743.95 |
物料消耗 | 2,505,928.78 | 2,468,318.21 |
保险费 | 4,062,416.04 | 4,150,193.91 |
租赁费 | 5,065,546.15 | 2,471,718.46 |
交通费 | 1,855,062.85 | 2,134,439.66 |
劳务费 | 1,257,668.12 | 1,425,050.21 |
排污费 | 661,955.76 | 1,026,794.67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57,007.02 | 68,828.34 |
其他 | 17,804,591.07 | 10,856,707.98 |
合计 | 374,701,091.53 | 381,772,844.62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058,024.84 | 39,818,007.69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4,893,803.40 | 15,384,096.30 |
材料费 | 6,333,749.45 | 25,858,258.91 |
折旧和摊销 | 5,691,103.12 | 6,823,696.86 |
其他费用 | 1,415,823.66 | 2,601,351.01 |
合计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366,541.28 | 33,639,324.56 |
减:利息收入 | 173,364,606.18 | 169,003,041.83 |
汇兑损益 | -10,364,690.31 | -2,753,632.20 |
手续费 | 710,286.48 | 1,242,216.5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02,177.11 | 562,721.40 |
其他 | 200.00 | |
合计 | -150,350,291.62 | -136,312,211.52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9,571,448.95 | 34,433,845.67 |
税收优惠 | 10,299,048.37 | 13,920,203.71 |
债务重组利得 | 2,441,035.98 | 5,192,730.7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76,503.93 | 305,719.68 |
合计 | 52,488,037.23 | 53,852,499.80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56,182.49 | 40,801,157.0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142,800.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285,477.02 | 14,533,650.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196,895.56 | 24,032,319.3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14,427.16 | -923,462.82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599,056.59 | 599,056.6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 | 12,445,222.01 |
的收益 |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76,559.18 | -1,832,768.48 |
喜科墨吸收合并确认收益 | 71,742,128.36 | |
其他 | 8,318.89 | 9,835.93 |
合计 | -28,293,624.90 | 152,104,716.9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614,699.78 | -61,472,277.8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220,600.00 | -4,796,469.18 |
合计 | 143,835,299.78 | -66,268,747.02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7,445.89 | -181,269.7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692,106.02 | 723,924.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575,974.14 | -16,662,114.0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696,422.23 | -16,119,459.72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465,563.66 | 76,490.75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0,894,602.87 | -42,907,957.5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0,921,433.4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20,061.47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933,040.93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3,360,166.53 | -65,706,002.61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533,009.89 | 967,941.88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 -13,151,522.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66,395.67 | |
合计 | -11,852,116.44 | 967,941.88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55,970.96 | 4,087,742.46 | 655,970.9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55,970.96 | 4,087,742.46 | 655,970.96 |
无形资产处置 |
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4,073,816.45 | ||
罚没利得 | 3,436,115.86 | 2,635,594.39 | 3,436,115.86 |
索赔违约款 | 536,827.09 | ||
保险理赔款 | 2,437,485.66 | 2,437,485.66 | |
其他 | 1,767,371.99 | 5,259,605.40 | 1,767,371.99 |
合计 | 8,296,944.47 | 36,593,585.79 | 8,296,944.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349,926.18 | 3,638,571.15 | 2,349,926.1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349,926.18 | 3,638,571.15 | 2,349,926.1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捐赠支出 | 1,002,995.32 | 32,515,286.92 | 1,002,995.32 |
罚款支出 | 802,701.00 | 4,229,450.55 | 802,701.00 |
其他 | 1,196,571.59 | 2,874,517.51 | 1,196,571.59 |
合计 | 5,352,194.09 | 43,257,826.13 | 5,352,194.09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700,312.32 | 104,664,262.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70,311.51 | -13,870,291.96 |
合计 | 49,670,623.83 | 90,793,970.6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1,061,117.0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659,167.5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667,218.4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962,182.3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10,573.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256,627.1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05,327.21 |
加计扣除 | -7,969,325.29 |
所得税费用 | 49,670,623.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223,584,313.73 | 179,805,909.07 |
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 13,303,506.96 | 33,642,545.15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66,377,643.25 | 162,910,431.85 |
收到的罚款及赔款等收入 | 5,873,601.52 | 7,107,954.83 |
合计 | 409,139,065.46 | 383,466,840.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67,707,820.95 | 133,453,847.43 |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44,742,190.39 | 52,794,435.92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现金 | 2,406,157.89 | 39,619,254.98 |
支付的手续费等 | 3,521,653.26 | 1,261,174.00 |
支付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191,684,567.11 | 214,038,757.88 |
合计 | 310,062,389.60 | 441,167,470.21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8,240,932.88 | |
合计 | 108,240,932.8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费用款 | 10,479,520.21 | |
支付租赁款 | 3,495,348.72 | 4,441,208.94 |
购买库存股 | 1,020,037,121.13 | 279,998,779.45 |
合计 | 1,023,532,469.85 | 294,919,508.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1,089,873,286.58 | 6,438,246.76 | 804,608,205.69 | 182,384,362.89 | 540,804,238.65 |
应付股利 | 127,133,515.95 | 127,133,515.95 |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473,224.58 | 8,579,169.17 | 630,173,224.58 | ||
租赁负债 | 5,573,625.59 | 5,573,625.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4,059,272.50 | 630,173,224.58 | 3,328,903.53 | 730,368.97 | 630,173,224.58 |
流动负债 | ||||||
合计 | 1,079,397,341.15 | 1,089,873,286.58 | 764,218,211.87 | 943,649,794.34 | 818,861,582.03 | 1,170,977,463.2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1,390,493.24 | 421,300,514.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3,360,166.53 | 17,184,862.82 |
信用减值损失 | -11,696,422.23 | 16,119,459.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9,809,851.03 | 295,580,842.3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919,888.03 | 3,893,184.0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374,643.22 | 13,431,585.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786.43 | 214,034.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52,116.44 | -967,941.8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3,390.55 | -449,171.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835,299.78 | 66,268,747.0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366,541.28 | 25,234,497.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293,624.90 | -153,164,467.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61,240.88 | -10,226,193.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81,298.49 | 12,851,831.0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8,930,406.24 | 482,163,343.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308,734.36 | -238,765,166.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9,269,496.63 | -94,665,201.0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81,366.00 | 856,004,758.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94,411,958.13 | 6,117,187,006.8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2,775,048.73 | 3,177,253,609.5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394,411,958.13 | 6,117,187,006.86 |
其中:库存现金 | 74,163.29 | 95,620.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353,282,235.57 | 6,089,422,190.8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1,055,559.27 | 27,669,195.4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4,411,958.13 | 6,117,187,006.8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票据保证金 | 28,869,486.21 | 72,099,238.08 | 使用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15,552,000.00 | 2,000,000.00 | 使用受限 |
应计利息 | 10,056,340.65 | 不可随时支取 | |
信用证保证金 | 6,131,000.00 | 使用受限 | |
其他 | 3,547.34 | 3,547.34 | 使用受限 |
合计 | 50,556,033.55 | 74,102,785.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704,250.00 | 7.188400 | 26,627,630.70 |
欧元 | 159,073.24 | 7.525700 | 1,197,137.48 |
日元 | 357,522.00 | 0.046233 | 16,529.31 |
韩元 | 587,701.00 | 0.004938 | 2,902.07 |
应收账款 | |||
美元 | 7,791,668.89 | 7.188400 | 56,009,632.65 |
欧元 | 407,460.54 | 7.525700 | 3,066,425.79 |
应付账款 | |||
欧元 | 1,341,689.21 | 7.525700 | 10,097,150.49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980,408.3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475,757.0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058,024.84 | 39,818,007.69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4,893,803.40 | 15,384,096.30 |
材料费 | 6,333,749.45 | 25,858,258.91 |
折旧和摊销 | 5,691,103.12 | 6,823,696.86 |
其他费用 | 1,415,823.66 | 2,601,351.01 |
合计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7,392,504.47 | 90,485,410.7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5,000.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0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6,000.00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00 | 新设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2,198.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39,956.29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89.20 | 0.90 | 同一控制合并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18,000.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6,326.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合肥 | 5,000.00 | 安徽合肥 | 生产企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10,000.00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5,000.00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00 | 新设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10,000.00 | 甘肃临夏州 | 建筑施工 | 76.92 | 新设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100.00 | 甘肃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85.71 | 新设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510.00 | 甘肃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54.12 | 新设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178,088.34 | 江苏徐州 | 生产企业 | 6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韩国 | 58.91 | 韩国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
方大炭素及工业品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土耳其 | 土耳其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其他说明:
1.持股比例为实缴出资比例。
2.公司认缴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但公司能决定其相关生产经营、回报、筹资、投资以及资产处置等活动,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2,864,947.27 | 82,587,800.17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01% | 1,766,470.23 | 37,024,870.0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4.46% | -14,992,050.41 | 371,261,426.53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6,432,345.40 | 515,618,139.33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21,364,678.97 | 169,345,680.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8,170,157.98 | 47,881,810.61 | 206,051,968.59 | 9,771,651.08 | 206,108.00 | 9,977,759.08 | 150,466,771.63 | 48,560,388.35 | 199,027,159.98 | 9,821,696.93 | 125,612.62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878,660,292.11 | 118,132,556.49 | 996,792,848.60 | 44,163,988.16 | 44,163,988.16 | 812,353,087.47 | 125,615,440.28 | 937,968,527.75 | 73,582,884.72 | ||
抚顺炭素 | 1,123,186,136.46 | 63,703,708.19 | 1,186,889,844.65 | 118,609,812.68 | 18,214.39 | 118,628,027.07 | 1,170,699,474.50 | 80,589,553.92 | 1,251,289,028.42 | 127,465,505.26 | 2,950,359.89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762,068,701.35 | 669,974,055.73 | 1,432,042,757.08 | 113,995,827.74 | 49,572,495.94 | 163,568,323.68 | 881,186,798.29 | 683,605,000.80 | 1,564,791,799.09 | 203,695,569.77 | 56,357,001.56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73,574,389.29 | 218,857,471.17 | 392,431,860.46 | 27,727,554.27 | 27,727,554.27 | 188,173,883.57 | 427,382,648.01 | 615,556,531.58 | 29,294,057.55 | 41,375,731.68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量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7,409,477.45 | 7,162,368.18 | 7,162,368.18 | -106,935,214.42 | 414,072,913.19 | 11,646,821.87 | 11,646,821.87 | 57,078,461.73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302,414,058.78 | 88,243,217.41 | 88,243,217.41 | -644,811,125.07 | 121,529,003.66 | 19,648,349.26 | 19,648,349.26 | 656,071,800.81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278,493,457.16 | -43,814,909.19 | -43,814,909.19 | -3,914,207.05 | 420,732,314.85 | -24,100,095.59 | -24,100,095.59 | -10,098,269.98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409,594,955.45 | -25,878,147.67 | -25,878,147.67 | -11,997,740.59 | 520,109,425.21 | 31,376,884.35 | 31,376,884.35 | 38,577,054.61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42,304,675.60 | -69,553,862.32 | -69,553,862.32 | -89,478,285.48 | 142,802,754.57 | -13,979,598.60 | -13,979,598.60 | 10,843,080.06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 生产企业 | 49.00 | 权益法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 |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 制造业 | 7.95 | 权益法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 金融业 | 4.78 | 权益法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市虹口区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街道冶金大道527号 | 私募基金业 | 49.1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根据《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四人,公司推荐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2.根据《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37.50%,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各委派一名(共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或主任一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公司对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控制其经营,因此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42,795,001.73 | 2,904,545,558.24 | 469,614,201.69 | 3,132,648,208.15 |
非流动资产 | 2,067,583,141.36 | 10,790,330,341.85 | 1,974,144,289.84 | 9,354,774,058.89 |
资产合计 | 2,410,378,143.09 | 13,694,875,900.09 | 2,443,758,491.53 | 12,487,422,267.04 |
流动负债 | 711,143,608.29 | 6,035,433,786.44 | 757,010,772.60 | 5,503,386,367.41 |
非流动负债 | 577,967,094.06 | 2,004,750,467.74 | 433,030,012.71 | 1,849,255,974.16 |
负债合计 | 1,289,110,702.35 | 8,040,184,254.18 | 1,190,040,785.31 | 7,352,642,341.57 |
少数股东权益 | 501,171,290.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1,121,267,440.74 | 5,153,520,354.97 | 1,253,717,706.22 | 5,134,779,925.47 |
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49,421,045.96 | 409,704,868.22 | 614,321,676.05 | 408,215,004.07 |
调整事项 | -17,376,711.83 | 47,373,173.01 | -19,857,337.14 | 47,373,173.01 |
--商誉 | 47,373,173.01 | 47,373,173.01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376,711.83 | -19,857,337.14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32,044,334.13 | 457,078,041.23 | 594,464,338.91 | 455,588,177.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706,010,761.28 | 569,111,167.68 | ||
营业收入 | 233,853,842.40 | 3,883,475,565.13 | 389,439,424.26 | 3,735,820,774.77 |
净利润 | -132,676,195.55 | 28,884,120.52 | -76,559,642.07 | 4,414,598.7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676,195.55 | 28,884,120.52 | -76,559,642.07 | 4,414,598.7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501,017,344,000.00 | 549,181,738.72 | 489,302,600,000.00 | 600,034,092.57 |
非流动资产 | 15,441,277,000.00 | 8,808,946,747.63 | 14,546,600,000.00 | 8,679,974,091.85 |
资产合计 | 516,458,621,000.00 | 9,358,128,486.35 | 503,849,200,000.00 | 9,280,008,184.42 |
流动负债 | 424,536,623,000.00 | 458,703,8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 | 49,389,060,000.00 | 4,188,9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73,925,683,000.00 | 462,892,700,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5,818,000.00 | 800,000,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1,747,120,000.00 | 9,358,128,486.35 | 40,156,500,000.00 | 9,280,008,184.4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60,598,818.26 | 4,601,855,336.96 | 1,584,587,293.41 | 4,563,439,714.77 |
调整事项 | -452,828,634.37 | -452,828,634.37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452,828,634.37 | -452,828,634.37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07,770,183.89 | 4,601,855,336.96 | 1,131,758,659.04 | 4,563,439,714.7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661,532,879.70 | 952,490,000.00 | ||
营业收入 | 10,014,467,000.00 | 10,358,400,000.00 | ||
净利润 | 684,704,000.00 | 78,120,301.93 | 745,400,000.00 | 129,008,184.4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7,987,000.00 | 461,200,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12,691,000.00 | 78,120,301.93 | 1,206,600,000.00 | 129,008,184.4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8,164,200.00 | 13,607,000.00 | 61,392,497.90 |
其他说明: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4,207,698.67 | 29,843,425.3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364,273.32 | -2,905,921.4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64,273.32 | -2,905,921.42 |
其他说明:
联营企业是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94,579,096.91 | 25,172,850.75 | 269,406,246.1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2,772,240.00 | 1,379,641.02 | 1,271,595.17 | 2,880,285.8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97,351,336.91 | 1,379,641.02 | 26,444,445.92 | 272,286,532.01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5,172,850.75 | 34,433,845.67 |
与收益相关 | 14,398,598.20 | 24,073,816.45 |
合计 | 39,571,448.95 | 58,507,662.12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455,024,332.33 | 5,455,024,332.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4,860,385.06 | 1,014,860,385.06 | ||
应收票据 | 531,308,592.00 | 531,308,592.00 | ||
应收账款 | 420,588,447.82 | 420,588,447.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856,196.64 | 126,856,196.64 | ||
其他应收款 | 102,055,634.62 | 102,055,634.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5,726,485.92 | 505,726,485.92 | ||
合计 | 6,508,977,006.77 | 1,520,586,870.98 | 126,856,196.64 | 8,156,420,074.39 |
(2)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191,289,792.28 | 6,191,289,792.2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586,500,429.15 | ||
应收票据 | 1,010,610,568.62 | 1,010,610,568.62 | ||
应收账款 | 554,633,294.53 | 554,633,294.5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208,553,904.66 | ||
其他应收款 | 126,018,356.65 | 126,018,356.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501,990,183.96 | ||
合计 | 7,882,552,012.08 | 1,088,490,613.11 | 208,553,904.66 | 9,179,596,529.85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40,804,238.65 | 540,804,238.65 | |
应付票据 | 101,605,855.43 | 101,605,855.43 | |
应付账款 | 437,370,504.40 | 437,370,504.40 | |
其他应付款 | 175,106,054.80 | 175,106,054.80 | |
合计 | 1,254,886,653.28 | 1,254,886,653.28 |
(1)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431,485,273.89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400,770,815.15 | |
应付账款 | 465,314,302.24 | 465,314,302.24 | |
其他应付款 | 180,155,378.30 | 180,155,378.30 | |
合计 | 1,477,725,769.58 | 1,477,725,769.58 |
(二)信用风险本期期末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订对客户的授信政策,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40,804,238.65 | 540,804,238.65 | ||
应付票据 | 101,605,855.43 | 101,605,855.43 | ||
应付账款 | 284,830,164.42 | 109,325,575.82 | 43,214,764.16 | 437,370,504.40 |
其他应付款 | 82,191,876.79 | 38,339,552.13 | 54,574,625.88 | 175,106,054.80 |
合计 | 1,009,432,135.29 | 147,665,127.95 | 97,789,390.04 | 1,254,886,653.28 |
续: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431,485,273.89 |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400,770,815.15 | ||
应付账款 | 354,631,565.76 | 38,979,643.16 | 71,703,093.32 | 465,314,302.24 |
其他应付款 | 96,994,592.29 | 46,887,945.60 | 36,272,840.41 | 180,155,378.30 |
合计 | 1,283,882,247.09 | 85,867,588.76 | 107,975,933.73 | 1,477,725,769.58 |
(四)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与浮动利率有关的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有影响。
2.汇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公司及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利润总额(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627,005.64 | 3,627,005.64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627,005.64 | -3,627,005.64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213,178.16 | 213,178.1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213,178.16 | -213,178.16 |
人民币对[韩元]贬值 | 5.00% | 145.10 | 145.10 |
人民币对[韩元]升值 | 5.00% | -145.10 | -145.10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 | 5.00% | 826.47 | 826.47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 | 5.00% | -826.47 | -826.47 |
续:
项目 | 上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075,141.35 | 3,075,141.35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075,141.35 | -3,075,141.35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62,719.80 | 62,719.80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62,719.80 | -62,719.80 |
项目 | 上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韩元]贬值 | 5.00% | 154.88 | 154.88 |
人民币对[韩元]升值 | 5.00% | -154.88 | -154.88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 | 5.00% | 897.61 | 897.61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 | 5.00% | -897.61 | -897.61 |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暴露于因归类为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公司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上海、深圳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证券交易所 | 期末余额 | 本期最高/最低 | 期初余额 | 上期最高/最低 |
上海—A股指数 | 3,351.76 | 3,674.40/2,635.09 | 2,974.93 | 3,418.95/2,882.02 |
深圳—A股指数 | 10,414.61 | 11,864.11/7,683.63 | 9,524.69 | 12,246.01/9,106.15 |
香港—恒生指数 | 20,059.95 | 23,241.74/14,794.16 | 17,047.39 | 22,700.85/15,972.31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
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1,012,656,397.02 | 47,504,311.67 | 47,504,311.67 |
上海- | 761,161,458.70 | 35,458,779.53 | 35,458,779.53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761,161,458.70 | 35,458,779.53 | 35,458,779.53 |
深圳- | 233,676,801.95 | 11,207,686.94 | 11,207,686.94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233,676,801.95 | 11,207,686.94 | 11,207,686.94 |
香港- | 17,818,136.37 | 837,845.20 | 837,845.20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7,818,136.37 | 837,845.20 | 837,845.2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507,930,473.96 | 21,578,490.33 | 21,578,490.33 |
2023年度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580,860,198.26 | 29,043,009.91 | 29,043,009.91 |
上海- | 395,725,083.88 | 19,786,254.19 | 19,786,254.19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395,725,083.88 | 19,786,254.19 | 19,786,254.19 |
深圳- | 185,135,114.38 | 9,256,755.72 | 9,256,755.72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5,135,114.38 | 9,256,755.72 | 9,256,755.72 |
香港-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507,630,414.85 | 25,381,520.74 | 25,381,520.74 |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比率 | 期初比率 |
资本收益率(%) | 3.10 | 7.73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 | 第二层次公允 | 第三层次公允 | 合计 |
值计量 | 价值计量 | 价值计量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12,853,607.50 | 2,006,777.56 | 1,014,860,385.0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12,853,607.50 | 2,006,777.56 | 1,014,860,385.0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
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6,856,196.64 | 126,856,196.64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5,726,485.92 | 505,726,485.9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2,853,607.50 | 126,856,196.64 | 507,733,263.48 | 1,647,443,067.62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上市公司股票,其公允价值为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对于持有的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债券市场估值进行计量。
2.对于持有的东北特钢的股权投资,以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因被投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发生了变化,所以公司按经审计的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00 | 37.86 | 37.86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威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合营企业董事、高管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九江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白沙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7,450,612.46 | 122,047,231.99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283,373.63 | 70,576,108.50 |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9,875,637.13 | 60,843,885.74 |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5,640.72 | 56,130.00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52,373.41 | 140,832.00 |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44,601.77 | 1,335,929.21 | ||
沈阳方迪置 | 接受劳务 | 190,383.79 | 134,067.80 |
业有限公司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2,978.76 | 238,938.06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0,619.46 | 592,035.40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1,128,169.66 | 33,877,105.80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2,590,222.66 | 114,360,530.25 |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194.70 | 8,097.35 |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提供服务 | 8,207.55 | 17,860.68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79.65 |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24,778.76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5,109.69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854.09 | ||
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433.63 | ||
天津百货商 | 采购商品 | 1,060,176.98 |
务贸易总公司 |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44.2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593,766.13 | 39,406,012.79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507,923.74 | 17,923,222.81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07,486.09 | 7,027,754.31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601,520.10 | 29,753,759.75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78,097.89 | 10,731,470.90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788.86 | 240,208.85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4,070.80 | 403,412.39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9,734.52 | 730,667.14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2,330.97 | 97,798.23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4,424.79 | 63,716.81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00,837.49 | 8,417,636.02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990,152.39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27.43 |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757.51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01.77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281.42 |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 | 销售商品 | 879,280.25 |
任公司 | ||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5.49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33.6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51,176.40 | 50,786.40 | 51,176.40 | 50,786.4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3/1/30 | 2025/1/2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月16日方大炭素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互保协议的期限10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协议内容为任何一方在不超过10.00亿元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2023年1月30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为HETO22800000720221200000008,被保证人为本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为250,000,000.00元。截至报表日,借款余额为249,700,000.00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9.43 | 505.4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1-12月存款利息收入 |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1-12月存款利息收入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68,033,441.09 | 10,786,362.09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587.22 | |
兰州方大赣兴贸易有限公司 | 156.33 |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41,706,189.41 | 4,261,788.99 |
江西方大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6,197.47 | 9,999.76 |
宁波赣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97.48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97,770,072.80 | 4,823,097.74 |
萍乡方大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3,910.18 | 403,875.63 |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4,110.96 | 47,910.06 |
萍乡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251.97 | 708,166.35 |
甘肃悦容服饰有限公司 | 137,482.75 | 6,356.89 |
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3,040.07 | |
九江大洪钢铁有限公司 | 44,415.48 | 96.78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114,049,051.22 | 6,219,922.42 |
九江方大科技有限公司 | 162.17 | |
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 | 2,008,402.87 | 5,932.72 |
湖口方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35,180.11 | 233.22 |
湖口方大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74 | 0.98 |
南昌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1,044.19 | 986.81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9 | 3,347,211.37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5,568,933.28 | 22,636,599.17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255,615.42 | 160,892.45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3,611,208.86 | 59,247.72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5,419,127.95 | 76,784.86 |
东乡族自治县佰岁实业有限公司 | 368,501.32 | 3,089.77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207,670.54 | 2,495.66 |
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2,225,467.42 | 3,938,916.21 |
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 | 5,331.59 | |
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10,271,202.78 | 673,453.28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809.48 | |
本溪同成铁选有限公司 | 8,089,202.13 | 264,606.34 |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1-12月存款利息收入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81,960,156.15 | 13,779.03 |
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3,252.90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83,031,194.17 | 53,274,970.09 |
旅云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 10,039.28 | 237,799.94 |
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 | 187,553.68 | 4,127,176.00 |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108.10 | 0.50 |
海南新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3,712,816.91 | 40,943.10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941.82 | 390,766.18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73,382.28 | 455,538.22 |
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94,557.98 | 351,937.75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9,101.51 | 414,286.89 |
(2)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2024年出票金额 | 2024年贴现金额 | 2024年贴现利息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10,000,000.00 | 662,850,000.00 | 615,000,000.00 | 6,842,319.49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986,774,608.29 | 1,109,201,823.63 | 119,500,000.00 | 1,370,173.61 |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169,500,000.00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645,260,000.00 | 1,266,660,000.00 | ||
萍乡方大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76,250,000.00 | 2,861,614.58 |
(3)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受益人 | 担保金额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担保方 | 受益人 | 担保金额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萍乡方大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90,000,000.00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21,271.53 | 117,191.44 | 11,175,554.96 | 89,404.44 |
应收账款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7,121,164.38 | 64,090.48 | 6,795,954.26 | 54,367.63 |
应收账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625,637.87 | 14,630.74 | 6,779,387.33 | 54,235.10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3,586.69 | 8,942.28 | ||
应收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369,145.70 | 3,322.31 | 3,389,696.00 | 27,117.57 |
应收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7,993.40 | 1,422.01 | 1,176,528.50 | 9,412.23 |
应收账款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67,596.00 | 608.36 | 86,192.00 | 689.54 |
应收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57,828.00 | 520.45 | ||
应收账款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31,200.00 | 280.80 | ||
应收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72,000.00 | 576.00 | ||
预付账款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 | 352,346.34 | 7,407,647.93 |
有限公司 | |||||
预付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432.33 | 182,306.05 | ||
预付账款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5,641,037.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4,689,700.00 | |||
预付账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74,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586,614.52 | 921,851.16 | 6,461,660.80 | 327,942.39 |
其他应收款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000.00 | 21,500.00 | 20,000.00 | 1,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121,448.99 | 6,594.98 | 123,255.82 | 11,757.25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5,000.00 | ||
合同资产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419,334.50 | 3,774.01 | 420,318.00 | 3,362.54 |
合同资产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8,067.10 | 7,184.54 | ||
合同资产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9,626.50 | 717.01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203,376.02 | 8,510,269.16 |
应付账款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613,600.00 | 296,700.00 |
应付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50.00 |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 | 118,100.00 |
公司 |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00.00 | |
应付账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54,000.00 | |
应付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振东致远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6,000.00 | |
应付账款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4,978,659.81 | |
应付账款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5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1,266,371.68 | |
其他应付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4,800.00 | 27,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97,400.00 | 148,9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462.00 | |
合同负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286,782.30 | 364,761.95 |
合同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01,478.49 | 1,216,909.60 |
其他流动负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37,281.70 | 47,419.05 |
其他流动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86,192.21 | 158,198.2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母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7.89%股权,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最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关联方股权质押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731,728,59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8%,占公司总股本的18.18%。
2.其他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购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9,689,822股。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收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3)辽0423民初1247号〕。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莱河矿业)的股东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恢复其在莱河矿业22.2%的股权,以及根据法院指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结果从莱河矿业成立至今按22.2%进行分红。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5,531,958.0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5,531,958.06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531,958.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按地区划分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华东地区、海外地区。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区域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西北地区 | 东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华东地区 | 海外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886,985,182.99 | 839,197,129.94 | 859,341,576.49 | 431,120,403.96 | -373,995,749.06 | 3,642,648,544.32 | |
主营业务成 | 1,769,942,561.89 | 674,908,110.08 | 672,649,843.96 | 485,794,181.21 | -361,584,629.15 | 3,241,710,067.99 |
本 | |||||||
资产总额 | 16,441,795,797.38 | 2,687,145,624.66 | 3,380,929,834.12 | 2,249,204,252.09 | 6,228.95 | -4,387,116,539.42 | 20,371,965,197.78 |
负债总额 | 3,549,498,155.13 | 549,528,822.51 | 548,144,457.80 | 1,169,068,950.46 | -2,938,334,214.68 | 2,877,906,171.22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5,245,993.49 | 332,124,153.62 |
1年以内小计 | 245,245,993.49 | 332,124,153.62 |
1至2年 | 18,635,382.56 | 35,684,975.71 |
2至3年 | 10,538,228.46 | 1,833,872.43 |
3年以上 | 28,173,572.42 | 28,670,890.27 |
合计 | 302,593,176.93 | 398,313,892.0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923,192.91 | 6.91 | 20,923,192.91 | 100.00 | 22,037,185.55 | 5.53 | 22,037,185.5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923,192.91 | 100 | 20,923,192.91 | 100.00 | 22,037,185.55 | 100 | 22,037,185.5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669,984.02 | 93.09 | 17,712,715.67 | 6.29 | 263,957,268.35 | 376,276,706.48 | 94.47 | 14,054,016.45 | 3.74 | 362,222,690.03 |
其中: |
应收账款组合A | 281,669,984.02 | 100 | 17,712,715.67 | 6.29 | 263,957,268.35 | 373,989,683.78 | 99.39 | 14,054,016.45 | 3.76 | 359,935,667.33 |
应收账款组合B | 2,287,022.70 | 0.61 | 2,287,022.70 | |||||||
合计 | 302,593,176.93 | / | 38,635,908.58 | / | 263,957,268.35 | 398,313,892.03 | / | 36,091,202.00 | / | 362,222,690.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923,192.91 | 20,923,192.91 | 100 | / |
合计 | 20,923,192.91 | 20,923,192.91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45,245,993.49 | 2,207,213.94 | 0.90 |
1-2年(含2年) | 18,635,382.56 | 2,385,328.97 | 12.80 |
2-3年(含3年) | 10,538,228.46 | 5,869,793.25 | 55.70 |
3年以上 | 7,250,379.51 | 7,250,379.51 | 100.00 |
合计 | 281,669,984.02 | 17,712,715.6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037,185.55 | 159,516.26 | 954,476.38 | 20,923,192.9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54,016.45 | 3,658,699.22 | 17,712,715.67 | |||
合计 | 36,091,202.00 | 3,658,699.22 | 159,516.26 | 954,476.38 | 38,635,908.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54,476.3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30,150,397.94 | 4,482,028.71 | 34,632,426.65 | 10.19 | 2,015,664.54 |
2 | 17,370,626.40 | 17,370,626.40 | 5.11 | 156,335.64 | |
3 | 21,672,863.89 | 21,672,863.89 | 6.38 | 195,055.78 | |
4 | 15,569,692.43 | 15,569,692.43 | 4.58 | 140,127.23 | |
5 | 17,204,096.92 | 17,204,096.92 | 5.06 | 154,836.87 | |
合计 | 101,967,677.58 | 4,482,028.71 | 106,449,706.29 | 31.32 | 2,662,020.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82,848,208.71 | 883,549,287.67 |
合计 | 982,848,208.71 | 883,549,287.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2,829,742.39 | 17,150,472.58 |
1年以内小计 | 222,829,742.39 | 17,150,472.58 |
1至2年 | 15,307,077.36 | 18,753,733.12 |
2至3年 | 18,660,382.66 | 6,029,796.16 |
3年以上 | 847,193,578.61 | 982,625,719.58 |
合计 | 1,103,990,781.02 | 1,024,559,721.4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53,335.55 | 351,308.07 |
保证金 | 10,817,380.09 | 8,568,948.70 |
往来款 | 194,433,421.44 | 239,508,601.23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898,486,643.94 | 776,079,943.94 |
其他 | 50,919.50 | |
合计 | 1,103,990,781.02 | 1,024,559,721.4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16,184.76 | 139,794,249.01 | 141,010,433.77 | |
2024年1月1日余 | 1,216,184.76 | 139,794,249.01 | 141,010,433.77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35,108.02 | 535,108.02 | ||
本期转回 | 18,928,004.25 | 18,928,004.25 | ||
本期转销 | 1,474,965.23 | 1,474,965.2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751,292.78 | 119,391,279.53 | 121,142,572.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9,794,249.01 | 18,928,004.25 | 1,473,965.23 | 119,392,279.53 | ||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A | 1,216,184.76 | 535,108.02 | 1,000.00 | 1,750,292.78 | ||
合计 | 141,010,433.77 | 535,108.02 | 18,928,004.25 | 1,474,965.23 | 121,142,572.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1 | 18,777,142.06 | 收回 | 电汇 | 单项计提坏账 |
合计 | 18,777,142.06 | / | /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593,353,369.60 | 53.75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
2 | 305,126,474.34 | 27.64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
3 | 137,492,535.69 | 12.45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62,403,368.18 |
4 | 16,958,373.26 | 1.54 | 往来款 | 分段账龄 | 16,958,373.26 |
5 | 12,000,000.00 | 1.09 | 往来款 | 三年以上 | 12,000,000.00 |
合计 | 1,064,930,752.89 | 96.47 | / | / | 91,361,741.4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733,126,036.74 | 160,392,852.19 | 1,572,733,184.55 | 1,733,126,036.74 | 160,392,852.19 | 1,572,733,184.5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801,561,564.66 | 425,684,011.01 | 6,375,877,553.65 | 6,745,190,149.08 | 425,684,011.01 | 6,319,506,138.07 |
合计 | 8,534,687,601.40 | 586,076,863.20 | 7,948,610,738.20 | 8,478,316,185.82 | 586,076,863.20 | 7,892,239,322.62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抚顺炭素有限公司 | 159,874,721.44 | 159,874,721.44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50,650,328.77 | 150,650,328.77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71,721,550.34 | 71,721,550.34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008,530.00 | 52,008,530.00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85,510,031.75 | 185,510,031.75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46,816,768.89 | 446,816,768.89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160,392,852.19 | 160,392,852.19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2,760,000.00 | 2,760,000.00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60,392,852.19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53,398.80 | 1,353,398.80 | |||
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461,437,854.56 | 461,437,854.56 | |||
合计 | 1,572,733,184.55 | 160,392,852.19 | 1,572,733,184.55 | 160,392,852.1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4,464,338.91 | -62,530,710.51 | 110,705.73 | 532,044,334.13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31,758,659.04 | 19,517,133.34 | 64,295,689.39 | 362,902.12 | 8,164,200.00 | 1,207,770,183.89 | 425,684,011.01 |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843,425.35 | 4,364,273.32 | 34,207,698.67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 | 4,563,439,714.77 | 38,415,622.19 | 4,601,855,336.96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小计 | 6,319,506,138.07 | -233,681.66 | 64,295,689.39 | 473,607.85 | 8,164,200.00 | 6,375,877,553.65 | 425,684,011.01 | ||
合计 | 6,319,506,138.07 | -233,681.66 | 64,295,689.39 | 473,607.85 | 8,164,200.00 | 6,375,877,553.65 | 425,684,011.01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2,590,193.92 | 1,766,108,059.47 | 2,498,543,027.44 | 2,246,615,611.82 |
其他业务 | 119,497,694.23 | 49,991,837.09 | 145,880,373.09 | 54,569,210.69 |
合计 | 2,002,087,888.15 | 1,816,099,896.56 | 2,644,423,400.53 | 2,301,184,822.5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3,681.66 | 40,450,196.4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825,279.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712,201.29 | -1,100,998.3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778,783.65 | -2,033,287.94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599,056.59 | 599,056.6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 12,445,222.01 |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4,626.86 | -769,748.37 |
其他 | 8,318.89 | 9,835.93 |
合计 | -22,876,695.97 | 27,329,775.04 |
其他说明: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46,071.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571,448.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4,642,947.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99,056.5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090,067.69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226,608.82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38,705.6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33,381.0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363,879.8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82,211.56 |
合计 | 139,574,475.8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 | 0.05 | 0.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7 | 0.01 | 0.0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马卓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