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6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周恩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分别推荐股东为计票人;1名监事、1名律师为监票人,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二: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三: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四: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精简监督机制、提高决策及运营效率,公司拟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基于上述监督职能调整,免去宋斌女士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赵树杰先生和鲁金华女士监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4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五: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选举程序,公司股东提名刘正刚先生、冯晋先生、樊飞先生、朱盈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周绪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刘正刚: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EMBA硕士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级);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资深专员。
刘正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晋: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金融学、经济学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金融部主管、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兼财务部副经理、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兼财务和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财务资金部(财务共享中心)总经理;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冯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樊飞:男,汉族,198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投资与资管部、战略客户三部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新疆昌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三部高级副经理;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樊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盈璟: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电子商务专业。历任
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信达江苏省分公司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现任中国信达战略客户三部高级副经理;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盈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嘉: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公路与桥梁设计专业。历任北京市规划局路口处工程师,北京统益油脂有限公司销售处长,北京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壳牌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霍氏集团CEO。现任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汽车后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生活服务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CEO;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绪凯:女,汉族,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资格。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经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现任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周绪凯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议案六: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选举程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刚先生、梁上上先生、李志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备案审查,且审核无异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刚: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和管理学博士。历任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和硕士生导师;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上上: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上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志飞: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聚合评价组组长、聚烯烃研究室主任工程师,石油化工研究院二级技术专家;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内蒙古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