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下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陈仁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监事李晓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16,154.40万元变更用于蚌埠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PC项目(该部分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利息亦投入该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5日